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听筒里传来一个粗犷的声音:“我马上就到东街了,你在哪里?”
陈默左右望了望,说道:“我在小十字卖炸香酥鸭的附近。”
“好,你在那里等我,我大概还有十多分钟到。”
我勒个去!不是说好的马上就到吗?怎么一下子又变成十多分钟了?
陈默除了一个人默默地等待,还是默默地等待,谁让他和朱天相约今晚碰面,美其名曰“择日不如撞日”。
陈默摇身一变成了起点中文网的小股东(实则是幕后大老板)兼编辑,朱天在没有把整件事弄清楚之前总是在心里惦记着,既然陈默约他哪天有空再见面谈,那择日不如撞日,反正两人又不是隔着千山万水,只不过是十几公里罢了。
对此,陈默倒是无所谓,反正他也想见见这一世的死党,顺便蹭顿饭。嘿嘿,其实后面的“蹭顿饭”才是重点,谁让他现在囊中羞涩呢,没有饭蹭只能回家自己煮面条。
陈默现在没钱是事实,他才不会死要面子活受罪,顶多他日后多多提携死党,而且兄弟之间也不在乎谁请谁吃饭。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约莫一刻钟,陈默看到了他要等的人,尽管这是陈默在小说世界第一次见到朱天,可是他敢百分百断定自己目光所锁定的人必是朱天无疑。
根据陈默所设定的人物形象,朱天倒是长得高高壮壮,虎背熊腰,只不过浓眉小眼,皮肤就跟黑炭似的,而且有着一张扁平的盘子脸及一口又黄又黑的牙。
罪过啊罪过,当初陈默设定朱天的人物形象时,光想着日后主角可以利用系统玩大神养成改善朱天的颜值,所以就没有在意朱天的初始形象,毕竟按他的原大纲故事发展,一对难兄难弟以后要玩逆袭为“普宁双龙”正名,惊呆那些曾经瞧不起他们的高中同学。
这一刻,陈默突然生起小庆幸,他庆幸自己没有脑抽风把原主设定成这副熊样,主要他不敢挑战读者的底线把主角设定得太丑,虽说陈默可以玩主角养成,但在物欲横流的2018年,人们都比较心浮气躁,尤其看网络快餐文图的就是一个畅快淋漓,貌似慢慢养成主角节奏有点慢。
实际上,以陈默设定的小说大纲发展故事,节奏也比较缓慢,主要陈默看厌了装逼打脸流,不想被套路,反正他都选了一个超小众题材,又何必去跟着别人的节奏走呢?
好吧,陈默承认自己就是在作死,结果他真的挂了,不幸中的大幸是他以另一种方式活了,甭管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反正现在陈默能感受到自己的心在跳。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陈默彻彻底底地把自己融合成了主角,反正他在看到朱天的一瞬间发自内心的笑了,就好像眼前之人是他真正相交多年的好友般,这种感觉很奇妙。
陈默走上前,自然而然地抬手往朱天的胸口打了一拳,笑着调侃道:“我靠!你小子怎么又变黑了?要是街上没有路灯,我在人群还发现不了你。”
“我了个去!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朱天黑着一张脸,只不过他的肤色太黑,陈默没看见。
朱天上下打量了陈默一番,怪叫一声道:“我怎么发现你变白了?”
“有么?”陈默半信半疑,他觉得自己现在的肤色可以媲美另一个时空黑得有魅力的古天乐,莫不是朱天在逗他开心吧?
“绝对有!不信你和我对比下,我们两个以前的肤色可是半斤八两。”朱天不由嫉妒了,这就叫“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陈默无语了,两个黑炭头有什么好比的?等他进化成真正的“小白脸”,朱天再来嫉妒吧!
系统在手,陈默丝毫不担心自己的颜值问题,毕竟他有底子,进化成大帅比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