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台之上,一位花旦演员唱得婉转而悲戚,让人听了也跟着她一起伤心。陆程吃着花生米,听着曲儿,心里却在猜想胡修炀被拐卖后,经历的都是些什么生活。
据胡修宇说,那位买了胡修炀的女人,是一家特殊夜总会的女老板。会开那种夜总会的女人,一般也不是什么正常人,可以想象胡修炀小时候过的是怎样的生活。
从胡修炀如今表现出来的样子,真的看不出来他曾经被拐卖过,他在群众面前建立的形象一直都是正直廉洁、公正而优秀的。
胡修炀的人生堪称励志,写成一本书一定会很畅销。
一个也许在幼时受到过变态折磨的孩子,心里真的没有恨吗?
对此,陆程表示怀疑。
他总觉得,胡修炀这人太过深不可测。
如果说,娱乐圈里那些肮脏的事都是唐严熙所作所为,那陆瑟临死为何都不肯告诉自己,胡修炀就是那个害她怀孕的男人?
如果胡修炀仅仅只是辜负了陆瑟,害陆瑟未婚先孕,陆瑟有必要这样护着他吗?
陆瑟那样护着一个男人,只有一个可能——
她深爱着那个人。
陆瑟爱胡修炀,但同时,又因为一些不可告人的因素,让她不敢告诉陆程胡修炀就是那个人。
陆瑟是在怕什么?
真的只是怕他找胡修炀麻烦?还是说,陆瑟知道胡修炀更深的秘密,而她真正怕的是自己现了那些秘密,会对胡修炀不利!
越想,陆程越觉得这个可能性比较大。
胡修炀,到底有什么秘密呢?
那场戏陆程他们到底没有看完,因为胡修宇实在是太困,不得不提前离开。
胡修宇住的酒店有些远,就跟陆程一起回了姜唯的别墅。第二天早上,陆程醒了,收拾好了东西,把还在睡懒觉的胡修宇给喊了起来。
胡修宇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眼睛都是闭着的。
三十多岁的男人还有起床气,果然是娇生惯养。
陆程中午就要回禹城,他还可以在市区逛两个小时。陆程每次远行都会给季微带礼物,这一次也不例外。
陆程在商业中心逛了很久,也没有挑中一份心仪礼品。路过一家手工饰铺,陆程想起什么,抱着既然来了,就今天看一看的想法,走进了饰铺。
店铺里卖的全都是师傅自己手工制作的饰品,耳环饰吊坠应有尽有。
陆程逛了一圈,相中了一支簪。
那是一支用玉器打造的簪,簪颜色纯白,脂粉很足,油性好。
温润坚密、莹透纯净;质如羊油、色如羊脂。陆程一眼就辨认出,这是一只用上等羊脂玉打造的簪。
羊脂玉现在越来越少,有的刚一被开采出来,便被富商收购,或被上面的人收走。现在市面上的羊脂玉十分稀罕,更何况是这么纯正的羊脂玉。
这簪的样式也很精美,簪杆从尖端到簪头,由窄渐宽,簪头则是一个狐狸的轮廓形状。
这是一件精绝之品。
季微有时候工作没有处理完,会先洗个澡再去书房加班,洗完澡后,她习惯将长用钻石夹盘起来。
上次在药泉山庄,陆程看见季微用黑色簪将头别在脑后,他觉得特别好看。陆程盯着玻璃柜中展示架上的簪,着实是喜爱,便问店长:“这玉簪,怎么卖?”
那店长看了他一眼。
陆程今天正好穿了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配一条白色的羊毛面料长裤,他肤色本就偏白皙,加之气质出众,老板看见他,脑海里突然蹦出一句文绉绉的话——
君子如玉,不染尘埃。
老板多看了陆程几眼,才说:“一百五十万。”
陆程倒吸了一口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