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裴世矩的府上出来后,王世充第一时间出了城,他要先回极乐山庄一趟,然后去看看跑马场和射猎场,这两个地方虽然来钱的速度不如极乐山庄,但是大兴城里的关陇军功贵族子弟,却多是喜欢来此驰马射猎,在这里结识到一些以后可能对自己有用的人,要比在极乐山庄的机会更高一些。
王世充回到了山庄,带上麦铁杖和张金称,换了三匹好马,驰向了城东的方向,当年岭南之战结束后,麦铁杖和王世充一样,领了个五品的仪同将军官职回家闲居,无所事事,王世充干脆就把他全家接到了大兴一起居住,也找了教书先生教麦铁杖读书写字。
麦铁杖虽然看着五大三粗,但人其实极为聪明,上次因为没文化给打回家后,更是有了读书习字,学习文化的动力,几年下来,也算粗通文墨,四书五经都读过了一遍,虽不能说才华出众,能吟诗作赋,但至少写个公文,辞能达意,是不成问题了。
还有那个当年在极乐山庄当施工兼保安队长的张金称,王世充当年也吩咐过弟弟王世伟打听过他的来路,确实是在河北清河县的一处庄户人家,父母和三个弟弟都在家务农。
王世充看这人有一股狠劲,又武艺了得,便提拔他当了极乐山庄的管事,平时专门负责教训那些上门惹事的泼皮混混,开庄之初曾有过十几拨大兴城的地痞流氓上来惹过事,都被张金称带人打得屁滚尿流,此后就没人再敢来惹事生非。
有了麦铁杖和张金称这两大打手,王世充在大兴城内出巡时一般都带着这两人,以防万一,刚才去裴世矩那里时,由于隐身车内,因此只让张金称在前面驾车,而现在去城东的跑马射猎场,他特意又带上了麦铁杖。没准结识了某个大将,也能为麦铁杖谋个不错的前程。
在城内行走时,王世充听到两边的道路和小店铺里不停地有人在议论纷纷。
“老兄,看到刚才过去的那匹黑马了吗?当真是神骏得紧啊!”
“可不是吗。兄弟我来往西域商路多年,汗血马也见过,但也没这马好啊,看看那个头,那骨架。那肌肉,万中挑一都不能形容啊。”
“嘿嘿,我前年看到至尊出巡的时候,骑的那匹汗血马朱龙,马背比我的个头还高,一跃出去有两三丈,至尊骑在上面,可当真是威风凛凛啊,以前我以为天下没有比朱龙更好的马了,没想到今天又见到了一匹。”
“你们不知道了吧。我听说那马名叫黑云,是西突厥送来的贡品,标准的汗血宝马,而且未经驯服,太烈,连御马监的那些飞龙使们都没办法骑,去年越国公杨素帮至尊修了仁寿宫,至尊过去住了几个月,龙颜大悦,就把这匹黑云赠给了越国公作赏赐呢。”
“噢。原来是这样,哎,可为什么刚才骑在马上的不是越国公呢?他可是征战一生的大将,名马配英雄。驾驭黑云可没什么问题吧。”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黑云野性未驯,越国公年轻的时候要驾驭它应该没问题,可他现在毕竟已经年过五旬啦,经不起这种折腾和颠跛,听说黑云送到越国公府后。越国公骑过两次后,还是无法驯服,差点伤到了自己。”
“啊呀,这马这么难骑呀,那难道越国公把马送还给至尊了?”
“你这人说话也不先仔细想想的,至尊御赐之物,哪个做臣子的敢退!越国公自己不能骑这马,就把它圈养在自己府中,听说前一阵子,越国公世子杨玄感,骑了这黑云,结果跑到街上来了,那黑云野性未驯,一路狂奔,还把杨世子给摔了下来呢。”
“可不是么,我那天就亲眼看到了,就在鸿福酒楼那里,哎哟,你们是没看到啊,那黑云一路撞翻了十几个路边的小摊子,我当时就在刘记胡饼店里吃馎饦(一种北方的面食,类似泡馍),在靠门的位置,只看眼一花,一阵风似的就卷过去了,蹄子扬起的土弄得我一碗都是,奶奶的,早饭就这么没的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