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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喜从天降

所以,当母亲知道我代理了案件,真正的在从事律师业务时,母亲也开始在邻居、老乡、亲友中夸奖我了。

正是母亲的认可和宣传,在母亲的宣传介绍下,我代理的第三个案件就来自于我们的家乡。

当然,代理这个案件是后话。

在我代理第二个案件的时候,我认识了开庭那个镇法律服务所的主任,还有那个司法所所长,而且我还因此得到他们的赏识和帮助,使我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

由于当时代理这个案件的时候对方的代理人就是当地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我代理这个案件的事情法律服务所的人全都知道了。

再说,法律服务所就在法庭隔壁,当时开庭闹得比较厉害,他们对这个事情就知道得更详细了。

因此,这个案件调解结案以后,法律服务所的一位前辈前来邀请我到他们那里去坐一会儿,想跟我交流一下。

对于这位前辈的邀请我们有拒绝,很自然的跟随他到了法律服务所。

在法律服务所,这位前辈给我引荐了司法所所长和法律服务所主任,还有所里的其他人员。

通过跟他们交流和沟通,他们原来是得知我在法庭上的表现后,对我很欣赏。而且,得知我是用公民代理的身份在代理这个案件。

由于当时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还不是很正规,公民代理的现象非常普遍,为了规范管理,他们希望将一些有专业知识的人员直接聘用到法律服务所,由法律服务所给他们身份,让他们用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身份代理。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被他们发现并得到他们的赏识。

这位前辈在向我了解了一些基本情况后,得知我是自学的法律专业,还取得了法律专业的大专毕业证,正在跟老师实习。

于是,他向我了解,问我是否愿意到法律服务所来,如果愿意的话,他可以帮助我成为他们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得知这位前辈的好意,我受宠若惊,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了,我怎么会拒绝呢?

可以说,我根本没有任何一丝一毫的思考,马上脱口而出的说:“我愿意,当然愿意,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我怎么会不愿意呢?好好好,这太好了。”

在我答应之后,这位前辈把我的情况又向司法所所长和法律服务所的主任进行了请示汇报。

当时的情况是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有的所是司法所所长兼任法律服务所主任,有的所是司法所所长和法律服务所主任分离。

他们这个所就是属于分离那种,司法所所长和法律服务所主任不是同一人担任。但是,法律服务所需要接受司法所的监督、管理、领导。

很快,司法所所长和法律服务所主任都非常愿意招聘我,希望我成为他们法律服务所的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这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喜从天降。

当天,我们签订了招聘合同,法律服务所给我发放了一本聘书,作为我用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执业代理案件的凭证。

接下来,法律服务所向司法局打了报告,并安排我复习,可以参加当时举办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考试。

不但如此,法律服务所的那位前辈还将他自己整理、手抄的很多法律专业学习资料无偿的送给我,希望对我的学习和代理案件有所帮助。

记得当时的法律服务所管理比较松散,一年只需要上缴240元的管理费就可以了,也不需要每一天去报道,没有上班下班的约束,非常自由。

而且,我的那本聘书至今我还一直保存着,我将它作为我1992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的最直接的、最原始的、最真实、最难忘的证据收藏着。

后来,经过多次接触和了解,我才知道当时把我引荐到法律服务所的那位老前辈,他并不是一般的人,而是大有来头。

原来,他是县公安局的局长,在解放初期,被人陷害而从公安局局长的岗位上被整了下来。

后来,我们国家恢复律师制度,建立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需要大量的法律服务专业人才,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又才把这位前辈请出山的。

我非常荣幸的在那次代理案件时进入了他的视野,被他盛情邀请到了法律服务所,并在他的帮助下成为了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我很庆幸,一年之内居然有幸遇到两个伯乐,一个是陈叔叔,一个是这位老前辈。

可以说陈叔叔和这位前辈在我走上律师这一条道路,都是我的福星,都对我非常有帮助。

也可以说,如果没有他们两个的帮助,我的律师道路或许将会走得更加艰难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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