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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综+剑三]长歌萝莉 > 第27章

第27章

沧华到的时候,便看到一位房顶上站着一个人。

在海鳗焦点之中,显示为小何,正是123言情要求沧华打败的两人之一。

至于另一位任务目标石群,此时竟然是在朱七七和王怜花所在的屋子檐角下。

看来这两个人是一伙的,打算分工合作完成任务。

不过王怜花显然是一个一等一的聪明人,他绝不可能就这么轻易上当,自己完全可以静待时机。

沧华一点都不着急,秉持着你们先打我看戏,打完再来捡便宜的原则,缓缓利用轻功闪躲挪移,游走于阴影之中,若非江湖顶尖的大宗师,很难现她。尤其是这两个人互相气机牵引之下,已经容不下旁人插足的时候,更难注意到外面。

只可惜绝佳的看戏好位置已经被人站了,沧华要想好好看戏,只能委屈自己,钻到了旁边屋内的房梁上,借着瓦片之间的缝隙,与窗子透出的风景,她能够看到的也不算少,至少不会比两位当事人少。

小何带着一个黑色的,不透光的斗笠,将头牢牢地包裹在里面,就好像见不得光一样。可是光凭斗笠之下露出的光滑细腻的手臂,那雪白的肌肤,便会让人觉得,小何应该是一个养尊处优的人,而且还应当是一个美人。可是事实上,他不但不是个女人,反倒是一个大男人。

屋檐的瓦片在阳光下反射出亮闪闪的光,太阳出来了。

沧华暗自庆幸自己早一步过来了,不然阳光一晃,她说不定还真会暴露。虽然暴不暴露没什么影响,但是她还是比较喜欢先侦查敌情,得到情报,然后再进行分析。现在隐在暗处,便等同立于不败之地。

小何就这么居高临下的看着朱七七所在的屋子,深深地看了几眼之后,颇为轻蔑的一笑。杀手本不应该站在阳光下,也不应该这么大大方方的出场,但是偏偏此时此刻,所有杀手的大计这人都犯了。不但犯了,而且还很不以为然,根本不在意,显得十分悠哉。

因为小何太高兴太激动了,甚至已经忘记了杀手的准则。

自从高寄萍与柴玉关的争斗失败后,小何就非常不高兴。

在他看来,高姐才应该是这个江湖上,最强大的人,怎么可能输给柴玉关这种不敢踏入中原的废渣点心?如果不是叶翔不争气,刺杀孙玉伯不成便罢,竟然连柴玉关也不成,孟星魂又再次失手,高姐怎么可能受到这么多委屈?

高寄萍手下最出名的四大杀手,小何本事儿和年龄一样,是倒着数的,不如前面三个。所以在孟星魂和叶翔都失败以后,高寄萍根本没打算让小何再去尝试,果断的臣服了柴玉关,从孙玉伯的门下转投到柴玉关门下。

小何很不服气,一直闹着说他出手一定可以解决柴玉关。

高寄萍过去倚重着叶翔,后来是孟星魂,像哄孩子一样把小何打了。

这一次王云梦约高寄萍见面,高寄萍本来打算带孟星魂和石群去的。叶翔如今已经算是半个废人,拿武器都拿不起来,高寄萍虽然心中极为不满,却并没有什么办法,现在她人手不够,或许还有用到叶翔的时候,没有到最后关头,不能杀了他。

小何觉得石群好欺负,便去找了他,要他放弃这个位置,让高寄萍带自己去。

可惜石群并没有他想的那么好对付。

这个男人长的不高不矮,不胖不瘦,显得没有什么特点,这就是他最大的特点。常常默默的站在高寄萍身后,默默的完成她布下的任务。从来不多说一句话,多做一件事情。小何有空去针对叶翔、孟星魂,却经常忘了他。

所以小何只能去对付孟星魂,然后抢来了这个机会。

王怜花从屋中走了出来,抬起了头。

他来药王庄的事情,除了他本身以外,没有告诉任何人。因为他做出了违背自己母亲王云梦的行为,他现在并不想杀朱七七,而不是之前王云梦和高寄萍保证的一样,让这个无意闯入的女孩变成泥地中的白骨,永远说不出话。

两人四目相对。

王怜花道:“是你?”

小何捏着嗓门道:“隔着这么厚的黑布,你知道我是谁?”他既然带着斗笠,便是不想暴露身份。小何自己不在乎,但是高寄萍现在把柄能不落到柴玉关手中,那自然是最好的。为了高姐,他觉得这点小事儿自己可以忍。

王怜花有一个外号乃是千面公子,易容之术出神入化,便是变成女子也是惟妙惟肖,难辨真假。一个人只要他见过一次,那么就永远也不会忘,下次更是能扮的和那人一模一样。小何这点伎俩,在王怜花看来实在是太嫩了,他有着无数破绽可以抓。

“你虽然带了斗笠,可是你这双手已经足够我认人了。”王怜花随便指出了一个破绽。

小何看了看自己的手,干脆将斗笠掀了下来。

他有着一张雌雄莫辨的容颜,果然显得十分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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