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的监狱一贯以混乱著名,几位衣着优雅很有派头的青年男女不愿去监狱做一日游,他们宁肯先逃脱,等警察找到旅馆,再让自己的律师出面交涉。
安锋跑得并不快,他在丛林里几个闪身之后,已经开始用比漫步稍快一点的速度在草丛里游动起来,他根本不怕警察追上他,三两个警察如果找到他,那是来找虐的,大批警察嘛……他有超视感觉,他不会让大批警察围堵上自己
在林间里走了几步,周围的警笛声响越来越多,而且此起彼伏的,越来越嘈杂,安锋停下脚步,他脱下夹克衫,把夹克衫翻了个面,稍稍整理了一下,这件夹克衫变成了另一种颜色的猎装。
将猎装穿在身上,安锋随手整理了一下型,等型整理完毕,他的手并没有从头上放下来,这时他微微侧转脑袋,听着身后草丛里传来细腻的悉悉索索声,然后他看到克林顿小姐一头草屑的从林中钻了出来。
看到自己追上安锋,克林顿小姐笑了,她上下打量了一下安锋的改装,伸出大拇指比划了一下,歪着头招呼:“我们一同走?”
安锋打量一下对方,他冲对方勾勾小指头,克林顿小姐温顺的走到安锋身边,安锋手腕一翻,像变魔术一样手心出现了一根带,他用这根带在克林顿小姐的头上快速缠绕了一下,让对方的披肩扎成了一个马尾辫,而后扒下克林顿小姐的西装上衣,很自然的搭在右背上,顺手搀着对方的胳膊,两人像一对情侣般钻出树丛,走到林间小路上。
桌山的上下山路径有三百五十条,依仗超视感觉,安锋有惊无险的挽着克林顿小姐下到山顶下,这时他们其实已经到了桌山的山背面,在桌山面临大海的山背面下到了临海公路边,这时山上的警笛声已经离两人远去,克林顿小姐神态放松了很多,她八卦的问:“怎么做到的……嗯,我的意思是说,你怎么把那个流氓打倒的,当时我们离你并不远,但我们没有听到任何搏斗声?”
安锋目光快速的在路边停放的车辆上盘旋着,他慢悠悠的回答:“哦,这事儿并不难,用手握成空拳,快速的击中对方胃袋部位,落拳的时候不用把力量释放尽,拳头顺着冲力推送一下对方的胃……这事儿说起来很复杂,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在你身上试试。”
克林顿小姐突然恍悟:“咦,你说的是标准的意大利语,你能听懂我们的交谈?你一直听懂了我们的讨论?”
安锋这时已经走到了一辆半旧不新的甲壳虫面前,他招呼克林顿:“站好,别动,四处观察一下,有人来提醒我一声。”
克林顿小姐啊了一声,她茫然的向四处打量着,这时只听到身后传来咯噔一声,她一扭脸,觉一根银亮的光芒闪动了一下,隐落在安锋的袖口,安锋则像打开自家车门一般打开甲壳虫的副驾驶位置,殷勤而绅士地招呼克林顿小姐上车。克林顿小姐直到汽车开出一段距离才醒悟过来:“呀,这辆车是你偷的?这不是你的车?”
这辆车明显不是安锋的车,车厢内贴满各种裸女照片,还有一个黑人男子颇为自恋的各种大头照,车内装修风格也完全是黑人风格,充满粗犷的暴力美
汽车音响里放着重金属音乐,安锋镇定自若的开着小汽车,这时克林顿细心地现安锋胸膛的颜色与脸上的皮肤颜色不一致,安锋脸上的肤色呈现出一种混血儿的肤色,但他胸口却很苍白,白得毫无血色。
“呀,我原来以为你也是个当地人,后来以为你是从伦敦过来度假的非裔人,但现在看来你到底是什么人,你会说标准的意大利语,你会说我们的语言。”
安锋扭动方向盘窜入一条小巷,平静的问:“难道你是蓝血?”
