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大卫.格兰特爱剑成痴,他家的所有物业,都会专门辟出一间屋子装修成剑术练习室,里面配备剑和护具,以至于他无论到哪里居住,都不会耽误剑术的修炼,这栋别墅虽然是雪芙伦娜住,但是一样有这么一间剑室。
大卫.格兰特说道:“你自己选一把趁手的剑吧,你身材比较高,可能没有适合的剑服,你将就些吧。”
戈锋随手抽了一把剑,淡淡说道:“我不需要护具。”
大卫.格兰特瞪了他一眼,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懂剑道,还是自信地过了头。
“好吧,既然你不怕死,那也由得你。”对于戈锋这种愚蠢的行为,他也懒得搭理,大卫.格兰特自顾自地穿上剑士服,戴上护具,取了一把最趁手的剑,“当”地一声,中指弹了一下,有人和他比剑,那真比世上所有开心的事情更能让他兴奋。
戈锋右手持剑,在身前划了一个圆弧,说道:“你可以进攻了,如果你能逼得我移动半步,就算我输。”
大卫.格兰特和父亲对视了一眼,觉得这个中国小子也太狂妄了,大概看他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觉得他没有什么本事,却不知对于剑术,他的确是下过苦功修炼的。
戈锋双脚不丁不八地站着,看上去很随意,不见得有什么厉害的地方,他的自信是从什么地方来得难道中国人天生就是这么愚蠢
“这可是你自己找难看,不要怪我。”大卫.格兰特爆喝一声,脚下移动,持剑直刺中宫。
这样的招式多半是对远逊于自己的对手才会这样使,因为凡是用剑的人都知道,中宫是防守最强的位置,第一招就攻击此处,自然是不把戈锋放在眼里了。
面对来势如电的一刺,戈锋也大感意外,暗忖这小子倒也不尽是花拳秀腿,还是有几分真功夫的,只是和世界冠军关若蝉比,根本不是一个档次上的。
对于关若蝉的快剑,戈锋都能应付自如,何况是区区二流剑手
他只是将剑一横,平贴住对手的剑身,然后轻轻地往旁边一带,便将大卫.格兰特连人带剑甩了个趔趄,自己脚步纹丝未动。
大卫.格兰特转过身来,瞪大了眼珠子凝视戈锋,喃喃说道:“这不可能。”
对方剑招明明慢得离谱,但是居然能做到后先至,而且剑身有一股甩之不脱的粘力,居然将他带得差点摔倒,这样的剑术,他从未见过。
戈锋虽然只是轻描淡写的一招,却用上了太极剑中的“粘”字诀,已经是很高深的功夫了,中华武术博大精深,又岂是这位坐井观天的男爵大人所能领悟的
大卫.格兰特吃了一次亏,知道对方是个高手,收起了轻敌之心,呵斥连连,脚步趋退如电,围着戈锋的身子不停游走,或刺或劈,或砍或削,攻势如同疾风骤雨一般迅捷,看得旁观的雪芙伦娜连连惊呼,戈锋没戴护具,她可真怕哥哥伤了他,那她怎么跟其余三位姐妹交代啊只怕被她们从那个家赶出来也说不定。
但是无论大卫.格兰特攻势多凌厉,戈锋的脚步始终稳稳站住,他的剑很随意地跟着对手的剑翻转,无论大卫是劈是刺,都被他或平贴粘带,或划圆弧包围,牵引地偏离攻击位置,到后来,这股牵引之力已经遍布他身周数尺,大卫.格兰特觉得出剑已经没有方才快捷,而且愈来愈慢,仿佛手脚被无形的丝线越绑越紧,再也施展不开,只是片刻功夫,大卫.格兰特如同喝醉了酒的老翁一样,被戈锋的牵引之力带得摇摇晃晃,别说攻击,想要停住已经力有未逮了。
戈锋将剑贴住对手的剑,用力一旋,大卫.格兰特在这股大力下不由自主地像陀螺一般转动,接连数圈,便觉头晕眼花,咕咚一头栽倒在地,半天没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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