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还有什么要说的吗?”高处,法官这样问道。
那位穿着昂贵衣服的辩护人挑衅似的看了对面的检察官一眼,表示没有什么要说的了。
“检察官有什么要说的吗?”法官又继续问道。
“我想,需要提出新的控诉。”检察官站了起来,这样说道。
第一,过去媒体们使用了什么样的宣传技巧,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对当前来说既无价值,也无意义。
至于其他媒体是否使用了这种技巧,并不是当前需要关注的事情。
第二,汉国政府治下所有媒体在宣传中的首要原则,便是‘大部分人,大部分时间都不思考’这一条。
民众都很辛苦,有自己的工作,自己的生活,没有多余的精力去详细分辨消息的真假。在用词中,以巧妙的话术来误导民众。这固然不违反过去的落后法律,但在新时代的《动态律法》面前,是违法行为。
第三,辩护人提出的,新闻媒体可以尽量撒谎,而别人需要做出澄清的说法,已经违反了《动态律法》的第十九款,犯下了‘牵涉精力罪’。
“这种罪行也许有落伍时代的律师还不知道。”检察官看着对面的对手,这样说着。“动态律法里有说明:人类社会组织最主要的矛盾,就在于工作的无限性和精力的有限性,这两者之间的矛盾。”
“因此,任何试图自己只要说说就可以,而要求社会组织去消耗大量精力,从事不在计划内行动的人,都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
说完,他看向已经面色铁青的辩护人,“我能理解,在乡下待久了的笨拙辩护人来到文明世界后表现出来的笨拙。放心,这只是第一次,对您的判罚不会太重。”
那辩护人听到这话,变得像是被丢进油锅里的鱼,语无伦次的嘟囔起来。什么‘恶法非法’、‘从来没听过什么动态律法’、‘克拉依人无需遵守汉国的法律’‘我有很多朋友’之类的。
一旁的文书们,纷纷用---那种闻到腥味的猫的眼神,看向这位辩护人。有的当即就站了起来,向外走去。有的则从怀里掏出了什么,快步走向这位辩护人。
辩护人不远处,有的被告也站了起来,朝他走去。这时,那辩护人身旁一个穿着法警衣服的人,掏出一把枪,直接打死了辩护人。在周围人惊讶的时候,他飞速靠近了对方的尸体,从死者身上拿走了戒指和钱包。
周围顿时一片喧哗,被告们更是纷纷大喊起来。
“谋杀!”其中一个年纪最大的人朝法警和法官喊道。“这是当庭谋杀!”
“刚才被杀者公开宣布,他不愿意遵循动态律法。”高处的法官说道。“所以,他不受该法律的保护。对该人做出的任何攻击性行为都属无罪。”
这时,检察官开口了。“但是,当庭开枪是违法行为,并且,你把地板弄脏了,需要法庭的人手处理。按照规定,要处以两千元的罚金。”
一旁,别的法警走上前去。那名法警从刚才收获的钱包里掏出一沓钱来,略掂量一下后,先冲着周围的人笑了笑,然后带着一幅得意的表情,从里面掏出了两千块,递给了过来的人。
“我就知道。”这人看向远处的检察长。“这老...这位老先生在听到周检察长的话之后,肯定会暴跳如雷,干出这种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