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那间,一张含笑的眉眼出现在脑海……
尚在年幼的小姐,曾经有过一个十分大的乌龙,至今还被老师们津津乐道。
原因是——早恋。
在上小学的沐缱绻有一次写了一篇作文,因为老师布置的是半命题作文名字叫做——“我最喜欢……”
所以年纪小小就才华横溢的小缱绻大笔一挥,交上了一片名为《我最喜欢慕寒》。原本小孩子嘛,会喜欢身边的朋友同学什么的,宽容的老师也不会说些什么,但主要是……这内容起码要正三观吧?
起码不能涉及黄赌毒吧?
起码……嗯,不能太露骨吧?
但是显然咱们的小缱绻全部触犯了啊喂,而且还不是擦边球那种,因为一个小学生的作文里,老师竟然读出了不一样的味道。
小缱绻是这样写的,开头就注意了点题:我最喜欢慕寒,我每天会抱着他睡觉,因为他的身体摸起来很舒服,我最喜欢他光光的躺在我身边的时候,因为他身上有很好闻的味道。
有一次,他睡着了我舔了他,妈咪看见了严肃的告诉我下一次不可以在这样。我问妈妈为什么?
妈妈说这样的事情只有夫妻之间才可以。所以只要我和慕寒成为夫妻就可以这样了吗?
嗯……那从今天开始我和慕寒就是夫妻了呐。
其实整体看起来,对于一个二年级的小朋友来说,这样完整的语句,也没有什么错误的语法,全程都没有错别字,这样其实已经算是很难得了。但是错就错这个内容上,这是原则性的错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