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气氛好歹没有那么冷了。
“听说寿王殿下,一到我王都,便连破两件大案子,实乃神探。正好我大辽,也有一擅长断案之人,名叫原青。不若我等比上一比。”说话乃是一个穿着亲王服饰的老者。
闵惟秀上辈子在边关多年,对辽国贵族或多或少有一些了解。
这乃是齐王,除了出身好,识时务,并没有旁的本事,做了个惕隐,专门管着皇族事务。他原本是老皇帝的亲弟弟,对皇位未尝没有一争之力,不过却成了萧太后的铁杆狗腿子。
“怎么比?”姜砚之颇有兴致的问道。
齐王阴恻恻的笑了笑,对着一个弓着身子,站在大柱子旁候着的男子说道,“原青在我大辽,专职刑律之事,尤其擅长仵作之法。正好本王手中有一具尸体。不若在一炷香的时间之类,看谁能够先查明死因。”
说话间,一群侍卫抬了一个担架上来,上头用白布盖着一具尸体。
闵惟秀看着众人双目亮晶晶的好奇模样,简直无语了,这大辽人,都有在宴会上看尸体的癖好?
那姜砚之在这里,岂不是个万人迷!
比人现在有没有迷,她却知道,自己有点迷。
那个叫做原青的人走了进来,他生得十分的削瘦,像是一根被掏空了的芦苇似的,精神有些萎靡不振,“谁先来呢?先来的那个人,说对了,后面那个人,万一附和,又如何分出高低?”
齐王一梗,瞪了他一眼,你丫的是死脑筋吗?怎么比,我也没有想过啊!
原青不理会他,自顾自的说道,“我听过你的名声,都说你十分的厉害。不若这样,我来问你问题,你若是全部答对,算你赢,若是被我指出一点错误,便算你输。第一个问题,死者生前以何为生?”
他说完,揭开了死者的尸体。
姜砚之嘿嘿一笑,“既然是比试,怎么能够没有彩头呢!不若这样,我若是赢了,太后送我一千匹马儿如何?我家夫人最好打马球,可是我们大陈的马儿,都配不上她的球技。”
“这比试的内容,比试的人,比试的尸体,比试的地点,比试的规则,可都是你们定的,于我十分不利。不过是一千匹马儿而已,做胡椒都不辣的,可敢?”
不等太后说话,宝座之上的小皇帝便点了点头,“好!原青可是我们大辽第一厉害的人,萧折便是他教出来的。”
姜砚之嘿嘿一笑,萧折啊……艾玛,都已经听到一千匹马儿欢快的叫声了!
“卖笑为生。死者身穿绫罗薄纱,熏了很重的香,这种香味,有催情之效,多用于烟花之地。死者生得十分好看不提,而且肤如凝脂,唇色艳红,人死了之后,不应该是这种气色,可见他乃是涂脂抹粉了。”
“更为重要的是,在死者的身上,留有一些浅浅的牙印,粗略观察,至少有两名以上的恩客,而且为男子。是以,死者生前,是一名小倌。”
原青点了点头,“看带,是王都东边永乐坊里的小倌,他的带上挂了三个铃铛,说明起价三百贯,乃是十分红的头牌了。死了多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