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起几个弹匣,弹匣一入手我就发现它们的份量各不相同,随手从一个弹匣中卸出一发子弹,掂掂它的份量,这应该就是单发重达230克的弹头,我沉声问道:“水银弹头?”
齐小霞的眼睛中闪过一丝赞赏,微笑道:“算你识货!能不能告诉我其它几个弹匣中用的是什么子弹?”
第二个弹匣中的子弹比水银弹头稍轻,但是弹头整体带着一种优美的流畅感,把它摊在手掌心仔细观查,感觉就象是在欣赏一件隐含天地致理的艺术品。和水银子弹再三比较,我才发现,第二个弹匣中的子弹比重竟然比水银弹头更高!
“这是钨钢穿甲弹!而且还是最新研发出来的品种,在国际市场上还没有批量推广!”
这一次连赵永刚都忍不住连连点头,向我竖起一根大拇指,“厉害,这都没有难倒你!你手中的钨钢穿甲弹,是我们西维拉斯岛[***]工部门刚刚研发出来的最新成果,它和一般钨刚弹相比,打得更远更直,穿透力更强。在一千米距离,就算敌人躲在中型坦克或者复合掩体内,你用这把狙击步枪的红外探测瞄准镜,也可以轻易将目标射杀。”
第三个弹匣是我平时最喜欢用的动能弹,第四个弹匣是燃烧弹,第五个弹匣是爆破弹。
整个手提箱内除了死神狙击步枪和五个弹匣,还配备了红外线瞄准镜和声波测探瞄准镜,无论使用哪一种,都可以成功狙击躲在掩体后的目标。
齐小霞将几个c4炸弹放到身上,扬手将两枝沙漠之鹰手枪和一把军刀甩给我,“这是我专用佩枪,它们经过特殊改装,后座力是普通沙漠之鹰手枪的三倍。在一百米范围内它射出的子弹可以打穿最坚固的五号防弹衣,和轻型装甲车的钢板。”
“砰!”
一声枪响,海面上猛然炸起一道高达三米的怒浪!杨清一个跟头倒翻在地上,他摔得鼻肿眼青,死死抱着那支重达二十千克的“死神”狂叫道:“好厉害的狙击步枪,我一枪就把那个家伙打成了碎块!”
在距离我们一百米的海面上,飘起一团红色,一大堆被彻底炸裂的碎尸在海面上四处漂荡,不用问也知道那个倒霉的家伙见势不妙跳进大海妄想逃生,结果还是没有逃出杨清这名资深狙击手的锐眼。
杨清爬起来把狙击步枪还给我,“真是好枪,可惜我根本无法驾驭它!”
我轻轻拍拍杨清的肩膀,心中不无恶意的想道:“你这个家伙,现在眼馋了吧,后悔了吧?谁叫你在豆腐坊里接受特训时,只懂得偷懒和偷吃!”
死神整枪全长一点六五米,仅空枪就重达二十公斤,五十颗子弹就以平均每发重一百七十克来算,也有八点五公斤,再加上两支经过改装的沙漠之鹰手枪,七十发子弹,一把军刀,十二枚手雷,一件从某个海盗小头目身上扒下来的五号防弹衣。
我全身总负重已经超过五十公斤!没有在豆腐坊那种用双拳打得磨盘团团狂转的经历,时间稍长仅仅是武器负重就会把我彻底压垮,更不要说还要带着这些东西在小岛上到处乱窜。
我慢慢擎起死神,扣动扳击。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