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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盗墓鬼话 > 第二百五十三章 摸金手-2

第二百五十三章 摸金手-2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说法是不是,既然没死那就应该是活着,可是没有死也没有活着,那是什么状态,而这其中的奥妙,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这就是这片海的秘密,因为后来我知道了一个词——禹所积。

禹所积这个词,是赖皮告诉我的。

说到这里,我就不得不说说赖皮这个人,因为第一次见到的时候,他说我和他是兄弟。

可是我和他却并没有半点相像,而且这话他却笑着说出来的,有些像玩笑话,从后来对他的了解,我也知道他经常说一些有的没的,似真似假,我无从分辨,而且之后这事他就再没有提过,所以我一直将信将疑,却始终无法证实,于是最后也只好随它而去。

但是他的出现,是的的确确来通知我去找冯四的,这没有半点可以怀疑的地方。

按照我的感觉来说,赖皮给人的感觉很怪,甚至是诡异,而且自他出现,我就感到了他身上很奇怪的一种气息,他虽然外表嬉皮笑脸,看着一脸地痞样,但是从他的骨子里却透露出一种阴冷的味道,特别是他的眼神,看人异常凌厉,让人忍不住打冷战。

他来找到我之后并没有提眼儿爷,但我知道他的到来一定和眼儿爷有关,他和眼儿爷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冯四这个人,因为对于这件事来说,很明显是眼儿爷一手谋划的,那么赖皮很可能是受了眼儿爷的嘱托才来到了这里。

我问起眼儿爷的时候,赖皮只是寥寥几句带过,似乎并不愿意多提,我知道他在刻意隐瞒,于是也不再追问。

当然我也不知道他的真名,他只说他叫赖皮,其余的就什么也没说,甚至我都不知道他是否也是周家的人,姓甚名谁。

在他来到的时候,我记起了许多事,但是记起来的越多,我内心的疑惑和谜团也就越多,而且我对冯四这个人异常感兴趣起来,为什么眼儿爷特地交代要去找冯四,而赖皮还要特地专程来,我当时很疑惑,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

赖皮或多或少和我说了一些,他说的很小心,他没有提到眼儿爷,也没有提到洛阳四大家族,他唯一提起的,是一个熟悉的姓氏,陈姓。

我听到这个姓氏的第一反应,就是南朝陈国,很显然,我的猜测是对的,我记得这个家族,甚至记得他们在洛阳落脚的原因。

想起这些事情的时候,我都有些不可思议,我竟然可以想起这么久之前的事。

而赖皮只是冲我笑笑,他说,冯四其实也不叫冯四,更准确地说,应该叫石盘陀。

石盘陀!

这三个字就像一记重锤猛地捶在了我的心口上,我不知道自己的心里面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但我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了一种力量,或者说代表了一种使命。

而且赖皮就像无所不知,他还喊出了我的名字,柏皇洪。

在他喊出我的名字的时候,我似乎突然意识到了我在这里的原因,这是柏皇氏的使命。

之后他就什么也没有再说,我们离开这个地方,一直往洛阳来,而我这时候才知道,洛阳已经有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人。

赖皮称他为“它”,但是却没有具体解释为什么这样称呼,他只说我们时间紧迫,我更是不能在这里久待,但是我必须见冯四一面,所以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

赖皮说,那片海边,不能没有人看着。

我的确不明白迷海之中究竟有什么需要人一直看着,难道没有人看着,就会有东西从里面跑出来?还是说这片海就会失踪?

赖皮没有解释,他只说“它”会全力配合我们,我只需见到冯四,记得冯四的样子,记得他和我说的每一句话就行。

赖皮告诉我冯四就在洛阳,但是他却并没有去找他,他说我们不能见这时候的他,他反而买了机票,他说,我们要去广西百色。

我当时很不解为什么要去,赖皮只说,我不能见醒着的冯四。

所以我和冯四的第一次见面冯四是不会知道的,也不会记得。他以为我说的第一次见面是在陈记夹喇嘛的时候,可是他却并不知道,我与他的第一次见面,却是在百色,而且是在他完全处于昏迷状态之下的时候。那时候与他见面的,已经是另一个假冒的我。

我不知道这是否也是赖皮的安排,但是我见到冯四的时候,他的确是处在昏迷之中,而且是在一个山村里。

见到他的时候,我看见他左手心有一个像是纹身一样的图案,这一眼,让我想起了被埋在记忆深处的那个图案,如同我的名字一般刻在我心里的图案,就是冯四左手心的这个图案。

但是这个图案转瞬即逝,很快它就消失在了冯四的左手心,而且很快我就发现了这个村子的异样,这里竟然是中央氏的聚居地。

我的记忆中有关于四大部族的事,中央氏居住在南疆,在这边的确合情合理,可是在这里同时遇见冯四,以及他们对冯四的这种包容甚至是带有尊崇态度让我很诧异,我看得出来,他们也是故意将他弄到这里来的。

至于为什么,我并没有问,也没有人告诉我。

而且我也没有拆穿这些人关于中央氏的身份,而他们也没有盘问我的姓氏,但我知道,他们绝对知道我就是柏皇氏的后裔的事。

负责照顾冯四的那个人叫罗拔,但他具体叫什么名字,我却并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也是中央氏的人,而且是中央氏里很特殊的人。

这更加引起了我对冯四的关注,他和我不过一般年纪,甚至比我还要小许多,但是种种反常的迹象无不昭示着他特殊的身份,他的名字以及他手心的那个图案就是最好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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