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的老板见自己店门口有人打起来了,还见有人挂彩,这样要是大闹起来,自己以后还怎么开店啊。他赶紧带着两个保安冲出来劝起架来说:“干/你老母的,又矮又肥的大冬瓜,你老母的,人家一下子就把你打得流鼻血,还敢惹人家,还不快点爬起来,闪人!”
嘿嘿,这个老板劝架真他妈有意思,张志心里积着的一团火很轻易的就被浇灭了不少。他磨了磨嘴皮,故意做出一副很凶恶的样子说道:“丫的,那个肥冬瓜,你给本大爷看清楚点,本大爷可是连妖怪看了都要绕道而行的屠兽英雄。今天本大爷就放过你了,以后你要是敢再对我抄拳头,那时就不是断鼻梁,骨折那么简单了,直接叫你缺胳膊少腿!”
说完张志心里不由暗暗的笑了笑,觉得学花鸡哥那样的混仔,或者别像某些妖怪那样的坏蛋,说几句嚣张无耻的话,也蛮爽的。但这话更爽的是,它有着很不错的效果,让张志渐渐明白了一些在阴暗道上混的潜规则。
只见那冬瓜在他说那句话后,马上就点头说道:“哎呀,张大英雄,我喝醉了,没有看清是你,该打该打,打得我好舒服,你打得好,你打得妙!”
张志听完本来想哈哈大笑,但是他忽然又觉得还是装/逼好些,这样才能让这些坏蛋服自己,不敢再为非作歹,就暗自忍了下来。
他反而歪过头哼了一声说:“丫的,你小子是不是还想本大爷扁你,要不是本大爷,你就打呀,啊?肥冬瓜,本大爷告诉你,要是你以后还敢在本大爷面前作恶,本大爷见一次就切你一根指头,二十根指头切完了,本大爷就砍你手脚!”
“哦哦哦,张大英雄,我知道,你教训得对,你教训得对!”冬瓜在地上,用尽余力,好不容易把胳膊移到鼻子前堵了起来。不过他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可是万分的不服,暗暗想着连我大猪王都敢打,简直不想混了!君子所仇十年不晚,只要有机会,他不会放过张志的。
宾馆老板见状,赶紧向两个保安甩了甩头。两保安会意过来,上前扶起大猪王便离开了。看样子,这冬瓜平时钓到美人鱼就往这里跑,要不然不沾亲沾友的,店老板怎么会叫那两个保安把他送去最近的诊所。
老板等他们走远以后,才伴着笑脸,拿出一支‘大中华’香烟出来递给了张志说:“这位兄弟,来抽支烟,消消火!”
张志搂着一身酒气的陈嫣茹,扫了一眼老板手中的烟。本来他想说不会抽,但是道上有句话说,不喝酒不抽烟不算男子汉,于是他说:“切,现在谁还抽百十块钱一包的大中华,要抽就抽古巴的高级雪茄,那他妈才够味!”
老板无语的抬起眼睛看了他一眼,又从身上拿了两张百元大钞出来说:“这位兄弟……”刚说到这里,他叹了一口气,跑去柜台又拿了两张红色大钞说:“这位兄弟,这是四百块钱,小店营利微薄,希望你见谅!嗯,以后,以后还望你帮忙看着一下本店!”
有没有搞错啊,这老板竟然把本大爷当黑/社会了,我靠,就凭你侮辱本大爷的这句话,我就狠狠敲你一笔!
张志暗骂了一句,想了想说:“好吧,四百就四百吧,以后每隔十天给我准备好四百就行了,到时候本大爷自会叫人来收,只要人家说出我张志的名号,你们给他就可以了!”
有点势利的老板听到这话,好像有点不服,低声答了一句:“每十天,那不是一个月一千二……”
“是啊,本大爷也觉得少了,你这么大个宾馆,六层楼呢,一天少说也有几千元的营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