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十四章 我是小弟!
梁家是建国时期的政坛豪门,随后的两代人,却是纷纷投入商海,打造了属于家族的商业帝国。除了还拥有强大的政治人脉之外,本身却已经与政坛关系不大了。算是有红色背景的商人吧。
反观魏家,却一直在政坛与商界之间游走。家族中有人入朝为官,有人在商界纵横捭阖,可谓人才济济。权势惊人。
魏子玉之所以入选京城四少,除了其拥有强大的家庭背景。还因为他极为惊艳的个人才华。
八岁被誉为神童。十五岁完成大学所有课程。并留校三年,拿到了不下五张含金量极高的证书。十八岁出道至今,已经完成了数次堪称奇迹的商业操作。
现如今,年仅三十三岁的魏子玉个人资产超过百亿。旗下更是有两间上市公司。更是华夏商界的年轻代表人物。就连燕京市长,也亲自为他颁了杰出青年奖章。
如此一个星光熠熠的青年才俊,偏偏还是一个风流倜傥,长相英俊的大帅哥。京城四少若是没有他,反而会有失公允。
生日宴是梁吉成后母举办的。但毕竟是梁家主母,而且为梁家养育了一个还算出色的小儿子。梁家不少人都出席了。可见对其还是十分重视的。
人太多。唐欢大多也都不认识。所以进入宴会厅之后,他灰溜溜的跑到一边喝酒。宋如玉则是接连应酬,也顾不上照顾唐欢的情绪。
唐欢享受这份孤独吗?
身为一个男人,谁都希望自己出现在任何场合,都能成为焦点。唐欢和普通男人的差距,不过也就是他经历的多,心理素质更加强大。
可即便是唐欢,也并不喜欢被人无视的感觉。他可以故作深沉,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但这和被无视,完全是两码事。
不过唐欢也很清楚,这场生日宴,到场的大多都是各领域的豪强。和白城那场慈善晚宴级别相当。哪怕是在主场的白城,唐欢也并没有得到任何的厚待。何况是在人生地不熟的都?
真正关注他的,也只是对他恨之入骨的梁家而已。
“他就是唐欢?”
谢秀英应酬完一波客人,回头询问跟随在她身边的小儿子。梁博。
谢秀英风韵犹存,尽管已是五十岁了。可容貌和三四十岁的女人相差不大。这除了因为她生活环境优渥,还因为本身天生丽质。从小就是大美人。
否则,也进不了梁家大门了。
身为儿子的梁博,完美继承了父母的优秀基因。非但头脑清晰,极富才华。外貌也是相当的出众。放眼全场,能比这个梁家二少爷更帅的,只怕也只有众星揽月的魏子玉了。
“是的。母亲。”梁博微微点头,薄唇微翘道。“宋姐很给您面子,您说要见他。宋姐就给您带过来了。”
“宋如玉是给我面子吗?”谢秀英眉头微蹙道。“昨天她来找过我。让我大事化小。不要让大家难做。”
“宋姐这是在——”梁博意味深长地问道。“威胁您吗?”
“那倒也不至于。”谢秀英似乎念及此事也有些心烦,摇头道。“你去探探口风。我稍后再找他。”
梁博咧嘴一笑,脸上透着一抹洒脱气质:“得令。”
说罢,梁博端起一杯红酒,步履从容地朝独自躲在角落的唐欢走去。
欢哥虽然在角落暗自神伤,但对于梁博这个外形出众的公子哥,还是一眼就瞧见了。
他微微站直了腰板,等待对方的到来。
“梁博。梁吉成的小弟。”梁博面带微笑,伸出手来与唐欢打招呼。
唐欢愣了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