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我必须回去一趟了!”仔细一想的李永吉忽然道,“再这么下去,国内真的会乱套的!”
的确,按照李永吉刚才的想法,这种情况的确很危险,就算暂时无法动摇李永吉的统治基础,毕竟军队还在李永吉的掌握之中,但这样下去的话,肯定会让国内的经济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主子您先别急。”苏荷立刻劝说道,“国内的详细情况还没传过来,事情也许不像您刚才想象的那样,再说这边暂时也离不开您,毕竟我们现在可是跟北方军的两个军团正面对峙啊。”
苏荷说的两个军团,是指北方军的弗吉尼亚军团跟詹姆斯河军团。
原本,在史密斯兰附近只有北方军的弗吉尼亚军团一支部队,可后来当纳什维尔陷落之后,为了防止弗吉尼亚军团也被吃掉,林肯-优-优-小-说-更-新-最-快--急令接应的詹姆斯河军团西进,与弗吉尼亚军团汇合,从而形成一个巨大的兵团,然后以交互掩护的方式,缓缓撤退。
这样做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尽量完整的把弗吉尼亚军团撤回来,因为原本这个军团进攻史密斯兰,就是为了打通与纳什维尔的交通线,救援纳什维尔,可如今纳什维尔既然已经陷落,继续攻打史密斯兰这个地方也就没有意义了。
要知道史密斯兰这个地方除了是俄亥俄河与坎伯兰河交叉口,具有一定的战略地位外,其他方面一无是处,再加上联邦军不掌握水上优势,自家的海军舰队根本无法击败中国人的特混舰队,所以沿河而战是十分不智的。
当然了,最大的原因,还是史密斯兰的中国人太能打了,这些中国人的人数虽然不多。但火力太强大了,如果说之前大家还不太明了,可就在不久前发生的一件突发事件,却让美国人对中国人的战力噤若寒蝉。
那件突发事件,是五天前的事情了,一个二十四人的中国机动巡逻小队在展开日常巡逻的时候,不小心迷了路,然后中途跟美军的一个骑兵营遭遇。
之后,这个二十四人的小队没有仗着车快的优势立刻离开,反而向人数远远多过自己。总数超过三百人的骑兵营发起了冲锋。
二十四对三百,按照正常来说,怎么看都是人多的一方有优势,可最后的结果却让美国人大吃一惊,因为那场遭遇战是中国人赢了,而且不但赢了,还赢的相当漂亮。
在那次遭遇战中,那二十四名中国人只有四名轻伤,无一人死亡。可那个三百人的骑兵营呢,却死伤惨重!
事后清点,那个骑兵营在那次总共不到一个小时的冲突中,阵亡者达到了五十一人。重伤者三十二人,轻伤者则有一百零六人!
如此惨重的伤亡,可以说这个骑兵营几乎被打残了,而且尤其令人震惊的是。双方实际对冲的战斗,仅仅发生二十分钟就结束了。也就是说,双方实际对战的时间不过二十分钟。然后美国人就崩溃了,此后的时间,都是中国人在狂追美国人,而超过三分之二的伤亡,几乎都是发生在追击战中。
事后那些侥幸逃过一命的人,曾经叙述过事情的经过,他们提供的情报相当一致,那就是中国人的火力太猛了,虽然只有二十四个人,却有六辆汽车(汽车的英文单词此时已经出现了),而且每一辆车上都有机枪,再加上那些士兵手中也都是手持自动武器,打起来的时候,子弹跟泼水一样密不透风,他们第一波冲锋的人都是被这些机枪给打倒的。
除了机枪,他们还有一门速射奇快的小型臼炮(车载60毫米迫击炮,一个侦查小队装备一门),他们确定中国人只有一门炮,可这门炮的火力密度却超过了一个炮兵团。
交战的时候,中国人以汽车为掩护,然后前面机枪扫射,后面迫击炮狂轰,其中炮火都是打在美国人的中间,目的是遮断美国骑兵营的后续冲锋部队,而因为炮火的遮断,导致前方冲锋的部队人数不足,无法突破对方的机枪扫射,最终所有人都倒在了这种机枪加炮火的联合绞杀之下。
这支骑兵营,是属于弗吉尼亚军团的一个侦察营,本来就不是以火力见长,而是以速度见长,所以武器都是清一色的卡宾枪跟左轮手枪,这就让这支部队的射击距离大大缩短,实际有效射击距离是六十米,无法跟射击距离超过六百米的中国人对抗。
实际上,根据幸存者的叙述,发现中国人的时候,骑兵营的部队本来还没有动作,牢记指挥官的命令,尽量不跟中国人冲突。实在是中国人率先发起了攻击。
在遭受了攻击之后,营长才下令冲锋,给中国人一个教训,毕竟当时大家都能目视到对方,稍微一算就知道中国人的人数远远少过自己。
谁知道就因为这个草率的冲锋行动,让美国人付出了血的代价,结果最后发现不对,开始自发撤退的时候,中国人又果断的开车追了过来,最后有组织的撤退变成了真正的溃逃,最终出现了这种对比悬殊的战果。
好在,如今这个弗吉尼亚军团的指挥官是伯恩赛德,这个家伙本身就是个发明家,对枪械研究的十分透彻,所以他在仔细的询问过事发经过后,很快就明白到,这次失败不怪那些美国小伙子,而是双方的武器差距太大了。
早在之前的时候,因为美国人跟中国人每战必败,所以也多少让美国人收集到了不少战场数据。
由于种种原因,美国人依旧不愿意承认他们的士兵不如中国士兵,所以他们大都一致认为,美国军队之所以打不过中国人,不是士兵不如对方,而是武器不如对方,中国人就是仗着有更好的武器,尤其是那种连射机枪跟铁甲车的优势,才能连战连捷。
所谓战场是最好的检验。正因为中国人的战果赫赫,所以美利坚合众国开始注重起机枪这种新武器了,为此,各种各样的机枪射击层出不穷,但总起来说,还是改版的加特林机枪最受青睐。
所谓的改版加特林机枪,主体结构跟那款加特林机枪没什么区别,所谓的改版,主要是指弹药方面,没有使用布式定装弹药。而是采用了金属弹壳加金属弹板。
所谓金属弹壳,就是指弹壳用铜壳,而这项发明,就是伯恩赛德将军提供的思路跟技术,至于金属弹板,则是指把这些金属弹壳的定妆单固定在一个金属板上,形成了一个板式弹夹,然后弹夹直接插入加特林机枪,通过摇动手柄来实现连射。
虽然受限于技术原因。一个单板只能装15发铜壳子弹,打完了就要重新换装弹夹,但这已经比原来的加特林机枪先进了不少,无论是射速还是威力。都比原先的加特林机枪要强的多。
事实证明,这种加特林机枪比其他的机枪要好用的多,但结构却比较复杂,尤其是子弹。都要靠手工一点一点制造出来,所以产量不高,到此一次正式上场之前。总共只生产了二十四挺,而且在使用方面,美国人还继续犯了个惯性错误,那就是把机枪当做了炮兵使用,专门组建了一个机枪团,集中起来使用,而不是跟步兵掺和在一起。
虽然如此,但因为这款机枪正式列装的时候,波士顿的英法联军正好开始了西进攻势,以配合联盟军的北弗吉尼亚军团,而这两支部队的最终目的,正是华盛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