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月娥盯着儿子,略一蹙眉:“臭小子,你姐姐都不喊累,你这是得多虚,竟累成这样,哼,是该好好锻炼锻炼。”
沈令风:“……”
这还是亲娘吗?
可他的确无法反驳,不自觉偷偷看了自家姐姐一眼,今日他吓得心和脑子都不是自己的,但姐姐和他一样,也是虎狼环饲,下有毒蛇,可就是不急不缓,稳得很。
这么一想,他的确应该羞愧……羞什么羞,正常人都会害怕,不害怕的那就不是人!
第二日
沈令风死死扒着房门,说什么也不出去。
也不知姐姐跟他爹说了什么,他爹亲自过来把拎着扔到了车上,他想不去溪山,但他姐姐一个人堵住车门,就那吨位,他就连跳车的机会也没有。
再一想,姐姐必然是要去的,若是丢下姐姐一个人,他——他宁愿跟着一起去担惊受怕。
大不了老虎要吃人,他先把自己喂了虎,好歹给姐姐留一条生路。
十天后
坠崖三次,一次被老虎救,一次被姐姐救,一次被毒蛇救之后,沈令风已经可以一边背书,一边攀岩,对老虎什么的,勉强,很勉强地视而不见。
半个月后,攀岩速度就变得快了不少,甚至能小心翼翼地同老虎和平共处,可惜还是做不到不怕毒蛇。
一个月后,杨玉英带着沈令风,早晨起来先攀岩三十次上下,然后徒步翻山越岭爬一遍山,回到道观开始温习功课,各种疯狂地背书,写文章。
从早晨到晚上,就连吃饭,沐浴,睡觉都要卡着时间点进行和结束。
半年时光,眨眼即过去,
溪山漫山遍野的秋枫已经红完,叶子落了,风越冷,终于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杨玉英和沈令风背着行囊,照例在山间跋涉,天气越冷,山里更凉,两个人却都是衣衫轻薄。
这样的天气,其实更适合呆在暖融融的有火炉的房子里,杨玉英当然也想,但没办法,他们目前还在道观寄宿,在道观里住自然有不少好处,但同时也有不方便的地方,至少他们姐弟两个想训练,读书还好,练武就不大合适。
两个人干脆便每日到山里训练,连读书也在山里读。
“看什么,”
杨玉英这两日老看见沈令风盯着自己走神,今日难得完成任务完成得早,不禁扬眉问了句。
“咳。”
沈令风低下头,略有些不好意思,自家姐姐和半年前比,整整小了一圈,漂亮的五官露出来,肌肤莹润又健康,虽然微微还有一点圆润,可真是……特别好看。
这是我姐姐,亲的,亲生的,不是假的!
“左二十四。”
杨玉英忽然道。
沈令风反射般瞬间弯弓搭箭,嗖一声,箭枝落在左边数第二十四个挂起来的小铃铛上。
叮当声戛然而止。
杨玉英满意地点头:“不错,长进多了。”
沈令风虚虚地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有点骄矜又有点得意,轻轻勾起唇角。
他短短半年内长高了小半头,身体明显结实起来,胳膊上,腰腹,腿部的肌肉匀称又漂亮,和以前那种虚浮的瘦完全不同。
“哎!”
也得看看他这些日子,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
“回吧,今天答应聚宝斋的人过去看看。”
杨玉英看了看时辰,赶紧领着沈令风往回走,回道观以后,沈令风还有一堆功课要完成,她也得赶紧出门赚钱养家。
沈令风看着姐姐把头捆起来,一点钗环饰都不佩戴,换上一身粗棉布,灰扑扑的男装,抬脚就出门,陡然间心里就阵阵凉。
他也想赚钱养家,他并不想一直让姐姐出去操忙。
可他自己也知道,现在沈家需要他努力上进,好好读书,好好习武,参加科举,顶门立户。
聚宝斋
王掌柜和几个伙计,并一群跟着师父来做事的匠人,一大早就守在仓房大门口,一守就是三个时辰,听到仓房里大师傅颇澎湃的笑声,才松了口气。
杨玉英一出来,王掌柜等人就恭恭敬敬地送上热茶热水热毛巾,再好好地把人送到马车上,估计他老人家孝顺他丈母娘,也就是这么个架势。
一直目送杨玉英的马车走了,王掌柜才叹气:“多孝顺的女人,哎!”
就是命太苦。
一开始王掌柜和杨玉英打交道,就是为了杨玉英那修怀表的手艺。
他们聚宝斋在京城最有名的便是总有新鲜玩意,尤其是海货,可是那些从海外来的宝贝们也金贵,每一次货物千里迢迢,乘船过海而至,到了他们手里能有八成是完好无损的就是邀天之幸。
那些损毁的东西,他们能不心疼?可心疼有什么用?人家外国的匠人也不可能跟过来给他修,真要是请那些懂的人来修,造价实在太高。
所以那日他看着沈家大小姐修好的怀表,第一反应就是这人得抓住,别管她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黑还是白,能给他赚钱的那就是财神爷!
杨玉英果然没让他失望,他就是花了不到两千两银子,还是借给人家,然后不过数日,他家仓库里积攒的十几块怀表,一个座钟,还有两个八音盒,并各种精巧物件就都被修好,他倒手就卖了出去,不光纯赚了一千三百两纹银,还彰显了聚宝斋的实力。
这还只是开始,不过三个月,杨玉英又和他联手开办起一个怀表作坊,也不知道这位是什么神仙下的凡,愣是带着人造出各种大大小小的机器,诸如什么螺纹车床,还有用水力驱动的机器。
反正他们聚宝斋是占了大便宜,能自己生产怀表了,这几个月王掌柜想起杨玉英就笑,看见杨玉英就恨不得给她磕头拜财神。
偶尔同自家那些朋友们聊天,王掌柜私底下偷偷感叹:“多亏沈家倒了,更多亏了萧家有眼不识金镶玉,与人家小姐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