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岁的吴佩孚,果然如传说中的那样仪表堂堂,气度从容。
与老祖宗千年流传下来的相书中所论述的上品武将相貌别无二致,天庭饱满,双耳垂轮,眉宇峥嵘,颧骨丰隆,高挺的鼻子将他的双眼衬托得格外幽深,凌厉目光掩藏在微微泛起的笑意之中,专注中略带狡黠,自傲中暗含戒心。
萧益民对吴佩孚的第一印象相当好,唯一让他觉得美中不足的是吴佩孚身上整齐挺括的北洋军少将礼服……、传承自袁大帅时期的这身军礼物,虽然用料讲究,精工细作,既有普鲁士军队的严谨风格,也蕴含传统中国元素的柔和创新,但上面繁琐的修饰和过于夸张的延长部分,影响了总体的效果。
这套少将军礼服萧益民也有过,而且还是袁大帅亲自定制赏赐的,但是萧益民只是在几年前的正式场合穿过一两次,之后就当成收藏品挂进了衣柜中。
萧益民总觉得北洋将官所有的军礼服都受到满族服装的影响,仅仅是绣上繁琐饰边的袖子几乎盖过手掌,上衣下摆既不似大衣又不像短袄的长度和宽度,就足以影响这套礼服的总体效果。
但是,不管幸益民有何感受,恐怕所有北洋军将士心目中,眼前吴佩孚的这套礼服无比的威风漂亮,只要望一眼整齐排列在码头上的三百多北洋官兵望向吴佩孚的炽热眼神,就能明白吴佩孚在他麾下官兵心中的高度。
走下炮舰跳板的萧益民在打量吴佩乎的同时,吴佩孚也在细细观察这位脸带微笑、徐徐向自己走来的传奇人物。
令吴佩孚心潮涌动的并非是萧益民的年轻与相貌,也不是萧益民身后身穿笔挺松绿色新式军装的几名侍卫和参谋,而是萧益民整洁而简单的一身军常服,特别是这套简洁合体的军装衣领上独特的军衔标志,以及微微翘起的大盖帽上的那颗银色五角金星,瞬间就让吴佩孚感觉到彼此之间有和无以名状的距离感和陌生感。
吴佩孚看到萧益民来到前方即将停下,赶忙抢先上前半步,行了个令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抱拳之礼:“一鸣兄的大名早已如雷贯耳,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哈哈!”
萧益民一愣之后,立刻明白过来,心想好你个吴佩孚,竟然以江湖之礼与我萧某相见,既不称呼我的官职,也不愿叫我的军衔,传出去既能保住你谦恭有礼的好名声,又能显示你的政治立场和不卑不亢的风范,什么便宜都给你赚完了,这还了得?
于是,萧羞民也微微一笑,非常客气地抱拳回礼:“子玉兄过奖了,一路上小弟心中惶恐不安,时刻想看见了兄长该说些什么,没想到子玉兄枉驾亲迎如此厚待,令小弟无比感激啊!之前小弟义父在来悄中多次提及子玉兄,对子玉兄的文韬武略赞不绝口,叮嘱小弟有机会多多向子玉兄讨教亲近,今日得见兄长威严,远胜小弟心中所想,兄长要是不弃,就称呼小弟一声一鸣吧,芝泉兄和华甫兄他们都是这么称呼小弟的。”
周围众人听了萧益民的一番话,颇为吃惊,吴佩孚也愣住了:“不知一鸣兄的义父是……”
张其惶连忙上前,在吴佩孚耳边低语:“就是赵尔大人啊!萧益民不但是赵尔丰大人的关门弟子,他的大夫人还是赵次公的义女,你忘记了?”
吴佩孚恍然大悟,立刻郑重地与萧益民再次见礼:“佩孚从军初年,曾有幸聆听次公和季公的教诲,次公自东北返京任职之后,佩孚又多次得到次公的嘉许和提携,虽然戎马倥偬,但从未敢忘次公之恩德,只是领军在外,数年奔波一事无成,惭愧啊!不知次公境况如何?身体可安泰?”
萧益民客气地回礼:“有劳兄长挂念了,自袁大帅驾鹤之后,义父他老人家自感精力不济,便辞职归养了。他老人家本想辞京后返回山东老家,无奈山东那边已物是人非,族人也寥寥无几,铁岭一族倒是枝繁叶茂,儿孙满堂,可气候寒冷,对义父的风湿病和肺病调养非常不利,所以这两年都住在天津,眼下冬季将至,义父自感兴致不错,上个月搬到青岛过冬。”
“好、好!次公为国为民操劳一生,也该颐养天年了,好!”
吴佩孚说完,随即将张其惶等人介绍给萧益民,彼此寒暄一番,一同登上码头,几名雄姿英的马弁立即为众人牵来战马。
吴佩孚早已恢复原有的矜持气度,看见萧益民打量战马,哈哈一笑毫无诚意地致歉:“听说巴蜀已经到处跑汽车了,可惜吴某太穷,只有几匹劣马代步,对不起啊!码头距离城中大营还有一段路,一鸣老弟将就一下吧。”
周围将校都露出个会意的笑容,谁知萧益民不但没有半点儿吃瘪的感觉,反而颇感兴趣地拍拍战马脖子,露出个灿烂笑容:“这分明是匹脚力出众的蒙古马,怎么能说是劣马呢?虽然比小弟用重机枪从新疆弄回来的那些西域马差些,但在目前全国各军中,这马也算是难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