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年纪与末情差不多,只是年纪却差了一辈,末代现在也在香港,他与末流不一样,最擅长的不是画画,而是写词。古文造诣极深,填得一手惊才绝艳的好词,末情写的曲子基本上都是末代填词。
同时末代也是香港某报的专栏小说家,不过他是专门写科幻及武侠小说的。写的书在香港及东南亚十分畅销。
听了末流对自家大哥的介绍,思思只觉得,上帝实在是太偏爱末家人,不仅赋予了他们美丽的外貌,同时还给了他们惊艳的才华,让人如何不妒嫉?
大家都对思思做的梅花清露赞不绝口。只有乔兴帮不以为然。
“不就是密水嘛,甜滋滋的,有什么好喝的?还不如喝可乐呢!”
话一出口,集体鄙视ng.......
“你还是别喝这清露了,别糟蹋了好东西!”对于乔兴帮这位黑帮少爷,末代一点也不客气。
见众人都一脸不赞同地看着自己,乔兴帮只得缩了缩脖子,坐到好基友李俊基身边去了。
“你个傻子,不喜欢喝干嘛要说出来呢?没见本少爷我就不出声嘛!”李俊基小声地在他耳边叽咕。
乔兴帮惭愧无比,是呀,他干嘛要说出来呀!
吃过点心后,思思带他们去参观后花园,后花园因为是云先生的宝贝,除了自家人,他是不会让外人进去的。
“这里的花都是云爷爷的心肝宝贝,你们看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不要伤了它们。”虽然有些失礼,思思还是叮嘱了一番。
“思思放心,我们自然会小心的。”末情也是爱花人士,自然明白爱花人的惜花之心。
“天啊,这是绿牡丹?还有两盆?”末代惊讶的声音传来,末情赶紧跑了过去。
“十二叔,你看还有十丈珠帘?天,竟然还有墨菊,这是什么?居然还有绿衣红裳,十二叔,今天我们可是大饱眼福了。”
末代情绪十分激动,末情亦是如此,两人就如同见着了绝世美人一般,举起手中的相机不断地拍着照,蹲着、趴着、斜着,不断地变换着姿势。
“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几盆花么,不能吃不能穿的。”
乔兴帮小声地嘀咕,这次他倒是学聪明了,不敢大声说话,怕又引起公愤。
末情与末代两人就这么在后花园里不断地拍照,不时还出惊叹声,忘乎所以,完全把其他人都忘了。
“我大哥和十二叔都十分喜欢花草,若是见到名贵的花草,他们就都迈不动脚步了,思思你不要见怪。”末流不好意思地解释,担心思思会怪他们不懂礼。
思思嫣然一笑:“怎么会?你十二叔和大哥才是真正的雅士呢!”
其他人都对花草不感兴趣,思思便还是带他们去前院吃点心,厨房里蒸的枣糕应该凉了,正好可以拿出来吃。
大家对于枣糕挺捧场,吃得挺欢,特别是乔兴帮,虽然他不爱喝密水,可是这种点心还是很好吃的。
还是大陆好啊!吃得欢畅的李俊基与乔兴帮同时出感叹。(未完待续。)
p:p:打另一个字,会被河蟹的,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