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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多事之秋(2)

“长卿,苏州府那位姑娘的事我央人去替你说亲。先定下,三年热孝后再过门如何?”白渐飞热心的说道。

陈煜眼风狠狠的扫过元崇,恼他胡编乱说。见元崇贼笑,陈煜噙得一丝不怀好意的笑容轻叹道:“有劳渐飞跑一趟苏州府,告诉那位小虾姑娘,如果她愿意等,东平郡王府三年后便迎她过府。”

白渐飞微笑道:“苏州府的小虾姑娘是么?我替你去说!”

元崇已冲了过来道:“不是!叫,叫花花!那丫头眼睛亮得惊人!”他记得醉一台酒楼上小虾叫身边的婢女花花。

陈煜的胸口如中大锤,失声问道:“你说什么?”

元崇吓了一跳,使劲给陈煜递眼色道:“你忘了?就是和小虾在一起的那个丫头,叫花花的?”

陈煜的心一阵狂跳,不顾白渐飞莫明其妙的眼神,扯了元崇的胳膊道:“你再说一遍,你当时怎么认识她们的?”

元崇回到望京后已不知道向陈煜说了多少遍小虾,他望了眼白渐飞冲陈煜又使了个眼色道:“长卿你就忍忍吧!你和我说了这么多遍,还想听啊?”

父王去世,老阿福殉主,皇上的密令此时像三重大山压在陈煜心口。他蓦得爆:“那个叫花花的长什么模样?!”

元崇这才反应过来,他愣了愣苦笑道:“叫杏花春花秋花的多了去了。”

陈煜急得跳脚:“不是,你说她的眼睛怎么了?”

“亮啊!亮得只叫人记得她的眼睛了,长什么样子倒忘了。”

陈煜喘了两口气,突然他俩往门外一推,关了房门道:“我想静一静,天也快亮了,你们回吧!”

白渐飞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迷糊的低声问元崇:“长卿是不是伤心过度?怎么说话语无论次的?”

元崇心想只要与花不弃沾半个字的关系,他何止语无论次,简直就是疯魔了。他苦笑着摊了摊手道:“让他静一静吧。今天他太累了。”

门里的陈煜闭着眼睛喃喃地念叨着不弃的名字。他真想去瞧瞧,那个叫花花的有着贼亮眼睛的丫头是不是她。

脑子里另一个声音又提醒他,他该走的方向是西面的东平郡。而不是东南的苏州府。

秋染重林之时,望京城信亲王殁了的消息传开。出乎所有人的意外,内库由长公主驸马都尉接掌。原来最有望接掌内库的世子陈煜被封为东平郡王,信亲王丧事一过启程前往偏僻的江北西楚州东平郡。

坊间对世子没有世袭爵位议论纷纷。很多人甚至不知道东平郡是什么地方。一听地处西楚州,纷纷觉得陈煜是被贬出了望京。

要讨好的内库总管换了人,皇商们的反应最为强烈。四海钱庄打探到的消息也传到了苏州府。

七王爷殁了,陈煜被贬出望京,前往东平郡封地。不弃听到这些消息心不由自主拧成了一团。

“东平郡,郡内多山多沼地,五月起瘴,人畜吸之热寒交替无医可治。视为畏虎。”她从博览群书擅诗文的丫头口中听到东平郡的情况就傻了。

世人都道瘴气厉害,不弃却知道这是沼泽地毒蚊虫猖獗,聚集在一起像黑雾。蚊虫可传播疟疾等种种疾病。功夫再好被毒蚊子咬了,血液里有了病毒,这个世界上拿什么药去治?

她在屋里急得团团转。她知道这样的信息,却做不出来灭蚊药水。不弃突想想起药灵庄来。药灵镇靠山,山中也多毒蛇蚊虫,药灵庄常给镇上居民一些丸药。她赶紧嘱人通知四海钱庄的二总管朱禄,要他找药灵庄定做防蚊虫叮咬和清热解毒的丸药赶在陈煜出前送去。

她用了一个极理直气壮的理由:“内库换了总管。七王爷殁了,没有人理会一个被贬的倒霉世子。朱府此举是雪中送炭。东平郡虽偏远,但山上多有野生茶树王,所产茶叶香气馥郁经久耐泡。如果能讨得东平郡王欢心,让朱记茶行独家经营。喝厌了江南茶叶的贵人们一定会出高价购买。”

没有人怀疑不弃的心思,连朱八太爷听了眼睛都是一亮。新品种对于老茶行来说,无疑能在同行中独占鳌头。

他离开了望京。那座城里已经没有她再牵挂的人。不弃的目光望向西方,也许两年之后,她能还完朱府的债,那才是他们相见的时候吧。

苏州府的百姓都感叹:“这一年的中秋啊!”

江南六州府接了朱府请帖的人们也如是感叹:“这一年的中秋啊!”

这一年的中秋与众不同。

江南朱府在苏州河畔搭起了十里长棚开流水宴。白墙黑檐的静美府弟之中,孙小姐朱珠行及笄大礼。

但凡豪门世家女子的及笄礼都办得庄重。朱府孙小姐的及笄礼非比寻常。因为她不仅只是位名门小姐,而且是大魏国的百年世家江南富朱家的第十代继承人。

大家都知道,朱八太爷唯一的儿子朱九华在十几年前就病逝了,这位孙小姐是他唯一的后人。朱八太爷早在几个月前就让孙女接手学着当家。及笄礼之人,孙小姐成年,就正式接管朱府。

快十五岁的孙小姐朱珠继承了朱府商人的精明。年纪虽小,手段却十分高明。

她的十位姑奶奶先是不满一个小女孩儿当家,但是最有权势的嫁了靖王世子为侧妃的九姑奶奶在见过孙小姐后转变了态度。紧接着孙小姐让朱府里的三十位姨奶奶对她赞不绝口。犹如江南朱府家业四条桌腿的朱府四总管更是心甘情愿地替孙小姐充当起了轿夫,稳稳的替她抬轿。

自各地涌到朱府看热闹的人对孙小姐的好奇心在中秋这天得到了充分的满足。

虽然身上的衣衫一层加一层的换,越换越繁琐精美。头由散着变成挽成了髻儿。插戴的饰品由簪变成了钗冠。不弃却有种荒谬的感觉,自己是在场中跳脱衣舞。因为随着她每一次更衣梳头插饰,四围射到她身上的目光就越的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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