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沉重彩礼隔断姻缘①
2018-04-15 作者: 梁景春
第32章 沉重彩礼隔断姻缘①
如今新事应新办,移风易俗乐为善。
只因彩礼难付出,拆散多少好姻缘。
从古到今,男婚女嫁都离不开彩礼,这是婚姻的传统风俗,父母好不容易把女儿养大,收一些彩礼也是理所当然,无可厚非,总不能把女儿白送吧。遇到男方家里富足的,彩礼钱自不必愁,婚礼也办得格外风光,若是遇到男方家贫穷的,就为拿不出彩礼而伤神。尤其是现在一切向钱看的社会,婚姻更多是一种金钱交易。有的女子公开声称要嫁个有钱人,只要对方有钱,没有爱情没关系,日子能凑合就可以,这就是有些人说的那样,干得好不如嫁得好。
“不高也不帅,老大没人睬,房子还没盖,车子更没买,外加空口袋,对你只有爱,如果嫁给我,情深似大海。”这是许多男子的爱情宣言,但却很难行得通。想必那个父母都不会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这样一穷二白的男人,很多女子也不会情愿。爱情必先要有一定的物质条件,没有经济基础,生活窘迫,婚后的日子难过,爱情会褪色,夫妻感情会产生危机,俗话,贫贱夫妻百事哀。
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女子找对象的条件是不太高的,只需“三转一响”和“三十六条腿”,即只要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和录音机,还有一架木床,一个柜橱,两个床头柜,一张饭桌,四个方凳。但在当时贫穷的男方家庭,还是难以办到。现如今男子结婚,动不动就要上**、十万,甚至更多,这对于不富裕的男人来说,确实是沉重的负担。有的男子虽然结成了婚,但却欠了一身债。
由于现在贫穷的男人多,娶不起妻,于是就流行起“裸婚”,所谓“裸婚”,就是没有房子,没有汽车。没有婚礼,没有结婚钻戒,没有蜜月旅行,双方只要花费9元钱办证就算完成结婚。据一项调查显示,有80%的男人赞成裸婚,有70%的女性觉得裸婚绝对不行,可见“裸婚现象”只是极少数。
因为收彩礼是传统风俗,男方总得要准备,不给是不行的,但女方父母也应考虑到男方家里的实际情况,要适当而止,不能漫天要价。试想,若是男方家本来就不富足,而女方父母却硬要他拿出贵重的彩礼,他没办法,只有选择放弃,如今有许多男子因为拿不出彩礼,而使婚姻搁浅的事情屡见不鲜。
《扬子晚报》报道过,在江苏镇江,有个漂亮的张娟和帅气的刘军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得等到了双方家庭的认可。张娟父亲要求刘军家先送二万元彩礼,以便给他们结婚建新房使用。因为刘家贫寒,但为了儿子,刘军父母把家里的猪、牛全卖了,加上向亲戚借的几千元也才凑齐一万四千元。对于差的几千元,张娟父亲要求刘军打欠条补上,但欠条上未写明欠钱的原因。后来张娟父亲又要求刘家准备一万元作为给他家20户亲戚的见面礼。刘军父亲认为是欺负人,于是不允自己的儿子跟张娟来往,并要求张娟家退还一万四千元彩礼。可这时张娟突然哭着说自己已经怀孕5个月了,她和刘军都不想分手。
后来只得法庭调解。法官告之双方家长要真正为儿女着想,不要因为自己的情绪破坏了儿女真正的幸福;并晓之以法:中国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若张娟和刘军最终不能结婚,刘家有权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过一番耐心的劝解,张娟父亲最终表示以前是自己爱面子,不想再耽误了女儿;刘军父亲也表示不再反对儿子和张娟的来往,希望这门亲事能够建立起来。最后两人终于结婚。
你看,就是因为男方拿不出彩礼,差点失去了好姻缘,幸好通过调解挽回了婚姻。但也有许多男方因付不起彩礼,矛盾不可调和,最后只得使恋爱的男女双方分道扬镳。在辽宁沈阳,有一个男子王平已经订婚5年,因为没能按照女方家长的要求拿出5万元彩礼,他和许静这对有情人,最终没有走上红地毯。当时王平不知多少次来到许静家里,商量结婚事情时,许静父母告诉他想结婚必须拿出5万元彩礼再说。听到此话,因为凑不够彩礼而一直拖着的王平再也忍受不了。他一纸诉状将许静一家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婚约并返还已经支付的彩礼。王平诉称,自从5年前和许静订婚后,名目繁多的大见面礼、小见面礼、双方谈话礼就花去了自己15000元左右。另外,每逢过年、过节,王平邀请许静到自己家中时还要另外给钱。他和许静的感情还是非常好的,可高额的彩礼最终让他望而却步。后来经过法院调解,解除了双方的婚约,并且要许静家一次性返还王平彩礼1万元。
由此可见,女方父母如不顾男方家里的经济状况,而非要坚持自己的所谓“原则”,让男方家里为难,势必破坏女儿的幸福。就有个聪明的女子,面对父母向男方索要的高价彩礼,很是不满,她对父母说:“你们这样做是在卖女儿呢,假如他因为付不起彩礼去借钱,欠了很多债,女儿以后嫁过去,会有幸福吗?”父母听了幡然醒悟,随即降低了彩礼钱,成全了女儿的婚姻。正是:
彩礼就像一座山,压得男人腰儿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