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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一鱼三吃

静静的看:“一个冒险家,并不像你想的那样有才,因为你的想象力太有限。”

看着方宏过滤水,大家蛋碎一地:“枪哥,你背个大铁锅到处走就算了,还背一瓶鹅卵石。”

“简直够了。”

方宏耸肩:“RM币用在刀刃上,这种东西我就自己做了。”

“魂淡啊,你特么的刀都卷了,没见你把RM币用在刀刃上!”

方宏讪笑:“嘿嘿,对于我来说,只有储蓄卡才是刀刃。”

生火,滤水,三个菜怎么分配,当然是兔煲花胶最久,所以最先。

“可能粤语区的兄弟们都知道,花胶汤是一种很有营养但是很费劲的菜。”方宏一边处理花胶一边道:“我记得有一次看到一个节目,聊到了煲汤,一个港城一线女星说‘我什么汤都会煲,就是不会花胶汤’,第一是因为花胶真的很贵,我学会这道菜之后,都没有怎么做过,第二是因为,工序实在很复杂。”

“市场上买来的花胶,有多种泡方法,比如冷水浸泡后,温水泡,也有温油泡二度过水的办法,由于我的是新鲜鱼鳃,所以没有泡的必要。”

“附带说一下,可能广区的朋友们认知中的花胶是鱼肚,实际上花胶是花胶,鱼肚是鱼肚,鱼鳃才是花胶,鱼肚就是肚。”

兔子的处理过程不那么雅观,剥皮后直接丢掉了皮。

“枪哥,怎么不用兔子皮来取暖?不是说晚上温度直降么?”

方宏翻白眼:“理论上北美灰熊五十公里外就能闻道兔子皮腐败的气味,然后找过来干掉我,这玩意儿还是用土埋了比较好。”

“枪哥,理论上……北美棕熊就不能在五十公里外闻道你锅的味道么?”

“666,这个问题问得好,我也想知道。”

方宏耸肩:“北美棕熊只对食物有兴趣,如果是烤兔子的时候它就在附近,可能会找上门,但是他不会傻的为了一口锅找过来,铁的味道比你们想象的都要重,世界上嗅觉最好的棕熊,可以在百公里外判断出你手里拿的是锄头还是砍刀。”

当然了,那是说嗅觉最好的棕熊,一半人没有那么差的运气。

事实上,对于动物的嗅觉能力,一直是科学界很大的争论话题。

从常规的角度讲,熊的嗅觉比狗强上好几十倍。

然而,经过训练的狗,特别是血迹犬,能够在被暴风雨冲刷过十二个小时的地方找到一滴血曾经的气味。嗅觉更强的棕熊,对于铁份子的敏感度非常强。

在美国,在科学家的随机检测中,某个地方一年都没有棕熊路过,甚至栖息地远隔几百公里。但是当人们前去露营时,棕熊就会闯进去寻找食物。

也就是说,理论上棕熊很可能隔着一座巨大的山脉,就闻到了食物的气息。

不过公认的科学常识中,北美棕熊只能闻道几公里外的气味。

别说是这里,距离棕熊或者说北美灰熊的居住地还有一段距离。

就算某头理论上嗅觉超强达到极限的棕熊能察觉方宏在这里做饭,他也更应该闻到的是内华达州或者犹他州的万千居民做饭的气味。

“枪哥,就算棕熊闻到了一口锅的味道,就不会找上门了吗?”

方宏翻白眼:“我再说一下,棕熊可以闻到铁锅的气味,就意味着同时它也闻道了我身上的各种气味,包括我猎杀过的每一种生物以及吃过的每一种食物,用棕熊的脑子都可以想象出,我是一个残暴的自然界顶级掠食者,除非我伤害过或者直接威胁到它的生命,否则他不会主动找我麻烦。”

在野外,遇到野生动物,大概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把你看成是一块肉的,代表动物是野猪和狼群,它们不会去思考你是一个什么样的对手,它们只会思考杀死你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另一种,就是单独的顶级掠食者,比如虎和熊,在不缺乏食物的情况下它们不会主动招惹人类。

当然了,一切都不是那么绝对的,不排除有些人衰神附体。

兔子下锅,方宏开始准备鱼肚,也就是鱼漂。

“鱼漂这东西,说好了是烩,就是要先油炸,这种东西类似于苏杭菜中的面筋,中空,如果直接下水或者下油锅,一定会焉儿。并且会变得坚硬,难以咀嚼,失去软糯的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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