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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樱花谁来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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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启贵选择高红英,也是按当时人的标准,并非都怪高红英的做派,这有点来公评。

高红英有她的优势,她敢做敢为,她做事有眼色,也不怕吃苦。

她会烧饭做菜,酒量尚好,而不酗酒。

不在特定的情况下,她是不喝酒的。

她敢在镇党委书记面前大声说话,而不紧张,能应付一般的场合,这是她的长处,不是一般农村妇女能及的。

在某程度上说,潘启贵这个支书的位置跟高红英无不相关。

她与村干部走得很近,而不是以色侍人。

镇里面来人都愿来高红英家里烧饭,实惠,味道不差饭店的,再一个卫生条件好,吃得按心,放心。

最重要的她还能陪领导喝两杯。

最后村里跟她只核算成本,给她记上双倍的日工。

高红英想能解决自家人一日的温饱问题,双方都好,叫双赢。

日子久了,红英认识镇上的一些头头脑脑,就连县里来人,镇上人有时也带到高红英这里吃饭,都知潘启贵有个能干的老婆,炒的一手好菜,人还长得漂亮。

在娘家时,都喊她英子,有点像日本名字。

不知是哪位县领导给她取了一个别名叫樱花。

这位领导这么说还真有些才情,因樱花的花语是:生命补充。山樱的花语:花语是「向微笑」、「精神美」。花开时节,人们携酒带肴在樱花树下席地而坐,边赏樱、边畅饮,真是人生一大乐趣。

领导们吃着可口菜肴,喝着美酒,观尝着风情女人,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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