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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算尽天下

等她洗完擦干手出来,顾莫杰和费莉萝也聊得差不多了。陆文君咬了咬嘴唇,试图让自己也能融入话题,走上前去给费莉萝倒了一杯冰茶,问了一个问题。

“姐,我没学过法律,有些问题问出来你可别笑我。”

费莉萝和煦地抬头,回以一个善意的微笑:“这有什么笑的,尽管问。术业有专攻嘛,你要是和我讲程序代码、软件运营的东西,我也两眼一抹黑呀。”

“那我就说了。”陆文君抿了抿嘴,说道,“如果我们最终得知日升公司确实是用了3d引擎建模做的《叛逆的鲁鲁修》角色,又怎么进一步证明这些东西是用了我们初音公司的引擎、算法和渲染呢?法律我是不懂的,但是程序上的事儿我懂,有些东西,哪怕源代码有部分相同,都不能证明抄袭呢,何况……是一个已经封好的半成品?”

“这里面就有门道了,一般来说,大型的、原创型的软件公司,做引擎也好,做别的软件也好。在拿源代码申报软件著作权的时候,是会做一点手脚的,留一些比较隐晦的错误代码或者冗余代码进去的。

如果遇到了侵权官司,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正确功能部分的代码完全相同,那是没法证明抄袭的,因为完全有可能是双方各自开了实现同样功能的软件、在具体实现手段上‘英雄所见略同’。但是如果是冗余和瑕疵部分的代码都被现完全相同的话,就有很大的概率让登记时间在后的开者败诉了。”

陆文君一时间没完全听懂费莉萝的法言法语,依然略微茫然地看着费莉萝。费莉萝想了想,又用人话翻译了一下:

“这么说吧,文艺作品著作权,就像是文科的作文考试。老师在评判有没有作弊抄同学的时候,就看你有没有整段整段的文字雷同。只要找到雷同点,就会判定为抄袭。因为文艺创作是主观的、多样性的。

但是软件著作权和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这些东西,虽然归类上也属于著作权,却因为其客观得多,所以就好像是理科的客观题——在判卷的时候,老师并不能因为两个学生解题过程一样、答案也一样,就判定其抄袭。因为客观题答案本来就应该是一样的。

不过,这时候,如果有一道题目其中一个人做错了,或者在证明题论证过程中有明显的冗余废话瑕疵,而另一个考生连这些错的地方,都和前者错得一模一样,老师就可以判定他作弊了。”

这下陆文君彻底听懂了。

文科的东西,段落文字一模一样,在法律上就算抄了。理科的东西,对得一样还不够,得找到连错都错得一样的地方,才叫抄。

“那……我们在做初音歌姬和aga相关引擎建模等等软件的时候,有在代码里留陷阱么?我怎么没印象。”陆文君弱弱地问。

“当然有留,当初上线之前,我最后以法务风险为由打回去过一次,让软件部的人埋了坑的。”费莉萝很有把握的说,脸上抑不住地露出得意之色。

“吓!还有这事儿?”陆文君吐了吐舌头,“那你觉得日本人会中招么?还是说他们早就料到了,所以弄得似是而非没往坑里跳?”

费莉萝斟酌了一下,没敢把话说满:“这个只能排查了才知道了。不过我还是有三分把握的,因为国内的互联网文化娱乐产品企业很少在软件上留这么一手的,会增加成本。所以很多时候美日这些国家的人抄中国人的软件的时候,就随便搞了。比如小马哥的藤迅,据圈内人了解,写东西从来不留坑。”

陆文君不解:“为什么?”

费莉萝无语:“这还用问?因为小马哥从来都是他抄别人的,还怕别人抄他干嘛。那些信奉‘原创不重要,只要我规模体量比你大,靠套路的后优势也能压死你’的组织和国家,是不会花成本挖坑的。”

“……”

陆文君:“这么听起来,要是这次日本人真中招了,咱是不是还得谢谢小马哥?”

费莉萝:“为啥?”

陆文君:“因为他们代表全中国软件业同行扮了这么多年猪,才让日本人对‘中国软件企业’这个集合整体的‘挖坑可能性’失去了戒心呀。要不是这样,哪来我们今天吃老虎的可能性呢?”

“……”

这次,连旁听陆文君和费莉萝对答的顾莫杰,也陷入了无语。

“好,如果这次咱真的无心插柳坑到了日本人,回头我亲自去深市,给小马哥送一面锦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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