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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闹事

拆开信封,信纸上面洋洋洒洒写了一长串华丽辞藻,都是欢迎新弟子来雏凤书院的话,百里歌林一面看一面嘀咕:“还叫我们把这里当新家……哼,家才不会用吃饭当借口抢钱!一顿饭一两,他们直接去抢好啦!”

其他孩子对此倒不介意了,叶烨一面打量岛上风光,一面道:“只要早早学会飞,就可以飞到北面岛屿用名牌免费拿吃食,别絮叨了,我们来这里本来就不是为了玩。”

聚集在岛前的孩子们渐渐散开,都去找自己的房间了,一时间人声渐歇,庭前只有风声,连鸟叫虫鸣都不闻一丝,站得久了,心跳声仿佛都清晰可闻。

“好安静啊,这里。”黎非深深吸了一口气,这里就是她要住一年的地方了,比青丘那个木屋气派了百倍也不止,可不知为何,她心里还是怀念着那段清贫又寂寞的时光。

“我是十一,你们是什么?”百里歌林晃了晃自己的信封,上面用朱砂写着大大的“十一”二字。

叶烨道:“巧的很,我是十,应该住一个院子里吧。”

百里唱月亮出信封,上面赫然是“十二”。

弟子房一座小庭院里有三间大屋,也就是说通常三个弟子同住一座庭院,像这样编号连在一起的,必然是同住一座庭院。百里歌林终于高兴起来:“姐!我们三人住一起!真好!”

她又凑去黎非那边:“你是几号?修远呢?咦?修远人呢?”

众人这才现雷修远不知跑哪儿去了,他一向没什么存在感,人不见了,他们到这会儿才觉。

“他大概一个人逛去了吧。”黎非也不在意,“我是七,不知道跟你们离得近不近。”

“走吧走吧,去看看咱们住的地方什么样。”百里歌林急不可耐拽着众人朝弟子房那边走。

岛上的弟子房呈螺旋形旋转排列,庭院的墙洁白如雪,瓦却是青黑色的,墙上爬满了各种藤蔓薜荔,院外还有沉甸甸的紫藤花一丛一丛垂挂下来,人还未进院子,清凉的异香便足以令人心旷神怡了。

转过一个拐角,一扇精致的木门出现在墙上,上面刻了编号“七、八、九”,每个数字下还有一行小字:「七——千香之间;八——麒麟之间;九——静玄之间」。

“哇,每间屋子还有名字吗?”百里歌林又惊又喜,“千香之间,黎非,你这屋子名真好听,听着香喷喷的,里面该不会种满花吧?”

她迫不及待推开院门,冷不防院内已有数人,听见门响,众人一齐回头,双方打个照面,都是又惊又恼。

“你们走错了吧?”纪桐周只觉不可思议,这群卑下的叫花竟敢闯进他的院子?虽说另外两间屋还要住人,不过他已经认定整个院子都属于他纪桐周的了。

“你才是走错了吧。”黎非冷冷看着他,扬起信封,“我是七,这边屋子是我的。”

院中朝东的屋子上写着“千香之间”四字,正是书院安排给她的房间,不过此刻房门已经被人打开了,容貌绝艳的兰雅郡主正在门口,高傲地看着他们。

“我喜欢这间屋的名字。”她声音像黄鹂在唱歌,十分柔软好听,然而语气高高在上,充满了傲意,像是在号施令,“我要住这间,你另选一间。”

黎非淡道:“我不要,请你出来。”

兰雅郡主面色一冷,她自持身份,不与贱民啰嗦,只转头望向纪桐周。

纪桐周有些来火,要与这不男不女的叫花子住一个院子,他一百个不愿意,但黎非厉害得很,何况自己与她有一起过二选的经历,太难听的话他不想说,不过怎么说自己也是个王爷,此刻佳人在前,狗腿子在后,要跌软也不可能,思忖片刻,他才道:“这院子算是我包下来,你们住别的地方吧,我赔你们一人一千两银子。”

一千两银子,他不信这几个穷鬼不肯走。

果然连百里歌林都动容了,一千两!在外面足以买好几个比这里还漂亮还大的院子了!

黎非丝毫不为所动:“我不缺钱,你,让开。”她下巴抬起,指向兰雅郡主。

郡主又气又恼,低低叫了一声:“王爷。”

纪桐周怒了,真是给脸不要脸!上回在陆公镇他是一时不防,加上她用石头先手偷袭才叫她得逞了,这回他不信治不了她!正要示意自己的狗腿子们来个先手,撂倒这帮不知好歹的叫花子,冷不防黎非把手指掰得喀拉喀拉响,直接朝兰雅郡主走过去了,郡主被她吓得花容失色,不得不从房门前跑开。

黎非进了屋子,只见桌上堆了好些包袱,估计都是那位郡主的,她提起全部丢出去,无视纪桐周他们铁青的脸,朝百里歌林三人招手:“进来吧。”

门被关上,百里歌林有些担忧:“黎非,你又得罪那个小王爷,待会儿我们走了你就一个人,他们那么多人!要不屋子就让给那个郡主吧?”

黎非摇了摇头:“我早就跟他们有了龃龉,这次让了肯定还有下次下下次。”

要是在陆公镇她没为雷修远出头,指不定这会儿她就让了,可梁子已经结下,再退让不但毫无意义,反而会让别人更看不起自己,更何况,她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没用的小棒槌,她是雏凤书院的姜黎非,从此要抬起头做仙人的。

“屋子里好香啊。”她四处打量,这屋子不大,跟虹鹿车上庭院中的屋子格局很相似,不过家具一水的全是藤制,外面是炎炎烈日,屋内却清凉无比。薜荔爬了半扇窗,沉甸甸的紫藤花挂在窗檐下,窗台下面姹紫嫣红,蔷薇、紫茉莉、凤仙花……熙熙攘攘开了大片,风一吹过,各种香气糅杂在一处,叫人心醉神迷,千香之间,名副其实。

“这里有镜子。”百里歌林端起床头柜上的铜镜,“车上没有。”

百里唱月见墙上还挂着一把剑,不由拿在手里轻轻抽出,剑身通体暗淡无光,摸上去十分粗糙,竟是一柄薄薄的石剑。

“怎么有石头做的剑?”百里歌林伸手摸了摸,“石头也不能开刃,这剑是装饰吧?”

“不是。”百里唱月摇头,这柄剑分明半旧了,不是摆旧的,手柄与剑鞘明显是被摩挲出的白痕,想必是以前书院中弟子常用的东西,只是猜不到究竟做什么用。

叶烨思索片刻,道:“说不定,是拿来做御剑飞行的?”

“要飞也不是只有御剑吧。”百里唱月将剑挂回墙上。

“剑乃百兵之君,御剑是最基本的修行,那些运用各种法宝在天上飞的仙人,最先要学的都是御剑。我听说星正馆的长老与弟子从不用法宝,每个人都御剑而飞,越是真正的仙人宝剑,越容易收纳灵气,驾驭起来浑然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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