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谁在外边?”简巧娘被饿醒了。感觉到窗户外边有人。
“我!”一个沙哑的声音在窗户外边响起,但是简巧娘知道这是丁君墨的声音,但是他好像哭了,丁君墨站在窗口,低着头。
良久屋内都没有给出回应,但是丁君墨也清楚,屋内的人已经醒了,“巧娘,你说我是不是很混蛋?什么都是等要失去的时候才明白她的重要性,以前讨厌你粘着我,可是在知道你要相亲的时候又第一个出来反对,当你爹提出条件有毫无顾忌的答应了!”
“你,是……不是……后悔了?”屋内的人儿,泪水又止不住的滑落。
“不是,你先听我说,好不好?”
“是吗?你还有什么好说的?”简巧娘硬着骨气艰难的吐出一句话,可是话一出她后悔了,却没有办法收回。
“不管你愿不愿提听,我都要说!”丁君墨对简巧娘的话忽略不计。
“巧娘,你知道吗?以前我是真的讨厌你黏着我,但是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你黏着我,好面子的我又不愿意承认,每一次都说很重的话刺激你,说完我就后悔了,但是第二天我又看见你,心里莫名的有些安心。”
“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在那一天,你哥去山庄接你,我从大哥那里听说你要回府相亲,脑子突然一片空白,一双脚不知道是什么力量驱使着我,就出现在你爹面前,也不知道是什么力量驱使我挥动双拳,把媒婆打了一顿,当我神志回来后,我明白了,我确确实实爱上那个粘皮小膏药了。”
“为了那块自己深爱的小膏药,我义无反顾的去追求他爹所提出来的要求,开始的时候,我两个月回一次,每天都想写信告诉她,自己所遇到的一切。只是再后来,我发现,我好像很喜欢这样的流浪生活,我开始在想,我爱的小膏药喜不喜欢这样的生活,他的父亲会不会允许他的宝贝女儿和我过这种流浪一般的生活。”
“在临雾国,我真正懂得了官场的黑暗斗争,所以我并不想谋什么官职,我只想安安稳稳的过好一辈子,那就知足了。越临近回国的日子,我的心就越惶恐,我没有第一时间来见却跑去别的地方大醉了一场,当听了大哥的话,我才真正的明白,没有你,我的生活好像也是灰色的。巧娘,我好像真的离不开你了,但是我又害怕得到不一样的答案,所以我逃避了,我很混蛋对不对?”
“刚刚本想去给你买吃的,却突然发现,我都不知道你最喜欢吃什么?也不知道你最喜欢什么?你的一切我好像都不清楚。是不是很可笑,什么都不知道的人,站在你面前说爱你!”
啪!简巧娘推开窗户,直击丁君墨的面门。
丁君墨捂鼻蹲下,一个泪人儿立在窗前,低眉看了一眼蹲在地上喊疼的人,“起来!”
听到声音丁君墨迅速的起身。看着泪人儿,竟然傻笑起来,鼻头的一阵温热,傻小子就华丽丽的流鼻血了。
但是在听完丁君墨的深情告白后,已经飞起的简巧娘并没有打算给丁君墨擦鼻血,气鼓鼓的一哼“哼,你就是天底下最大的混蛋!我是什么性格难道你不清楚吗?我对你的感情难道还会在意生活是否艰辛吗?丁君墨你就是天下最大的大傻子。行了,等我一盏茶的时间!”简巧娘一把又把窗户关了起来。
从衣橱里拿出一个包裹,打包了几套衣裳,又到书案上拿了一张纸,写下了一封信:爹,女儿私奔了,勿念,放心,过些时间女儿会回来看你的!对了,照顾好我娘!
写完之后,简巧娘折好信,看了一眼房间,笑了笑,再一次推开窗户,窗外的丁君墨傻眼了,他看到简巧娘收拾好了行李,微笑的看着自己。
“看着干嘛,抱我出去!我两天没吃饭了,没力气和你私奔,所以你抱着我私奔!我陪你浪!”
“可是……”
“你有意见?”
“不是,我担心你爹……”
“本小姐先去玩一段时间再说!你去不去?”
“去!”丁君墨也没有再想太多,见屋内的小人捞出来,抱在怀里,飞出了院墙,飞过了街道,站在城墙之上,简巧娘望着两人身后的苍梧城,回脸看着月光下的丁君墨,简巧娘化身饿狼吻住了丁君墨。丁君墨僵直的站在城墙之上,好一会才转被动为主动,良久才松开简巧娘的樱桃小嘴。
简巧娘勾唇一笑,“本小姐还会回来了!”
“嗯,我和你一起!”丁君墨抱着简巧娘纵身一跃,飞下城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