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流火,眨眼间,盛夏已经只剩下个尾巴,秋风渐起,吹黄了树叶。
离那场几乎把瓜陵渡翻过来的地震已经过去了将近四个月。
距离孟帅从废墟里爬出来也四个月了。
打了个哈气,孟帅从入定中清醒了过来,头晕眼花,就像刚起床一样。夕阳从窗户上斜斜的照下来,身前的地面上一片金红。
放学了!
孟帅一下子蹦了起来,蹦得高了点,震得茅草棚吱呀呀直响,几根稻草忽悠悠掉了下来。
“好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孟帅转过身,就见一个须皆白的老儿站在身后,双眼直的看着自己,扯了扯嘴角,道:“老师,我要回家了。”
“嗯。”老者微抬起头,慢吞吞的问道:“你明天还来吗?”声音虽然暗哑,但口气中带着几分紧张。
又来了,又来了!
孟帅腹诽了一句,斩钉截铁的回答道:“老师,我保证明天一定会来。而且天天会来。”
老者放松了神情,“嗯”了一声,不再说话,缓缓地背转过身。
孟帅松了一口气,从地上捡起自己的水杯,跟老者鞠了一躬,迎着夕阳走出了茅草棚。临走的时候,将水杯中的剩水倒进了屋外的花盆里。
一阵秋风刮过,孟帅打了个寒战,刚才那种半睡半醒的状态彻底消散,郁闷的打了一下自己的头,道:“明天还要来啊。”
作为一个现代白领,意外穿过来已经很不爽了,而好容易来到武风兴盛的世界,居然在整整四个月的时间内,每天浪费一白天听着老头重复一句话,练那个一上手就睡觉,醒来就下课的鬼功夫,想想就令人吐血。
真不知道自己的前任五年时间是怎么熬过来的。反正他熬了四个月,实在有点受不了——四个月时间,他昼伏夜出,夜猫子什么作息他就什么作息。
孟帅何尝不想离开小院,在广场上和同学一起练拳,强筋健骨,挥汗如雨,那才痛快!
但是,他也有不能放弃的理由。
其中一个理由是——孟帅转过头,看了一眼身后的茅草棚,四个月前,这还是一座瓦房——这个老头太可怜了。
作为学堂的教头,孟帅附身的小子已经是他唯一的徒弟,如果孟帅也离开,这个早就被视为骗子的老人一定会被赶出去流落街头,冻饿而死。
对于孟帅来说离开很简单,但对于老头来说,那就是一条性命。虽然这个叫水老的老头不知道多大年纪了,似乎有些痴呆的迹象,但孟帅能感觉到他也很担心这件事。
所以当水老每天晚上重复的不厌其烦的问那一句“你明天还来吗?”他也只能回答:“我一定来。”
当然,这可不是他决定留下来的唯一理由。
让他四个月坚守茅草棚,练功不辍,另一个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在这里。
缓缓闭上眼睛,灵魂仿佛受到了什么召唤,渐渐飘忽起来,直到眼前出现了一片黑土。
那是一片诡异的土地,从他鸟瞰的视角来说,并不大,大概也就是半个篮球场大小,被包围在一片浓浓的雾气当中,形如孤岛。
在黑土中央,只有一株巨大的树木,通天彻地,仿佛不周山一样撑起了整个世界。但它的外形,还如同一根树苗一般青绿,茎干上只有小小一团树冠,却在中央长着如捕蝇草一样的两片夹子。
那两片叶夹牢牢夹住一物,坠的往下歪落,树冠上长着几枚青涩的果子。
而在树木旁边,有一块丑陋的灰突突的东西。乍一看好似一块岩石,再仔细看时,能看到两只大眼鼓出,分明是一只雕塑一样的蛤蟆。
这土地不知从何而来,但孟帅穿越之后,每每做梦,就能神游一遍。虽然不得其门而入,始终没能以任何形式踏上土壤一步,但他心中有数。
这土地,这树,这蛤蟆,都是自己的。
他也是看了那么多年小说电视的人,焉能不知道,这或许就是自己重活一世,收到的一点点小福利?
在这不可知的异界,能有金手指傍身,不管它是什么用处,到底能让人安心。但孟帅自从现这个地方,安心没感觉,只感觉糟心了。
原因是这捕蝇草一样的巨大植物的叶子当中捕获的那个东西,虽然看不清楚,但还是从叶子中间露出一双鞋来。
一双运动鞋,还有一角牛仔裤。
这特么就是他的脚。
虽然换了个身体,但前世那身体他用了二十多年,哪有认不出来的道理?
在他记忆中,他是远游踏青时,一脚从悬崖上踩空,落了下去,没在悬崖下找到老爷爷,倒是穿越到了异界。
好吧,既然是魂穿,原来那身体指定是废了,这还罢了,但让他看见自己前世的身体被捕蝇草捉住一点点的消化是怎么回事?
这四个月来,他可是亲眼看见自己的牛仔裤一点点憋下去,这点血肉想必都喂了树苗了。
最可气的是,这捕蝇树能够把他吃下去,还是多亏了孟帅。
目光上移,在黑雾上方,悬着一轮太阳。
说是太阳,比起外界那个大火球可差的太远了,顶多算一个亮一点的灯泡。
但就是这么个灯泡,制造起来也不容易。
本来这个世界是一片漆黑,只有朦朦胧胧一片雾气。每当他练了一遍那鬼功夫,就有一丝光亮窜上天空,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现在这个小灯泡。
这小灯泡不但小,而且一日不充电,就会消散少许,每次少一丝光亮,那雾气便合拢一分,孟帅虽然不能监视捕蝇草的行为,但料想它没有阳光作用,就不能吸收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