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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野马

红叶烂漫/

花朵,满山/

阳光透过树林/

流过流水/

云浮动/

树落叶

“当阳光透过云层或者高耸的树林顶端,投射出一束一束的光线在陆地上时,的确是很美的,这种光叫做丁达尔效应,也可以叫做耶稣光。”

整片的阳光,万里无云的白色世界,当然是没办法去计量光的长度的。

唯有透过云层的完美光束,才称得上万丈光芒。

“在西C,在PZH市,在滇省,都可以看得到这种场景,不过我最喜欢的是,暴风雨后的海洋之上,那种光芒,让人能感觉到希望,或许也是外国人将它称作耶稣光的原因,很幸运,今天我们遇到了。”

漫步在林间,时而走过阴暗,时而走过光明,在飞行器完美的角度捕捉下,显得那么迷人。

“莫要说暮光中的场景只有北美大森林才有,古老的华夏大地遍布巨大的原始森林。”

这个画面无疑是完美的。

唯一的缺陷是,一个胖子,扛着一个绿色的驼包。

驼包中间刚好有一个空洞,方宏把脑袋穿过空洞,前胸后背各一个包。

画面是美好的,BGM也堪称完美,是高山流水。

“如同每一个怀揣西部梦的人心中都坐落着《加州旅馆》,每一个热情山水的人,心中都自有高山流水。”

菰箪:“你的知音来了!”

画面之中,一匹马儿跑向方宏。

方宏看到这匹明显就还没成年的马儿跑了过来,也是意外。

小马跑到方宏面前立刻转身,然后用脑袋蹭了蹭方宏。

“我猜想枪哥身上肯定很香,为什么动物都喜欢枪哥?”

“香?枪哥日均五次狗啃泥,四天没洗澡了就今天跳了个河,能香到哪儿去?”

“这个海拔有野马?”

刚开始,方宏已经解释过了,之前出的地方是海拔1700,中转站是海拔2800的高山牧场,然后攀登4500的雪山顶,到达另一侧的山谷。

现在的位置是2390。

“野马……野马是一种马的种族名字,并不是野生的马的意思,而且这也不是野生马,这是家养的。典型的蒙古马特质,耐力惊人,适合山道。”

方宏笑了笑:“可惜它太小了,不然我可以给大家展示一下如何骑没有马鞍的马。”

方宏并不知道的是,这个地方开辟了一条旅游线路,就在前方不远处,就是一个登山的中转休息处。

来这里,是不可能一天往返的,像中路乡那种景区,还可以住在DB县城一天往返,党岭距离丹巴七十公里,再往北,是一片巨大的无人区,一直持续到L县松潘方向才会有小镇或是县城。

来这里的人都是要在山上过夜的,他们过夜的目的地,就是高山牧场,现在被驴友称作飞机坪。

当方宏和小马一起到达针叶林最密布的向阳坡时,一个人数众多的驴友团,正在这里休息。

“这个人带着一匹小马驹!”

“好漂亮!”

方宏抬头:“你是说我漂亮么?”

弹幕众:“忒不要脸!”

方宏对着镜头:“今天上山的第一个休息站,不过我不准备在这儿休息,我们到了飞机坪,再休息。”

这群驴友团中,中年大叔大妈众多,不过有四个人,两男两女是年轻人。

其中一个直接开口:“哥们儿,你在直播?”

“对头。”对方说的CQ话,‘对头’是表示肯定。

“哈哈,有创意。”这哥们儿起身:“你要继续?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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