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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政体(初定)

大明宰相内阁六部制。

皇帝

宰相、内阁、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锦衣卫以及五军总督府。

宰相、内阁、六部组成基础完善的大明行政体系。都察院具备监管、监督作用,大理寺为大明最高审判权利中心,即最高法院。锦衣卫是大明皇帝的鹰犬相当于国家安全部门。五军总督府(即国防部)。

内阁,设有五位大学士,为首为首席大学士(正二品),其余为东南西北大学士(从二品)。其外还有十位学士(正五品),以及二十二为言官(正七品,大明国现有二十二个县)。内阁拥有议政权,全国大大小小的奏章,甚至大明国民给皇帝提出的建议,都由通政使司汇总,司礼监呈报宰相过目,再交到内阁,内阁负责草拟处理意见,再由司礼监把意见交由宰相批准(重大事件呈报皇帝,需经皇帝批准才能执行),最后由六部对下发政令。

内阁是一个处理国家政务的完备机构,宰相拥有决策权,皇帝拥有最终决策权,六部拥有行政权。

六部,即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其中,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户部: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兵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总督府管理),刑部:管理天下刑名,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各部长官为尚书(正二品),副长官为侍郎(正三品)。

为了应对当今日趋发展的时代,六部之下设分管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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