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碧晨的发挥中规中矩,比起之前的吴客成,差了点意思。
她最终斩获8.48分。
一个不低不高的分数。
当主持人吴喧喧告第三位出场的歌手郑巍时,方镜愣了一下。
赛前抽签,方镜记得很清楚,他是第四位,在他之前的是第三位是孙响,第五个是陈仪,第六个才是郑巍。
现在,郑巍居然变成了第三个。
这个操作真骚。
傻子都能看出这是在干什么。
之前的采排环节,大家早就清楚,他方镜和郑巍,选择都是摇滚歌曲。
摇滚对摇滚,排排站。
呵呵,这是想搞事情啊。
难道你们不清楚,在小说里面,反派都是炮灰与工具人么?在本教授这个天选之子面前,一切都是纸老虎。
郑巍啊,郑巍,你这是找死哦。
等上,让本教授给你好好上一课,什么才是真摇滚。还有孙响,在绝对实力面前,小动作是没用的。
方镜起身给自己倒了杯茶,不禁哼起了歌,一边啊,一边摇摆起来。
“画画的baby,画画的baby,奔驰的小野马和带刺的玫瑰,我说不开心也拍手拍走伤痕累累,用干涩的眼泪酿出香醇肥美”
怎么肥事。
我怎么也唱起这首歌?
完了,难道被小徒儿给洗脑了?
也不知现在,集‘本教授的最佳捧眼’‘老师粉’‘小迷妹’人设于一身的漂亮小徒儿在做什么,想必现在正在看本教授的参加的这个节目吧。
郑巍登台了,一身米国西部牛仔的装扮,头上还带着个破破的帽子,手上还带着手套,脚上一双马靴,很是惹眼。
歌名是《面具》
前奏首先是大鼓,很抓耳,曲风带有重金属的味道。
妈蛋,这老小子有一套,这造型很得瑟,休息内,方镜看着夜晶屏幕中郑巍的造型,再看了一眼自己的。
造型比不过?
不存在的。
把里面衬衣的扣子给解了2颗。
八块腹肌,了解一下。
等下本教授登台,这件外套就脱光掉,扔出去,就这边办。
方镜愉悦地给自己剥了个小桔子,一口下去,全吃掉。
的确是一首摇滚,在音乐的力度方面,比吴客成唱的那首粤语劲歌,还要有力,放在现在这个世界,用现在音乐水平评介,是一首十分出采的音乐。
要是,在方镜这个被原来平行世界优秀音乐惯坏,口味养叼的人眼里,还是差了些东西。
突然有种降维打击的即视感。
方镜从空间手环中拿出了琵琶,调试了一下,放到一边。
“每个人都带着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