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从未想过坐馆授徒,更重要的是,他是真的不想考这个仙庭的功名。以前主要是因为师门,以及牛头坳村的血海深仇。而现在,他更多的是对这个所谓的仙庭失望到了极点,可以说是耻于与之为伍。
是以,他笑着婉言相拒:“蒙大人厚爱,晚等感激不尽。实在是惭愧得很,晚等尚且幼齿,未到及冠之年。仙都人才济济,强者如云。晚等不敢放肆。”
能跃过初级武者试,直接去考初级武师,一试扬名,这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好机遇。宁都尉也以为沈云是报着这样的想法来求见自己的。他混迹礼部衙门多年,人头都熟。要举荐沈云直接报考初级武师,稍微打点一下,不难办到。再者,他看到沈云少年英才,确实是心生喜爱,又加之是老友极力推荐的,也乐意提携一把。
不想,沈云竟然拒绝了。
心思一转,他也赞成此子的想法——半大小子去做坐馆授徒,的确风头太盛。正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在仙都,太多的人想踩着别人的肩膀出名。只要稍微有些名气,就会碰到不少人闻名而来“切磋”。当年,他在仙都过了高级武师试,得主考官青睐,赞了一句“上佳”,在一众考生之中晓有名气。结果,曾经最多的时候,他一天打了三场。那段时间,他真是不胜奇烦。
而此子不过幼齿,能将名利看得如此透彻,确实难得。于是,喜爱之情更甚,为之谋划之意也越真。他笑眯眯的捋了捋长须:“即是如此,倒有一职适合你。就是薪资微薄,不足以养家糊口。”
他在衙门里混迹多年,早就炼出来了一样本事,即,只要三两眼就能大致看出旁人的家境。
沈小子从头到脚都是一身亲,甚是考究,然而,锦袍的式样却是年初的时新款式。也就是说,这件锦袍绝非此子本人的。再看旁边的洪天宝穿着不俗。他很快推断出,沈小子这一身的华服极有可能是身边这位同门资助。
再加之,此子肤色黝黑粗糙,也非锦衣玉食供养出来的公子少爷。
综上所述,极有可能,这又是一个家境寻常的后生。
孰料,沈云抱拳应道:“请大人不吝赐教。”
不在乎薪资?宁都尉轻轻挑眉:“前些天,老夫与虎跃堂的金长老闲聊,听闻他们那里的藏书阁管事刚辞职返乡了,有一个缺,看老夫手里有没有合适的人举荐。你有意否?”
沈动一听是藏书阁,便动了心,问道:“不知这个管事有些什么要求?”
宁都尉答道:“金长老说了,那是一个清闲之职,整日里与书为伍。只要粗通拳脚,做事细致、勤快,性情沉稳即可。按月结薪,每月纹银五两。”
洪天宝在一旁听了,心道:云弟在我们药院是出了名的爱看书。这份差事,怕是正合他心意。不要说每月还有五两的工钱,就算是自带干粮,叫他去藏书阁打白工,他也是乐意之极。
果不其然,沈云闻言,大喜,起身抱拳谢道:“此事甚佳,大人提携之恩,晚等没齿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