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不好怎么能卖几万贯钱?便是这一辆,怕也要几千贯罢!”
“说实话,俺很想上去坐一坐,当一回官人过过瘾!”
……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张正书突发奇想:“在历史上好像西方国家有拿马车做公共交通工具的事啊,我能不能仿照一下?对了,宋朝这时候也有雇佣马车走四方的,我这个就在汴京城中走,这能不能成?反正马车等于我做善事捐出来好了,就算是成本也不会超过一千贯一辆,再买几十匹马……”
“郎君,走罢,这里好多人瞧着我们哩!”
曾瑾菡的局促落在张正书的眼中,张正书也将这个想法抛诸脑后了。
两人携手融入了人流之中后,也好像溪流入海,鱼龙潜渊,再无痕迹。
然而,就在不知不觉间,手袋的消息已经传出去了。没办法,经过一系列的缘故,张正书制出来的物品,都被视作是潮流。要是张正书知道自己已经成了潮流的领头羊,他不知道该笑还是该无奈。要知道,他的初衷可不是做一个时尚达人的啊!
“郎君,我要买这个!”
“郎君,这刺绣很好看啊,而且人家法师绣得也辛苦,你买给我罢!”
“郎君,这个很好吃,我要吃这个!”
“郎君……”
……
得,张正书现在是痛并快乐着。前一世和女友逛街,女友是不会提出那么过分的要求的。因为女友的工资不高,张正书的工资也那么点,两人在一起,打算婚后买套小房子,买辆车代步的。省钱,似乎已经是他们的共同默契了。逛街的时候,他们都是选择有折扣的商品,哪里像现在这样,根本不拿钱当钱的,曾瑾菡已经让张正书买了一堆东西了。
手上的东西,很多都是用草绳拎着的,张正书感觉手都要被勒断了。
“姝儿,差不多得了吧,我拿不过来了……”
张正书要哭了,这种情形不应该放在后世才对的嘛,怎么他穿越到了宋朝,居然体验了一把有个疯狂血拼女友的感觉。“难道我是活在梦里?不对,很疼啊……”
最后,还是曾瑾菡体贴张正书:“郎君,很重么?”
张正书连忙点了点头,这时候不是逞英雄的时候,该怂的时候还是得怂一下。
“那我帮你拿一些吧……”
曾瑾菡轻轻地接过那几条刺绣手帕,笑眯眯地看着张正书:“好了,我们回家,这里人太多了,我都被挤出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