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拥有瘦长身材的士兵收拾了一下,很快就凭着特制的鞋套爬了下来。当他拍去身上的灰尘向罗根敬礼的时候,罗根突然发现,尽管浓密的眉毛下没有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尽管细小的鼻子缺乏大气,但这依然是一张让人看着很舒服的面孔。
是笑容,天真和蔼的笑容。
如果不是这场残酷的战争,自己来到英国也许只是旅行,并且和这样纯朴的原住民相谈甚欢。
两秒之后,罗根收起了自己的怜悯之心,3点半,看来英军指挥部门是在战斗结束之后将近半个小时才发现电话线路不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担心肯定会越来越深,没准已经派出联络员前往卡尔弗唐角的雷达站了——自从战斗结束之后,罗根和他的士兵们并没有多耽误一分钟时间,但那些雷达设备又复杂又笨重,艾伯光拆卸它们就花费了足足一个小时!
罗根低头看了看表,4点32分,天还黑沉沉的,如果一路顺利的话,应该能在半小时之内抵达本布里奇港。
“伙计们,拿两瓶酒下来!”罗根回过头朝车上的士兵招了招手,马克.艾拉和吉拉尔.赫瑟都是自己的老下属,应该很清楚自己是什么意思。
一听到酒,那个长得很面善的英军士兵连忙说:“长官,谢谢您的好意,但我们现在是在执行任务……”
“傻瓜!”罗根笑了笑,“酒怎么不能带回去喝呢?我们可是费了一番功夫才搞到这些杜松子酒的!”
“杜松子酒?那可是好东西啊!真是太感谢您了,长官!”刚刚跨上摩托的另一名英军士兵满脸笑意,宪兵送礼还是头一次听说。
当两名“宪兵”从卡车上跳下来并且一人手里拎了一瓶酒的时候,最后的猜疑大概也被打消了,殊不知这两个家伙背后都藏了锋利的匕首,在突袭英国远征军指挥部的战斗开始时,马克.艾拉和吉拉尔.赫瑟可都各自手刃了一名英国卫兵!
这一边,罗根讪讪地笑着问这两个英国士兵出生地在何处,一个人答说曼彻斯特,另一个答伦敦北区。等到两名身材高大的“杀手”来到身旁时,罗根有意前出一步,准备在必要时候打打下手。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表情和善的瘦高个似乎察觉到了其中的异常,他收住了正准备跨进摩托车斗的脚,而等到匕首在车灯下泛出冷厉的寒光时,他大喊一声“快跑”,便像参加百米赛跑的运动员听到发令枪声一般,拼了命地往公路另一侧的田野里跑。
艾拉杀鸡一般瞬间解决坐在摩托车上等酒的英军士兵,吉拉尔则撒开丫子朝逃跑的家伙追去,可双方之间速度的差距是那样的明显,以至于对方眼看着就要跑出视线。
“奥利弗!”罗根喊斯考布的名字。
两秒之后,砰的一声枪响打破了附近的平静,只见奔跑中的英国士兵像是只兔子般栽倒在地,抽搐了几下,再也不动了。
吉拉尔气喘吁吁地追上去,很不解恨地踹了几脚。
“真不识趣!”
罗根低声呢喃到,这样的情形当然是能不开枪就不开枪。他原本还想着是否要将这两具尸体抬上车,在让自己的士兵骑走摩托,但看看手表,刚刚又浪费了一点时间,要是在天色大亮之前不能离港,情况可就比较麻烦了。
“赶紧上车,我们没有时间了!”他招呼道。
东方有句古谚语叫做“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车队刚刚行驶了十多分钟,就又遇见了一辆停在路旁的汽车,而且还有个穿着大裙子的欧巴桑突然从路边冲出去拼命招手。黎明时分还能遇见这种事情,罗根差点以为自己见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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