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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财神王老大

第四十二章 财神王老大

2015-10-20 作者: 淡云流

第四十二章 财神王老大

抱起了步千雪,看了旁边的七杀一眼,道:“我们走吧。这外面实在是太冷了。”

七杀点点头道:“好,总算是安全了。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的敌人出现,跟着你实在是太危险了。不过这种危险,我喜欢。”

马小超却无奈的叹息一声,要走的路还长着呢。他现在可是非常的需要一件得体的衣服,否则可能连这极北冰原都走不出去。生起了篝火,马小超和七杀盘膝而坐,而步千雪,也在这个时候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马小超紧张的看着步千雪的眼睛,生怕自己的耳朵再受到一次折磨。但是他想错了,步千雪终于醒来的时候,并没有在意马小超的一丝不挂。而是靠在了马小超的肩膀上,道:“小超,谢谢你。”

马小超松了一口气,搂着步千雪道:“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谁叫我喜欢你呢。”

忽然,步千雪爬到了马小超的面前,捧起了马小超的脸,道:“小超,你知道吗?在始皇陵的时候,我曾经想要杀掉你!可是……可是现在……”

“什么都不用说了,呵呵。”马小超摸了摸步千雪的脑袋,“以前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以后你可要一直陪在我身边,好好爱惜自己,不能再逞强了。我已经不是以前那个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小子了,以后我的肩膀,会成为你最坚实的避风港。”

步千雪微微一笑,点了点头,道:“我劝你还是先穿上衣服吧。这样让别人看见了,恐怕不太好吧。对了,你还不把一直跟着你那个美女放出来,在里面可是很闷的。”

马小超想了想,现在似乎已经安全了,于是便将羽汐也放了出来。而羽汐的手中,居然捧着一大一小两件衣服,大的是一件漆黑的长袍,跟马小超的身材极为搭配。而小的那个,却只有一丁点大,仿佛是给刚出生的小孩子穿的。

羽汐脸上一红,将黑sè长袍递到了马小超的手中,然后看着自己手里那件小小的可爱的,大红sè的小棉袄,有些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

马小超哈哈一笑,将黑袍披在了身上,道:“羽汐,你看你,都是快当妈妈的人了,居然还这么害羞。大家饿了吧,我把那条龙烤了吃。”

“哟哟哟,谁这么败家啊?”一个苍老而猥琐的声音忽然响起,一个老者拄着拐杖走了进来,大笑道:“无商不激ān,无利不起早,机会总是留给在最后出现的人的。”

“王老五?”马小超惊呼一声,“你这个激ān商,怎么会在这里?”

“激ān商?”那个被马小超称作王老五的老者哈哈大笑道:“我王老大居然也被人称作激ān商了?告诉你吧臭小子,我可是堂堂正正的财神!而且我也不是老三那个败家子,而是王家所有产业的掌门人,我叫王有财,当然,你也可以叫我财神,或者是王老大!”

老三?虽然王老大的话很短,但是信息量却很大。王老五竟然是老三,而不是老五,那么就是说,要么就是王家死了许多人,要么就是他们家的排行很是奇怪。竟然全部是奇数,王老三是老二,而王老五却是老三。显然,这都是他们的绰号。

“财神?”七杀冷笑着看着王老大,“你既然可以自封为财神,那么我是不是也可以自封为杀神啊?”

“杀神?哈哈,要是你杀的人足够多的话,你当然也可以被称为杀神了!”王老大不慌不乱,淡淡说道:“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在修炼,而当你修炼到一定的境界,那么你自己也就可以被称为神了!其实不管你信不信,只要你在某一方面做到最强,你就很有可能被别人封为神。比如那个丁大庖,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已经从一个小小的厨子,变成了喋血之城的食神!而当年在圣战中表现卓越的那个臭小子,居然顷刻间便成为了天界最强的人,于是也被称为了魁神!而我,王老大,富可敌国,自然也就被称为财神了!”

原来这个世界上这么多的神,都是被千千万万的民众封的,并不是代表,他们就真正的拥有了神格,有了神的能力。马小超苦笑一声,那么多人追求修炼的最巅峰,法神和武神的境界,可是千年来,又有几个人能够到达那种程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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