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约定,以后,每天的这个时候,他要过来记账、做账。本来,他以为这是件很轻松的事。不想,跟他们几个相处了大半个下午,他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事实:包括余头在内,这几人都是大字不识一个!
也就是说,这些人连上账都不会!并且,他们的记性也都不是很好的样子。
如此一来,他晚上过来记账,岂不是还要天天清点货物?
一个时辰,怎么够用?
想想就觉得头痛。
于是,沈云决定教他们上账。
哪知,他刚把想法说出来,谷雨他们三个色变,个个把手当蒲摇:“不不不,我真做不来!”
“啊呀,我最怕写字了。”
“先生,你还是让我去搬货吧!”
余头也是一脸为难:“先生,他们几个都还年轻,若是能学会写字,至少也能留在大帅身边当个书记。何至于被打发到这里来。”
沈云略作沉吟,问道:“如果不要写字呢?只是要你们画叉、画圆圈、圆点,还有数数呢?”
这回,余头一口应承下来:“那没问题。我以前,就是用圆点记下歼敌的数目。”
“是的呢。以前都是余头用墨汁帮我们在手臂上画点、圆圆拳记数。我们去书记那里登记时,只要数墨点、数圆圈就行。”虎子使劲的点头,“余头从来没帮我们记错过!”
“上账,也能如此。”沈云尽量把话说得简单明白一些,“我们给每样货物订个不同的记号。每卖出一件,你们就去余头那里登记。而余头呢,则在账本上画一个记号。晚上的时候,我过来再汇总,记下当天的所有账目。到了月底,我们再把当月的账目,还有货物归整。该补货的补货,该退换的退换。你们看,如何?”
“好!听先生的。我们就这么干!”余头他们眉开眼笑的应下。
沈云再次满头黑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要去偷营摸哨呢。
杂货铺子里的货物,林林总总有数十样之多。也真亏了余头的想象力,居然给每一样弄了一个独特的记号:除了点、圆、叉,他还想出了鱼、乌龟、花……等几十样。
并且每一样记号都有他的理由。他仅仅是边画边说了一遍,不但沈云牢记于心,而且谷雨他们三个也记得烂熟。
就象记性不好,是沈云在冤枉他们一样。
“先生,你看这样上账,行吗?”末了,余头目光灼灼的望着沈云,问道。
沈云……“好,很好,非常好。”他半开玩笑的指着账本上的那只乌龟,赞道,“乌龟画得最好,活灵活现,象是刚从水里爬上来的一样。”
“哈哈哈……”谷雨他们三个都捧腹大笑,“先生好眼力!”
余光自个儿也挺得意的:“那当然。我家里祖传一口大水塘。从我太爷爷那辈开始,开始喂水鱼。祖传的手艺,一直传到我这里。十里八乡,谁不知道我家的水鱼最好。我家里没有兄弟姐妹,打小就只有水鱼做伴。两三岁的时候,我就知道画水鱼了。十五岁的时候,我跟我爹去镇上的大饭馆送水鱼。那掌柜的还特意掏了半两银子,请我给他们画过一张水鱼图,说是要拿去给菜单配图。”
提起以前,谷雨他们三个也象是打开了话匣子,完全没了先前那种硬梆梆的样子,一个个变得眉眼生动起来:
“我家也有祖传的手艺,篾匠。我爹的那双巧手,也是出了名的。他编出来的竹篮子真的用能来打水。只可惜,我打小贪玩,一直不肯跟我爹学。等我想学了,结果,才学了半年,叛军就打过来了。”
“我家是只会种田的庄户人家。家里人多,只有五亩地,勉强能混个肚饱。我爹见我打小有一把横力,存了三两银子,送我去隔壁村学石匠。如果不是闹叛军,我出了师以后,会是我家头一个手艺人。”
“我以前做梦也没有想过自己会当兵。家里就我一个独子,十亩地,日子也还过得下去。我也没别的想法,就想着和我爹一样本本分分的种田。十来岁开始下田做活,十五六岁娶房媳妇,过一两年再生个大胖儿子……”
“谁不是这样想的。”
是啊,谁不是这么想的!
师父生前曾说过,叛军里,大部分的人,也是寻常人出身。如果不是仙府逼得他们走投无路,他们大概一辈子都没想过要起来反叛。就象余头他们,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当兵一样!
沈云又想起了刘爷爷,还有洪伯他们。再一想,他的爹娘,奶奶,牛头坳村的村民们,不也都是只想如此过活吗?
买田置舍,娶妻生子,一世安稳!
可是,在这世道,行得通吗?
眼前似乎又窜起冲天的大火,耳畔更是惨叫连连。沈云暗中扼腕。
仙庭派出来的钦差大人养僵尸,挖人心吃,就跟从地里刨萝卜一样简单、自然!
仙符兵屠杀无辜百姓,和割韭菜没什么两样!
小小的仙府差役,随随便便能在大街上锁人!
杀人、破家,于他们,根本就不需要什么理由。
血淋淋的事实不止一次向他证明:只要有这帮畜牲存在,所谓的一世安稳,就永远只能是做梦!
刹那间,他感觉到心头一亮,整个人变得从未有过的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