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归远走后,服侍似锦的几个小丫鬟想溜。
似锦沉声道:“谁准许你们走的?”
要是换作以前,那几个小丫鬟谁会把她放在眼前。
她们虽是奴才,可全都是温姨娘派来折磨她的心腹。
只有她们欺负似锦的份,哪有似锦教训她们的份!
可刚才,连老爷都被似锦小姐治得服服贴贴,此刻见她发怒,谁不噤若寒蝉,一动也不敢动!
似锦因给碧莲灌秽物,弄脏了外衣,她一刻也不能忍受。
命丫鬟准备了洗澡水,从头到脚洗得干干净净,从里到外换了衣服。
又命小丫鬟们把房屋清理得纤尘不染,这才让她们拿药治了胳膊上的伤。
挥了挥衣袖,让所有人退下,独自坐在炭炉边烤火低头思考自己以后的人生。
让她嫁人?而且还是嫁人渣?想都别想!
她得逃!
可问题来了,这是在古代。
根据无棉纺织品、无猪肉这两点,似锦推断,她穿越的这个架空的朝代应该在唐朝以前。
这个朝代的有钱人冬天用蚕丝做棉袄,或者直接穿皮草。
穷人则用芦苇做棉衣棉裤,丝毫不保暖。
这个朝代虽然女人没有裹小脚,但是男尊女卑还是很严重的。
自己现在的身份又是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千金大小姐。
和几个弱不禁风的碧池互殴还行,独自行走江湖绝对完蛋,所以逃婚对她而言也没那么容易。
似锦轻叹了口气,如果发小在身边就好了。
他是个办法总比困难多的人,若他在身边,带她逃跑不过小事一桩。
似锦记得自己在病危临死之前,发小拉着她的手死也不放。
一直哽咽着说,要和她同生共死,不让她在另一个世界孤单。
可结果呢,她穿越到这里根本就没看见他。
是谁在耳边,说爱我永不变,原来是承诺不敢信,誓言不敢听。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凡事还是要靠自己。
似锦想,既然独自行走江湖太危险,那就拉一个男子一起逃吧。
等安全了,给一笔钱让那男的滚不就完事了。
反正她有空间,可以把吴家给她的那些聘礼全都扔在空间里,她就有亡命天涯的本钱了。
可是她穿越过来才只有几天,府里哪个男下人比较忠厚可靠好忽悠,她一无所知。
似锦只好凭着原主留给她的记忆,筛选人选。
家里年轻的马夫良笙似乎不错。
想到这里,她起身去里间把身上用芦苇做的棉衣棉裙给脱了。
从吴家的聘礼里面拿了一套皮草里子的衣裙穿了。
又披了一件狐狸皮的大红色斗篷出了屋,径直去了马房。
还没走到马房跟前,似锦就看见了良笙的背影。
那背影高大英挺,如今虽是寒冬腊月,可良笙不过只穿一件夹袄,可见身体有多棒。
如果没长脑子就更好了,当工具人保镖保护她最合适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