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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一章:嫁妆太厚

曾信骥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而此刻张正书却和曾瑾菡走进了曾家的私仓里。

不得不说,曾家能做到大宋第一丝绸商贾的规模,确实有其门道。其实,曾家并没有多少控制多少养桑蚕的农户,但他们的收购价永远比别家多出那么几文钱来。别小看这么几文钱,也许在商贾眼里这几文钱是利润,可在蚕户眼中,这几文钱就是他们的生计。

给的钱多了,收上来的丝绸自然也就多了。再加上完备的船队,可以快速地将江南的丝绸,大量遇到开封府这里,也可以通过海运,贩卖到东瀛、大食等国。当然,即便海外获利更大,可丝绸最大的市场,还是在宋朝境内。况且海贸之事,一年仅能出海两三次,至多四五次,所得再多也有限。倒是冬日时期,可以出海牟利,这时节可比在大宋贩卖丝绸划算多了。

张正书暗暗赞叹了几声,看来他那个未来岳父,本事确实不小,敢想旁人之不敢想。很多时候,第一个吃螃蟹的往往是最赚钱的。别家丝绸商贾也不是没想过模仿曾家的销售模式,可惜他们都只是模仿而已,却不得要领。以为只是雇佣几条船,把江南的丝绸运到开封,运到洛阳、运到长安售卖就是了。殊不知,这中粗犷式经营,和曾家的管理式经营不知道差了多少。

“我才发现,如果没有我出现,曾家再过几年,就可以取代‘大桶张家’,成为汴京城首富,乃至整个大宋的首富了罢!”张正书由衷地感慨道,这确实是显而易见的。曾家一直坚持海贸,而张家还是在放钱,相比较之下,高下立判。

曾瑾菡掩嘴偷笑道:“你这人,倒是很会抬高自己!”

“这是事实啊!”

张正书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确实是这样没错。因为他的横空出世,才让“大桶张家”的名声更甚以往。且不说那“香水”,就算是报纸一物,已经将赤果果的商贾之家,熏陶得有点文墨了。从这一点上来说,不管是曾瑾菡,还是曾文俨,都是服气的。幸好一家人不说两句话,特别是强强联合之下,曾文俨乐得见张家比以往更强大。

不是曾家不想争第一商贾的名头,而是曾文俨知道,第一并不仅仅意味着荣耀,还有随之而来的压力。既然如此,何不将压力外推,自己闷声发大财?看似是万年老二,但做老二的压力,肯定比老大小多了。有事老大顶着,老二还能从容后退不是?

“你这人,好生不害臊!”曾瑾菡揶揄了一句,“不过你赚钱的本事,确实比你作诗厉害。那首《桃花庵歌》,直白如话,不用典,不修辞藻,音调务近俚俗,轻便自山,若不是最后四句点睛,实乃平凡之作。”

张正书乐了,要是唐伯虎知道他的诗被这样贬低,肯定会气得压不住棺材板的——额,好吧,唐伯虎这时候还没出生……

只不过,宋朝人确实有本事瞧不起后人,因为宋朝人作诗的本事仅稍逊给唐朝人,作词却当属第一。而唐伯虎这样的明朝人,自然是入不得法眼了。幸好唐伯虎才情足够,潇洒中带有点张狂,最是符合宋人归隐山林,又愤世嫉俗的心态,所以曾瑾菡才这么评价的。

“写诗作词,不过为了消遣娱乐罢了。赚钱才是第一要务啊,不然哪里钱银养你?”张正书肆无忌惮地调笑道,听得后面跟上的曾信骥都翻起了白眼。曾家千金,何须别人来养?哪怕曾瑾菡嫁给一个穷困潦倒的乞丐,那个乞丐也会因为娶到这么一个千金而直接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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