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哥,能不能别这么血腥?”
“扯淡,没血性的是男人么?你刚才说我是啥呢?对,犀牛,今日个老子就让他们记住,什么叫奔跑的犀牛。”
人影已经一个接着一个的往过来扑,两个人只能各自为战。
短兵相接,就是血与肉的对碰。
林越在腾挪之际,军刀不断的收割,李云来回冲撞,手里的狙击步枪看见人就砸。
乒乒乓乓!
杀至癫狂之处,已然顾不得什么掩护不掩护了,谁都明白,狭路相逢勇者胜。
林越收割尚且具有艺术性,最起码刀锋不是割断敌人的喉咙,就是刺穿对方的心脏,给敌人造成必杀的同时,尚且还在保持自己的体力。
李云不管那么多,拿起狙击步枪当大棒,看准对方的脑袋当棒球,只要被打到,不是开了瓢,就是给打飞,绝对也没活的。
在他方圆两米范围之内,没人,貌似都感觉林越好欺负,都往那边曾。
可惜,这是杀神。
“还有谁?”李云怒吼一声,提着狙击步枪再往前冲,所过之处,人仰马翻,惨叫声连连。
“云哥,注意安全!”
李云已经进入了癫狂状态,但林越必须让自己醒悟过来,第一时间解决掉要放冷枪的顺带提醒一句。
但是,在解决了最后一个敌人之后,没人了?
竟然没人了?
将军站在不远处,偶尔能看见这边的状况,一口气冲过去了三十多号人,就被两个人这么解决。
尤其是李云,手提狙击步枪,杀你个三进三出,比起赵子龙都差不多了。
估摸着他现在想起了之前的五穿甲弹,差点要了他的命!
先入为主的观念就是,刚才那五枪是他开的。
这个身影,估计将军这辈子都无法忘记,他是枭雄,对于真正的英雄,自然会一直记着,哪怕战败而死。
“稍微的缓和一下,兄弟们伤亡太大,让雇佣兵们上去在消耗一波。”将军对身边人面无表情的说道。
“可是,雇佣兵都已经撤了!”副官有些犹豫。
“哼,一帮没种的东西,十三个佣兵团,总数超过一百五,竟然连十个人都没办法,可见他们是何等的浪得虚名。”将军很恼火,自己打呢,雇佣兵跑了?
“云哥威武,不过咱两可真要撤了,如果这时候还不走,估计就真走不掉了。”
林越累得气喘吁吁,身上再添心伤,疼痛遍布全身,李云也好不到那去,全身是血,但敌人的多过自己的,饶是如此,他手里的狙击步枪已经废的不能再废。
整个枪体变了形,连枪管都彻底的弯曲了,但是今日之后,他的名字将会传遍整个黄金角,十三个佣兵团做了见证。
奔跑的犀牛,猛虎下山!
“嘿嘿,可是我走不动了。”李云也是摇摇欲坠。
“吃奶得劲都拿出来吧,要不然落在敌人的手里,估计会让你偷看小姑娘洗澡的事情都要交代出来。”
“么得,那还不如给老子脑袋上来一枪。”李云骂骂咧咧的,有些不舍的丢掉了狙击步枪,捡起了军刀,拿上了最后的几个雷子,小跑着跟着林越。
“小林子,有什么备案不?”
“有,在我们一公里之外有一条河,贯穿了我们国家和黄金角,可以说那是我们最后的退路了,一旦在敌人追逐下到达不了,那么我们真会死。”
“早就知道老子没那么容易见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