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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章 秦献公

秦献公对对地主和自耕农兑现了自己的行政纲领,继续推行初租禾,得到了地主和自耕农的支持。秦国在公元前四零八年开始实行初租禾。所谓初租禾就是按照土地占有者实际占有的土地面积,征收农作物实物税。这项制度的实施,就是在法律上承认了土地占有者对所占土地拥有所有权,使大批占有私垦田地的地主和自耕农成为土地的合法主人。秦国的初租禾在东部边防地区推行得比较顺利,在奴隶主聚集的以雍为中心的西部地区则受到了很大的抵制。秦献公把都城迁到东部的栎阳,就是要得到在那里占优势的地主集团的支持,而对西部的奴隶主贵族则没有硬性改变他们的生产方式。为了稳定地主和奴隶主贵族两大集团,秦献公采用了一国两制的折中办法。

地主经济需要雇佣大量的劳动力来从事农业生产。原来奴隶主贵族家的奴隶和与当权奴隶主贵族为敌的人,有很多都依附到这些地主的身边,因为地主的剥削比奴隶主要轻得多,而且人身上也不受伤害,有行动的自由,甚至是可以拥有自己的财产。奴隶主在追寻逃跑的奴隶和罪犯时,常常会追到地主这里,而地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包庇他私藏的奴隶和罪犯。由于奴隶的大量逃跑和留下来的奴隶工作积极性不高,奴隶主的田地大量荒芜。时间一久,地主就以开垦荒地为由,对这些土地进行开垦占有,与奴隶主就这块土地的所有权产生法律纠纷。出于对劳动力和土地的争夺,地主与奴隶主的矛盾越来越大。但由于奴隶主贵族担任国家职务,因而地主在与奴隶主的争斗中常处于下风。为此,地主经常采用极端的方式来与奴隶主对抗。

秦献公在夺取政权后,从地主中选拔了一批有才能的人担任国家大臣,允许地主和自耕农从军,使他们靠立功获得爵位。这就给了地主和自耕农从政的出路,使他们能够通过合法的途径来满足自己的政治需要。地主和自耕农此时已是一个重要的利益集团,是献公夺取政权后富国强兵的重要支持者,是秦国重要的兵源和税源。

秦国的初租禾是实行得比较晚的,国内的奴隶主势力依然很强大。奴隶主贵族有减免税、减免劳役、减免刑罚等特权,而且他们掌握着国家的朝政和军队,常常可以控制国君的做法。秦国以前发生过多起强臣弑君的悲剧,就是因为他们掌握军队和朝政。秦献公知道奴隶主贵族是建立君主集权制度的障碍,是国家实力的分裂者。但由于秦国的贵族是献公夺取政权的主要支持者,更主要的是他们的势力依然强大,秦献公采取了笼络贵族势力的办法。为了稳定国内的贵族势力,献公娶了他们中最有势力的一家的女儿为妻子。

在献公的领导下,秦人看到了秦国复苏的希望,许多人都追随献公建功立业来到了栎阳,栎阳很快就成为秦国新的政治和军事中心,代替了雍的地位。

秦献公六年(公元前379年),献公把蒲、蓝田、善、明氏等边境地区改建成县,由自己直接掌握,派官吏代表自己进行管理。献公的力量得到了很大的加强。

秦献公七年(公元前378年),秦国初行为市,开始对工商业进行规范管理,抽取营业税。初行为市与初租禾为秦国的国库带来了大量的收入,国家的经济实力倍增。

秦献公十年(公元前375年),秦为户籍相伍,把五户人家编为一伍,农忙时互相帮助,农闲时进行军事训练。如果有人犯法,实行连坐。因而人人自危,互相监督,秦国的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秦献公取得政权后,就埋头改革、励精图治,不参与其他国家间的争斗,秦国的国力渐强,人口也增加了不少,军队的军事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秦人对恢复秦穆公时的荣耀也越来越强烈。对于献公的一系列改革,秦国的地主十分支持,而奴隶主却越来越有意见。奴隶主获取土地的主要方式是靠国君的封赏,地主获取土地的主要方式是靠开垦荒地和购买。献公的政策无疑是支持地主经济的,而献公本人很少将土地赏给贵族。秦国的奴隶主们受到了很大的抑制,其中一部分人转化为地主,采取地主经济的生产方式,献公对这些人的做法很支持。但毕竟秦国的奴隶主势力是一个传统势力,尤其是在秦人早期活动的中心,秦国的西部,依然很强大。奴隶主控制的西部与地主控制的东部的矛盾越来越大。这主要是因为秦国的土地数量已经满足不了他们的需求,而使他们对现有土地进行争夺。当然,还有对权力的争夺。尽管对于土地和庄园的经营,奴隶主明显不如地主在行,但他们对土地的渴望却是同样强烈的。献公决定用战争来转移紧张的国内矛盾,抢夺邻国的土地来缓解国内对土地的强烈需求。秦人对与中原的交流有着强烈的愿望,这也是献公一直就有的梦想。

编辑本段对外争战献公晚年,秦国为此进行了一系列的战争。

秦献公十九年(公元前366年),献公见韩魏两国威胁周天子显王,便决定以此为借口,起兵勤王。秦军在洛阳打败了韩魏两军,得到周显王的赞赏,秦国的国际地位明显提高,秦人仿佛看到了往昔的荣耀,国内的注意力转向外战。秦国又开始参与中原的事务了。

秦献公二十一年(公元前364年),献公下令秦军攻魏,夺取了秦国的故土河西地,一直打过黄河,深入魏境到石门(今山西运城西南),斩首六万,取得了秦国前所未有的大胜利。献公把这些土地赏给了地主和贵族,国内的矛盾得到了一定的缓解。周显王向献公祝贺这一胜利,献公被赐予了与秦穆公一样的伯(是霸主的意思)的称号。

秦献公二十三年(公元前362年),秦国在少梁(今陕西韩城西南),大败魏军,俘虏魏相公叔痤,攻取了庞城(今韩城东南)。公叔痤早年在魏国对秦献公不薄,献公在盛情款待一番后,将公叔痤放回魏国。

秦献公死于少梁之战后的第二年,而按《六国年表》,献公死于少梁之战同年,死因无记载,享年6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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