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拜谢大家的支持!求推荐!求收藏!感谢!)
1859年10月,马里兰州的一条乡村小道上,一个身着粗制西装的华人,骑着一匹黑色的马立在那里,他时不时的看看来路,似乎是在等人。
这个人当然就是李梦杨,他等的不是别人,就是约翰布朗!
到底生了什么呢?为什么要等约翰布朗这个老家伙呢?
很简单,因为李梦杨被威胁了,而这个威胁他没办法反抗,真的就是没办法,因为这个威胁是这样的。
“如果你,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先生不帮助我?那么我就将你的真实身份公之于众,我相信很多的报社都会疯狂的,因为知名的克林特·李大作家,竟然是个闻名遐迩的大盗!”
这就是约翰布朗那个老家伙的真实目的,他是来寻求帮助来了,但是这个帮助他用了要挟的手段,而这个手段,李梦杨还没有办法。
难道就不能杀了这个约翰布朗吗?
这个杀心,李梦杨动过,但是很快他就知道,这是徒劳的。
“李先生,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带我的老朋友托马斯来吗?我本来还以为你作为一个华人,来美国的华人,你可能知道他的名字呢?那么我再跟你提一个名字,约翰·默里·福布斯呢?或者罗伯特·福布斯呢?”
说实话,这些个名字,李梦杨真的是不知道,他感觉自己就没听过,但是很快的,约翰布朗又提了一个名字。
“雾(伍)病(秉)仙(鉴),这个是你们中国人呀,你这回知道了吗?”
当这个名字出来的时候,李梦杨终于恍然大悟了!
伍秉鉴啊,这个人是谁,相信对中国近代史有些了解的人,应该会有所了解,因为他就是在当时被称为那个时代的世界富的人呀!
很多的头衔,就比如红顶商人,伍秉鉴实际上就是十三行的老大,也就是说,战争之前就是他在跟洋人做生意。
那做的是什么生意呢?
正常的贸易自然有,但真正财的就是了。
很多人都知道,这个东西是英国人卖给中国的,为的就是要在贸易上不那么的亏本,但其实,在这件事情上,美国人也是有参与的,还起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作用。
李梦杨记得一段并不是特别显著的历史,就是在一些个不太起眼的网站上看到过,当年的伍秉鉴曾经忍过一个美国人做干儿子,而这个干儿子好像就是姓福布斯的!
fors,这个姓,我们中国人了解更多的都是一本杂志,富豪榜嘛,但其实还有一个人我们中国人还都比较熟悉,那就是约翰·克里。
这位美国国务卿,他的全名是,约翰·福布斯·克里,按照欧美的起名习惯,这些个名字都不是凭空产生的,都是有意义的,这个中间的福布斯,其实就代表了他继承的东西,那应该是他母亲家族的姓氏!
福布斯家族,是非常厉害的一个家族,而现在这个年代,绝对更是强悍,约翰布朗把他背后的金主给展现出来,他的用意无非就是,你克林特·伊斯特伍德,乖乖听话就好,因为你拿这些个人,没有任何的办法。
杀是不可能的,帕金森是那两位福布斯的舅舅,而约翰布朗还给出了一个名字,就叫做威廉·罗素,这位威廉·罗素他正等着约翰布朗去立遗嘱,因为这次的事情会很大,先把后事给办好了,而这个威廉·罗素,就是塞缪尔·罗素的侄子。
这又扯出来一个大人物,塞缪尔·罗素,这家伙李梦杨知道,他就是旗昌洋行的创办人,旗昌洋行的英文名字就是(乳s色ll),有的人把这个词翻译成拉塞尔,但李梦杨知道,那跟罗素就是指的一个东西!
旗昌洋行就是美国对华的最大贸易公司,也就是说,人家有的是钱,绝对的大人物,你克林特·伊斯特伍德跟人家不是一个等级的,动手的话,你会死的很快。
李梦杨非常明白约翰布朗暴露自己金主的用意,那就是叫自己乖乖听话,但李梦杨实际上更感慨的是,我们中国人的银子,被你们这帮家伙用来搞废奴运动,真他妈的呵呵了!
而更呵呵的是,李梦杨真的没有别的办法,如果他不答应约翰布朗的要求,那么这个老家伙就会把自己的事儿给抖出去,那么自己所筹备的一切东西,都将化为乌有,自己精心计划了这么久,费了这么的心思,就都会胎死腹中。
没办法,只能答应!
那约翰布朗的要求到底是什么呢?
简单,就一字儿,人!
你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是传奇大盗呀,你手下那么多的人马呢,我约翰布朗现在要做的事儿,钱是不愁了,但就是要人,越多人越好!
其实,约翰布朗来找伊斯特伍德,这也是被逼的,他也没有办法,因为一开始他的目标并非是克林特·伊斯特伍德。
约翰布朗一开始的目标是个黑人,名字叫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他是个黑人,一个办报纸的黑人,知名的废奴主义者!
布朗跟弗雷德里克经常的联系,而且关系很好,外人看来就好像一对好基友。但是,这回约翰布朗提出的计划,弗雷德里克不同意,他觉得这计划不好,他不参加。
弗雷德里克是个黑人,约翰布朗找他其实就是希望他能提供一些个黑人废奴战士,总不能解放黑奴这件事,全都是我们白人在流血吧?
这是合理要求,可是弗雷德里克就是不答应,俩人不欢而散。
现在是钱有,可就是没人,关键是布朗需要的人,那是要能战斗的,能打能杀的,因为他这回的计划太暴力了,简直可以说是一场战争,所以,一般人是不行的,而克林特·伊斯特伍德这帮人,正好符合他的要求!
约翰布朗怎么就知道,李梦杨也就是克林特·李,就是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呢?
这个事儿吧,李梦杨问了,那约翰布朗也回答了。
“我想出来的呀!”
哎,这个答案,差点儿没把李梦杨的鼻子给气歪了。
实际上,这里面有一个关键人物,那就是侦探阿兰·平克曼!
侦探先生去过堪萨斯,当然了,他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东西。但是,他问的可是约翰布朗呀,约翰布朗这个家伙能在废奴运动中叱咤风云这么多年,他会是个白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