克林顿小姐点点头,她伸出手,说了足足有七个名字的名称,最终解释道:“我是一位克林顿。”
克林顿这个姓氏是意大利古老贵族之一,据说是圣殿骑士团后裔,而这位克林顿小姐头上还有一个男爵爵位,这也是她获得尊称的原因。
当然,二战之后欧洲的贵族体制已经完全崩溃,现在在欧洲贵族姓氏不代表什么,除了一个头衔,他们名下没有封地,对所在乡村没有统治权没有司法权。
然而,这并不代表贵族的消失,因为国王虽然不存在了,但教皇仍然存在,许多贵族他们的爵位承继虽没有国王的认可,依然有教皇的祝福。这些贵族相互之间也承认彼此的传承、彼此的称号,而他们的家族徽章,依旧每年刊登在欧洲贵族图谱上,并一代代传承下去。
此外,某些没落的贵族,子孙后代沦落到依靠出售爵位求生,但即使这种买来的爵位,如果能得到教皇祝福,贵族社团内部也承认其爵位的传承。
是的,传承。如果人世间有人肯付你钱,承认你的祖宗是他的祖宗,承诺把你家祖宗的光辉与荣耀传承下去,这难道不是天上掉馅饼?至于那笔钱嘛,贵族们愿意彼此睁只眼闭只眼。因为无论如何,传承最重要,血脉,倒在其次
不过,除了传承之外,欧洲的古老贵族依然很重视彼此的血脉,那些被认为最纯正贵族的家伙们,他们彼此聚集在一起,称自己为“蓝血”,他们有自己的组织,有自己的俱乐部,有自己的公司,甚至有自己的网站。而贵族之间也彼此承认,这些“蓝血”才是最后的贵族。
自从没有领地的收入,大多数贵族已经开始转向艺术,部分贵族依靠自己对艺术的欣赏能力成为珠宝设计师,绘画大师等等,还有一些贵族成为红酒鉴赏大师,最差的贵族也可以靠开设培训丨学校,教授人贵族礼仪谋生,而他们常常自诩的声称:艺术已经渗透到他们的基因中,礼仪规范浸泡到他们每一个细胞。
范·克林顿男爵小姐的同伴们就是其中一群蓝血儿。这群人一向有自己的社交圈子,很少与普通人接触。而这次。他们几个相同年龄段的年轻人结伴来南非度假,顺便参加约翰内斯堡游艇大赛展——他们所在家族都与奢侈品经营有关,其中几人的家族甚至几家顶级游艇公司的秘密股东。
回去的路上,安锋已经约略搞清楚克林顿小姐的来历以及身世,这主要得益于克林顿小姐喋喋不休的话痨似的解说。而说到艺术品上面,克林顿小姐虽然年纪很小,但艺术造诣非常深厚。
“这个,对艺术的美感确实已经深入到我的每一个细胞里……”克林顿小姐自豪的声称,她说这个话的时候,安锋正在用自己珠宝设计公司的知识来与克林顿小姐搭讪,其实,真实的安锋浑身上下没有一点艺术细胞,艺术需要空间想象力,而安锋只习惯于逻辑推理,对那种非理性的东西他显然不在行,所以说着说着,便成了克林顿小姐的单方面演说。
“…我很小的时候,嗯,应该在两岁,我被外婆抱在手里参加了一场晚会,我还记得我那时候的服饰,我穿着欧根纱的荷叶裙,裙子是苍绿色的,荷叶边是白色的。当时天气有点冷,外婆为我在裙子里套上了一层克什米尔羊绒衫。我穿着高加索小羊羔制作的高筒皮靴,羊羔皮很柔软,像丝绸一样,靴子的颜色是棕红色的,但我那时心里喜欢的是火焰般的朱红色……
不过这也没什么,我还记得我手上戴了一副手套,头上扎了麻花辫,外婆给我戴上一条箍,是哥伦比亚绿宝石箍,在那场舞会上,几乎所有的女人都戴着闪闪亮亮的珠宝饰,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了这种闪闪亮亮的装饰,我靠在外婆怀里,听外婆他们讨论颜色的搭配。有人问外婆,我明明是个小姑娘,为什么不选用最鲜艳的颜色来衬托我的活泼。但外婆说:过于鲜艳的颜色总是落伍的很快,能够长久让眼睛保持愉悦感的,唯有那些含蓄与稳重的颜色,所以我的裙子是苍绿而不是翠绿,靴子是棕红而不是火红。
这句话我记住了,当我长大后四处看看,确实,所有的大牌服饰,最流行的颜色是黑与白,或者加上灰,那些非常明艳的色彩虽然也能流行,但它们总是像流星划过夜空,很快就落伍了。珠宝设计也应该是这样,在颜色搭配上,过于鲜亮的宝石很难被衬托,过于大胆的风格,总是很难持久。
珠宝饰不像衣服,衣服过了季,不流行了可以扔掉,而大多数珠宝饰都会保留很久,有的时候甚至可以作为家族传承——那些作为经典饰传承下去的珠宝,设计理念一定是庄重典雅,让人久看不厌。
与之相反,那些时尚饰,那些流行的装饰饰,你知道的,它们设计都非常大胆,颜色对比都非常刺激与明快,这样的饰不可能保留好久,所以,需要用最廉价的材料进行制作。
这样一来,买到这些时尚饰的人,因为没花多少钱,等这款饰不流行了,它们扔了也不可惜,而那些用真正的贵重宝石镶嵌的饰,无论谁买到手,都希望它传承下去,若于年后,子女佩戴起来都能成为经典。
经典就需要限量,并不是人人都有机会得到经典,所以一个家族珠宝公司,为几个要员服务已经足够了,这几个要员要通过争取,确保他们不会出现在同一个城市,同一个社交晚会,否则的话,两个人带同样的饰出现在晚会上,他们会彼此尴尬,进而离开你的公司,选择新的合作伙伴。”
到这里,克林顿女男爵一指安锋手上的戒指:“这戒指手工不错,我知道这枚戒指由那位大师制作,对哦,我听说这次南非钻石协会又将放出两枚黑金刚,你喜欢黑金刚吗,我有钻石协会的入场券……”
这枚戒指就是安锋从刺杀蜜雪儿的杀手身上得到的戒指,据说那位刺客来自与一个古老的杀手组织,这戒指的主宝石是黑金刚石制作,黑金刚宝石中掏了个洞,镶嵌了一枚18k黄金制作的花体字母“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