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是工人先闹起来的,似乎是对工资不满意吧。”黄鑫培正好进来插言道。
“不至于吧。”吴运程觉得似乎不合道理,难道此中还有什么隐情不成,要知道这时候工人阶级,还没有像是后世宣传的那样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据做苦力工人的一位当事人回忆:“那时候想在码头上下力不那么容易呐,要先找一个可靠的人做担保”,还要一次性*交纳“租轮子”钱(2元左右),“下河钱”(2元左右,交纳下河钱之后才能在码头上干活),自己购买简易工具如箩筐、扁担等。一旦成为码头工人,就有了固定下力的权利,也就有了收入的保障,那时候重庆各码头基本上每天都有活儿干,所以在码头工作后不久,他就将向亲戚借的7元本钱还上了。
当时他家有七口人,生活是非常艰辛的,因为“家人等着我的工钱吃饭”,所以只要是苦力活,他都去做,比如帮人抬滑竿、埋死人等。虽然那时候收入时好时坏,但工钱还是够家人温饱。据老人回忆,他给有名的“傻儿师长”范绍增抬过滑竿,一趟五角,一天就赚了2元。因为当时物价低廉,米价才几分钱一斤,2元钱相当于他们家一年的租房钱,可见这对他来说是笔不小的财富,让他至今记忆犹新。但是情形坏的时候也不少,有时候没有“活路”干时,一家人就只好就着野菜喝粥,饿着肚子直到找到新的活儿干。
在普通人印象中,上学对苦力工人家庭来讲应该是件奢侈的事儿,但是事实并非如此。老人回忆,他们家的小孩到了上学的年纪,也都去上学了,甚至“娃儿能读到什么时候就让他们读”,他们家的五个小孩基本上都上过小学。可见教育开支所占比例不大。此外,老人还提到当时重庆各码头上都有善堂,由当地士绅所办,主要负责提供一些免费药品,施粥施米、赈济衣物,还为赤贫家庭提供帮助,如资助子女上学、提供死后的安葬费等。特别是几个超级商会都跟着山东商会学习了员工管理的制度和方式,对于职工除了工资提高之外,还经常推行些小恩小惠的福利政策,所以在自治区范围内还真没有多少工人会去和老板闹薪水。
比如在荣家纱厂的普通女工,上班1个月后,领到半个月的工资--七块大洋。也就是说她转正后每月可以挣十四块钱,可以养活家人了。第二年,成为熟练工一人看管两台织布机,月薪30多块钱,这时她开始有了些积蓄。而此时的云贵川和广东,中国女工平均日工资0.45元;广州的日资纱厂女工日工资最高0.73元,最低0.18元,平均0.455元。而与此同期的军政部门中,像山西各县一等警察队巡长的工资也才每月12元而已。
此时的武汉一般工人的月工资平均15元。大多数是女工的第一、裕华、震寰三大纱厂,工人1.5万,工资平均20元。共和草创的这几年,上海16个工业行业中,工人月实际收入最高的前三位,最高的月实际收入可达40元以上。工人收入如此,那么工人的居住条件呢?有调查统计,当时上海的工人租房主要分为三种:租住工厂的工房、租客栈的铺位,以及自己租房子住。在所调查的97家纺织企业中,就有62家给所有工人提供住房,有8家给工人提供一部分住房。公司职员租住的工房条件比较好,甚至有的公司为职工建造了职工公寓。比如由广东中山籍华侨刘锡基开的“新新百货公司”,单身职工可申请免费住公司宿舍。宿舍还有图书馆、食堂、运动场等设施。而最为最底层的包身工的情况则属于第一种,他们基本以租住工房为主。当时,上海租界工部局对一个纺织厂的60幢工房进行了调查,共和八年平均每幢住2.73户,15.32人。
既然吃住都包,薪资也足以养家糊口,这蔓延省港的大罢工确实让在座的不了解实情的大佬们困惑。除了这些新华的元老们不明就里,其实连远在京都的明石和宗方也不理解,在他们的印象里面,中国工人不是要被活活饿死是不会跟东家叫板的,既然工人收入不低,那么这大规模的工人罢工又是闹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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