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跟你们是自己兄弟,说起读书识字,十八般兵器,我哪样不比你们强。你们连我都比不过,凭什么做我兄弟。将军留我等在他身边,是要让我们学真本事的,可不是养废物。将来上了战场,说不定老子也要被你们给拖累。”
大方依旧是一副尖酸刻薄模样,除了余祥外,另外两个侍卫顿时恼了。压低声音:“大方,等回了渤海所,咱们找个僻静地方说说道理。”
大方冷笑:“就凭你们,好,等回去之后,我随时奉陪……糟糕!”
宁乡军中禁止私斗,可军营中多是血气方刚的汉子。若遇到矛盾,多会选一个无人的地方痛快打上一架,军官们就算知道了,也是睁一眼闭一眼。
只一条,许胜不许败。否则,回营之后,他娘的,你等着受军法吧,谁叫你丢了咱们部队的脸面?
突然间,他猛地跑过去,一脚将那只已经快要烤好的兔子踢倒在地,提起水囊就将一皮囊水倒到篝火里。
“哧!”大股白色水气腾起。
三人同时低声惊呼:“大方你干什么,疯了吗?”
大方:“敌人,敌人来了。”
三人寒毛同时竖起,回头看去,却见孙元已经手脚麻利地给战马装起鞍子和辔头,大声喝道:“前方十里,建奴斥候,人数大约二十,快上马,走!”一张脸已变得铁青。
刚才在给战马洗刷的时候,孙元也听到了远处有阵阵马蹄声传来,心中顿时一紧,叫了一声晦气:黄佑你这个乌鸦嘴,竟然给你说中了?肯定是刚才建奴看到篝火升的炊烟,这才找了过来。
无论是在哪支部队,斥候骑兵都是武艺、马术出众之辈,可谓是精华中的精华。
崇祯九年,朱汀伏击五十骑蒙古兵的时候已经显得吃力。而现在自己只有五人五骑,四个侍卫还是半大孩子,力量对比悬殊,这一仗也不用打了。
“是!”四人慌忙地给战马装起鞍,这一耽搁,敌人的马蹄声已经开始变得清晰起来。
北地本是一马平川,坐在马背上,放眼望去,远方地平线上是一排小黑点。建奴的队伍跑得很松散,可却井井有条。有人向前奔来,又人则朝两边迂回包抄。
“怎么办,怎么办?”余祥惊得胖脸上全是汗珠。
“怕什么,大不了同建奴拼了!”另外两个侍卫满面都是兴奋,因为是第一次上战场,两人已经抽出了大刀,但右手却因为激动微微颤抖。
大方冷笑:“拼命,别忘记了,咱们的职责是保护将军,你们死了不要紧,将军若是有个三长两短,你们就算是死了也能安心?”
说完,也不管三个同伴,骑马跑到孙元身边:“将军,距离此地不远有我宁乡军的一个火路墩。墩外有一条河,颇深。进墩口的地方只有一条小路,易守难攻,不如暂去那里避避。建奴都是斥候骑兵,应该没有带器械,不可能攻下火路墩的。”
所谓火路墩,就是大明边军用夯土在边境上所建的警戒哨,高约十余米,周围有长达三十米的围墙,里面通常驻扎有五到七名士兵,算是一个小小的军事堡垒。
孙元正在想着对策,听到这个半大小子的提议正合自己心意,忍不住点了点头:“本将正要此打算,对了,你怎么知道这里有座墩台的?”
大方:“回将军的话,小的在夜校侍侯将军的时候,在地图上看到过。”
孙元:“你倒是细心。”
大方:“为将者,当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山川河流,自然要留心。”
孙元点点头:“好,出,先去那里避避。”
说着就一夹马腹出,余祥等人也都是跟了战马一鞭,飞快地冲了出去。
大方又开始在后面骂娘:“余祥,看你吓成那个怂样。从这里到墩台还有四十里地,这么跑,又不了多久,战马就要跑废,建奴可是一人双马。他娘的,先压住马速。”
听到这话,孙元忍不住又看了大方一眼:这小子倒是个懂得打仗的人,也沉得住气。不像其他三人,余祥除了做饭好吃,就不像是个军人。至于其他二人,一看到敌人,先就兴奋起来,却不知,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道理。过得两月……这次大战,干脆就将他交给韶伟或者犟驴子他们在战场上见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