俘虏的大规模暴动,是任何人都没想到的,包括这起暴动的策划者们。
毫无疑问,这场暴动的起因,是自救会的煽动,但自救会原本的目的,只是为了进行一场烈度可控的大规模抗议,给中国人与联盟军施压,以让少数的军官们能获得自由,返回合众国。
前文说过,由于联邦军俘虏的阶层不同,诉求不同,加上中国人对俘虏的待遇相当不错,如果除去尊严自由等感情因素外,单纯在物质待遇方面甚至还超过了当兵与做工,所以底层俘虏其实是不想回去的。
也就是说,对于那些俘虏中的军官阶层来说,他们的心思很单纯,就是想用大规模抗议的方法对中国人施压,要求他们赶紧放他们回去,给与那些军官以自由。
但是对于俘虏中的基层士兵阶层来说,他们的心思比较矛盾了,因为他们一方面想继续获得中国远征军给的那些工作跟待遇,一方面又想获得一份尊严的人身自由,所以他们的诉求,就只是获得自由,但同时还不能丢掉工作,并改变自己的待遇。
说白了,这就是地位的不同,导致不同人的诉求差异了。
对那些俘虏中的军官们来说,他们既然能在联邦军中当上军官,那就说明学历不错,最差也得是上过小学的。
而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不管南方美国还是北方美国,教育体系还相当不完善,公立学校很少,主要都是私立学校。在知识的获取方面,家庭教育相当普遍。
在这个时期,在美国你要是能上过小学并且顺利毕业的,就可以自称是知识分子了,这样的一个人。在美国就算是一个人才了,稍微混一混,就能混个衣食无忧的中产阶级。
比如林肯总统,这家伙的学历就很低,严格的说,他就是个连小学都没毕业的家伙。由于从小家境贫寒。他在25岁之前,根本没有一个固定职业,都是四处谋生打零工而已。他后来能那么有出息,还是他自己肯努力,一直自学不休。加上一点点运气,才能一飞冲天。
其实像林肯这样从底层爬上去的人,在此时的美国只是少数中的少数,因为很多穷人在小时候最多也就是接受父母或者邻居亲戚的启蒙教育,或者好点的能在村办或者镇办小学接受启蒙,加上生活所迫,从小就要干活贴补家用,很难有继续学习的机会跟动力。
反倒是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从小就衣食无忧,可以获得最好的教育,长大后也很容易借助父母亲戚的资源爬上高位。最终获得不错的成就。
比如约瑟夫.约翰斯顿,就是这种典型的名门子弟,他的发迹之路,也是典型的富二代模式。
从这方面看,其实此时的美国,不管南方还是北方。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是相当不重视的,教育支出就政府的财政支出比例来说。甚至还不如满清,以至于美国的公立学校相当少。大部分都是私人学校,比如哈佛学院,也就是后来的哈佛大学,就是纯粹的私人学校。
只不过呢,因为过去的美国比满清在整体上更富裕一些,整个社会都早早进入了近代社会,加上人口少的多,人均生产力跟资源也多,所以才感觉美国人比中国人更有知识,但那只不过是个错觉罢了,并不能说美国对教育的注重程度也超过了满清。
如果美国政府能以当初满清政府对教育的态度大力投资教育,那么效果肯定会更好嫁入豪门的女人最新章节。
满清之所以看起来文盲率很高,根本上还是整体资源有限,国家的人口过多,加上政府的施政效率过低,还有腐败、社会环境,文化差异,不注重科学等诸多因素,才让外国人觉得中国人不重视教育,其实那真是大错特错了。
要知道,满清再落后,那也是整体落后,是体制的落后。但是如果单纯说国家对知识分子的重视的话,美国是比不了的。
别的不说,如果把知识分子以读过十年书为标准来划分,那么中国人的知识分子数量不但远超美国,甚至还超过英国。
另外一个,中国人里面,知识分子的公平性方面也更好,穷人读书并不难,读书人做官的成功率也更大,毕竟科举制度哪怕再落后,比此时的欧洲门第制度也好的多,而在欧洲,此时就算你有知识有文化,如果没有显赫的门阀背景,通常也是很难做官的。
美国虽然不像欧洲那样过于注重门第,不太讲究什么贵族风,但毕竟是秉承西方文明,所以能上的起学的,拥有丰富知识的所谓知识分子,在社会上就肯定受到尊重,而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八成都是家里有钱的中产,只有两成是从底层爬上去的穷人。
但不管你怎么上的学,只要能读书看报,能写会算,成为一个所谓的知识分子,在美国社会就不愁找不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因为最差你也可以去当老师。
而在南北战争爆发之后,不管南方还是北方,原先的职业军队因为人数太少,根本无法应对大规模的战事,所以后来的主力都是征召兵,或者说是动员兵。
经过动员,士兵可以迅速扩充,对学历也没啥要求,但军官就不同了,必须有一定学历才能胜任,因为当军官的话,最起码你要认字,能读懂上面写的军事命令。
别以为这个认字的条件很简单,就算英文容易学,也是需要花费时间跟精力的,但在这个时代,大多数美国底层民众是没那个时间跟精力的,很多人只能读懂一两句话,会写自己的名字罢了,而这种程度的认字,是不可能当军官的。要当军官。起码也得能全盘读懂《独立宣言》才可以。
所以说,不管南方的联盟军还是北方的联邦军,尉级军官以上的,几乎全是能读懂《独立宣言》,且会基本加减乘除的知识分子来充当。这样的人,正常来说在此时的美国社会不会过不下去,毕竟都是人才啊。
不过,就算是这样,美国的大多数知识分子也不乐意当兵,毕竟只要你会认字。会算术,是个知识分子,就有太多工作可以干了,干什么都比当兵强,所以他们总是变着花样的逃避兵役。
南方就不说了。北方么,要不是林肯下了强制命令,搞了个强制义务兵役制,他根本就无法获得足够的基层军官。
总之,在联邦军中,能当上军官的,绝对都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中产阶级,这些人虽然也喜欢工作赚钱。但必须是在拥有自由的情况下有尊严的赚钱,而不是被当做一个俘虏,强迫着去工作。哪怕这个工作的收入不菲,远远超过他们过去当老师或者当军官的收入。
这其实也可以理解,这人一旦读过书,眼界跟要求就高了,再让他们去干伐木或者挖矿之类的苦力活,哪怕薪水高呢。肯定也不乐意去做,更何况还是以俘虏的身份。被强迫着去做。
总之,对俘虏中的军官阶层来说。中国人给的高额工钱对他们吸引力不大,他们渴望自由的**也更强烈,是最想摆脱俘虏身份,恢复自由之身的一批人。
但是,对那些普通士兵来说,他们就不一样了,中国人给他们的工作虽然也是苦力活,但给的待遇相当丰厚,丰厚到比美国很多中产的收入还高的多。
按照那些普通俘虏士兵的计算,在中国人这里当俘虏干活一个月,哪怕是最简单的伐木工呢,一个月的收入也能媲美让人尊敬的见习医生,不用半年,这个收入就能在费城买一套房子黑铁之堡!
而且,中国人不但薪水给的多给的足,作为俘虏,他们还包吃住,生病了还给治病,甚至某些在他们看来是绝症的病症,比如流感,疟疾,中国人也能毫不吝啬的给出价格高昂的特效药,为他们每一个人细心治疗。
这么好的待遇,全美国就找不到一个,所以这些底层俘虏都相当知足。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也是当俘虏,是没有人身自由,且不能跟家人分享的,这在感情上就有些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