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拿到雷曼兄弟转交的股份后,李在铬是大喜过望,立即按照协议和对方进行了委托结算。而接下来,李在铬又一次询问对方是否可以加大委托的时候,对方毫不迟疑地一口答应,不过对方这时候也提了一个条件,那就是之前是看在三星集团的面子上对于这个36万美元的小单子进行操作。如果要继续加大操作的话,雷曼兄弟方面希望三星集团能够增加到一定的委托金额,要不然这样的小单子以雷曼兄弟的实力和付出完全是得不偿失的。
对于这点,李在铬很是清楚。别看36万美元这金额在普通人,或者说一般的公司来讲已经是很大的数额了,但是对于像三星集团这样的庞大企业,还有像雷曼兄弟这样在世界知名的金融机构来说,36万美元简直就是比芝麻大不了多少的玩意。
三星集团每年的销售是以千百亿美元计算,雷曼兄弟在金融界经手的资金就更加庞大了。一个收购公司股份的案子无论大小,以雷曼兄弟这样的金融机构必须要以一个专业团队来处理。如果金额过小,那么佣金比例再大也无法抵消所付出的成本。就像现在,别看李在铬给予对方的费用足有上百万美元,可这些钱在对方来看已经是亏损了。假如不是看在三星集团这样一个潜在的大客户份上,雷曼兄弟根本就不会接这个案子。
对于雷曼兄弟方面提出的这点,李在铬表示理解,而且他也计算过,按照保守的比例来看,要想万无一失,起码得拿到美国康宁0左右的股份,如果再加上收购溢价等方面,这笔支出就要高达二十五亿美元。
以李在铬在三星集团的地位,他当然动用不了这么多的资金。以他目前的影响力,所动用的资金数额是不能超过五亿美元的,如果再多就必须得到李健熙许可了。再说,虽然三星集团家大业大,可这么多钱一口气拿出来也不是这么简单,整个集团的流动资金仅仅也就近十亿美元左右,而且要去掉一些准备款、备用金、管理费用、经营费用等等,李在铬能够动用的也就是三亿美元。
二十五亿美元对于三亿美元,这其中有着很大的差距,八倍的差额根本无法直接进行收购。不过,金融界中自然有资本运作的方式,李在铬也不是普通人,他是受过高等教育,而且又是经过培养的三星接班人。对于资本运作方式他也懂的不少,所以李在铬向雷曼兄弟提出,先支付三亿美元的前期运作资金,其余部份由雷曼兄弟代为操作,等全部收购完成,三星集团会按照协议把剩余的资金再打入雷曼兄弟的帐户以进行交割。至于在佣金方面,三星集团可以给予对方一些让步,希望雷曼兄弟能够答应。
对李在铬的要求,雷曼兄弟一方表示要请示总部。耐心等待了几日后,雷曼兄弟那边正式回复李在铬,这个案子他们接了,但前提是这三亿美元必须要先到位才能进行操作,而且如果三星集团最终不履约的话,不仅这笔钱要被雷曼兄弟罚没,而且还得付出一定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