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气消散,今天是个好天。
刘文辉好不容易醒来,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还算完好,瞪着眼睛看着旁边几人。阿榜也已经回来了,身旁放着一具被打爆了脑袋的尸体。
也是一身与丛林完美融合的衣服,一杆比阿榜的枪还要长的狙击枪靠在洞壁上。子弹是从后脑勺打进去的,整张脸已经不见了一半。背包早被大牛拿去,翻找吃的。
刘文辉看了看阿榜:“就是他?”
阿榜点点头。刘文辉的脑袋还有点疼,那钢盔救了他一命,也狠狠的砸了他脑袋一下,直到现在,脑子里还如同有什么东西在扎一样,两只耳朵不断的发出嗡嗡的响声。庆幸的是自己没死。
和第一个家伙一样,剥了衣服和所有的装备。特别是那顶钢盔一定要带上,这是保命的玩意。这个狙击手身材高大,绝不比大牛逊色,那身衣服自然就是大牛的。大牛很高兴,当着众人的面脱了个精光,三两下就把衣服穿到了身上。这么一打扮到显的精神了不少。
得了便宜就不能卖乖,又杀了人家一个,山洞不能待了。连忙收拾东西,几个人一头钻进了密林之中。目标是哪里?这件事是昨天晚上他们商量好的,就在附近不远有一个敌军的据点。没有吃的用的,弹药也少的可怜,必须找个地方补充一下。
地图上标出来的路线不长,一天足够。走起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在丛林中走路,不似在平地上。每一脚下去都要防备被什么东西绊倒,粗壮的树根一条连着一条,一人高的野草一眼望不到边,还有带着毒素的树干、动物,稍有不慎就是死亡的下场。
刚刚进入丛林那会,我军就吃过这样的亏。作战处的那些参谋,用尺子在地图上一量,然后下达给各作战单位的命令就是,一天之内到哪,两天之内到哪。这样的命令可难坏了作战部队。在惯性思维的作用下,那些参谋以为这是平原,一大步迈出就是一米五。
这里是丛林,有时候就算你走上几十步上百步,在地图上看也就三四米。而且还有一个致命的问题,没有参照物。在丛林中和戈壁、沙漠一样,四下一看全都是郁郁葱葱,时间一长全都一模一样。刘文辉他们要庆幸,有梅松这个向导,就算走的慢一点,终究不会错了方向。
那天中午,阮伟武终于带人赶到了刘文辉他们隐藏过的那个山洞。看着地上的尸体,阮伟武倒吸一口凉气。又死了,这让他感觉到意外了。如果说先前那个尖兵的死是那伙人运气好。狙击手的死就不得不说明,这伙人是值得注意的对手。
一枪爆头,还是从脑后。看样子应该是近距离开枪。能在一名狙击手身后近距离开枪,不是一般人能做出来的。阮伟武掏出手枪,对着天空“砰,砰,砰……”将一梭子子弹打了一个干干净净。
仅剩的一只眼睛都能喷出火焰,嘴角抽动:“全体出发,消灭他们!”
枪声在身后响起,从方位上判断正是他们住过的那个山洞。几人停下脚步,朝后看了看,什么都看不见。走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竟然还没有五分之一的路程,都累的够呛。照这样的速度,在天黑之前根本到不了那个据点。枪声已经说明,敌人就在身后。是不是如同死掉的两个一样厉害?还有几个?他们全都不知道。
张志恒显的有些担心,连忙往大牛身边靠了靠:“牛哥,你说那些人会不会追上我们?”
大牛把手里的枪攥的啪啪响:“追上才好,老子正想和他们过过招呢。”
刘文辉瞪了大牛一眼:“赶紧赶路,少惹事,快走!”
山路崎岖难行。特别是大牛,所过之处如同一只大象穿过,四周的杂草和树枝被纷纷折断。两只超大号的大脚丫,每踩一步下去,平平整整一个大印记。即便是普通的猎人都能发现,何况阮伟武这伙经验老道的专家。对于这一切,刘文辉他们一窍不通,完全没有注意到。
这一天的时间过的出奇的快,没走多远,晚上的雾气又起来了。前面探路的梅松没有发现任何情况,倒是身后似乎已经有了动静。阿榜已经发现有身影跟着他们走了很久,这不是好兆头。
刘文辉觉得问题有些棘手,走还是停是放在他们面前的两条路。走,迟早会被人家追上,停就意味着要打一仗。先不说能不能打胜,自己连对方多少人,什么装备,什么兵种都没有摸清楚,就这么打,危险性太大。打仗不是过家家,那是要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