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弋睨了一眼脸色刷得变了的年轻警官,对方愤愤不平,斯文白皙的脸憋红了起来,似乎想要冲上来骂随弋,不过林权低低喝了一声,“张晓!”
张晓毕竟是刚毕业,又是刚上任,难免张扬骄纵一些,不过也恰是因为如此,对于林权这种权柄在手的冷面瘫才更畏惧一下,当下便是面色一变,弱了声音,不满道:“队长...”
林权却不理他,只定定站在随弋面前,表情很冷,“吃饭?”
“显而易见”
“跟黑皮?”
“谁?”
“那个跟你一起吃饭的人,他是我们要抓的盗墓贼...是罪犯,你知道自己在跟一个罪犯进行不法勾当么?”
“那个大叔么?黑皮?人如其名啊...不过林权警官,一个人无意间跟一个恐怖杀人犯坐在了一张桌子上吃饭,这,也犯法了么?”随弋轻笑着说,眉眼一挑,眼波似窗外的河水涟涟如绸。
林权皱眉,“那自然是不犯法的,不过你确定是无意的?我手里,有明确的证据证明雁堂斋今日要在好味道与盗墓贩子黑皮进行非法交易..而你,一直在帮雁堂斋办事!”
他的衣衫口袋里逃出一张纸。
上面写着一行字。
随弋瞟了一眼,面色如常,“字写的不错..”
“是不错,不过你...”
“那又怎么样呢?”随弋已经打断了林权的话,自顾自轻轻说:“难道警察打算跟我的律师解释这张炖猪脚的方子?它其中蕴含着指引帮助了你们抓到我并且绳之以法的?”
律师?
从前后不过一分钟的语言交锋中,张晓等人看到了这个看似柔弱好欺得女孩子滴水不漏得淡定。
还有刚刚那句话中暗藏的锋芒。
“的确,这张纸不能说明什么,不过我们警方可以有足够的理由将你带回警局刑拘审讯...我记得,你刚开学吧,若你是被带到警局的消息...”
对于一个未成年少女来讲,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可怕的么?
站在门口的老板娘脸都变了。
外面的人也好奇得探头探脑....
随弋身子稍稍往椅背一倾,对上的,是林权为的一伙警察。
正义只与邪恶对抗。
那么,她代表的是邪恶么?
肃穆中,林权看到随弋真真就随意至极的一摊手,笑:“那就带我走吧...我还能省几天饭钱不是...”
能关她多久呢?
24小时,也就是一天的时间,这是他们可以合法应用的权利,她还是未成年,在校学生,若是要再拘留...就是要看警察局愿不愿意为她犯法了。
最主要的是,你们能找到她犯罪的证据么?
她是犯罪么?
老警察们都恶狠狠得盯着随弋,似乎很是懊恼...林权沉默了片刻,在安静中,打破了安静。
“随弋,这已经是你第三十五次被我们抓到了...”
随弋抬眸,扫了他一眼,微微一笑,表情挺温柔的,越衬托她的青涩脸蛋青春逼人,就是苍白了些,有些羸弱,惹人怜爱。
不过张晓跟其他人明显没忽略林权得话——三十五次?被抓到?
这厢,随弋已经柔声说:“是啊...我一向为能三十五次给政府提供有效的情报信息而荣幸”
这话听起来,很顺耳。
林权跟其他老资历的警察却黑了脸。
这是耻辱!
三十五次抓到,次次只是在当场做了下笔录。
不是他们不知道这个女孩底子不干净,不是他们不想抓她。
而是...抓不了。
——证据不足。(ps:话说,我一向觉得这世上的正邪善恶不是绝对的,不正的人未必是恶人,不邪的人也未必是善人,好吧,这是闲聊,话说新书已经一万字了,上了新书榜,不过写的时间不长,字数不多,所以人气比不得其他作者的书,再次,沧澜是想挖粪涂墙一翻的,所以拜托大家给加个油哈~~什么都缺,什么都要...还有,今天我才知道原来收藏是要算加入书架的,而不是收藏页面....所以,麻烦还没收藏的童鞋们费点心,帮帮随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