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繁体版 简体版
笔趣阁 > 十四年猎鬼人 > 第九十六章 烟花(二)

第九十六章 烟花(二)

我告诉孙先生,我帮你了解这个事,至于酬劳是多少就你自己看着办了,你给多少我拿多少,我不坑你,想来你也不会亏我。他连连道谢,于是我跟他走出快餐店,找了家打印店,把他手机里小丽的照片都打印了出来,印了很多份。鬼害怕看到自己的样子,我想我要孙先生带我去一趟他们激情相遇的地方,用我的方式打听到小丽一年前的住所,然后把这些照片都贴出来,迫使她离开或是现身。

在路上孙先生问我,如果小丽经常出现在楼道口,那么大家看到这个一年多以前就死去的人,难道就不怕吗?我告诉他,除了你他们都看不到的。孙先生又问,那既然看不到为什么监控和手机都能拍到呢?我告诉他,那是因为电子设备的频率跟人眼是不同的,就跟收音机一样,不同的频段有不同的声音,你难道要去追究为什么这么些声音怎么会从小小的收音机里发出吗?而且鬼可以让她希望被看到的人看到,你应该庆幸你遇到的这个不算是害人很严重的,吸你一些阳气,没要你的命,你就偷笑吧。然后孙先生问我要怎么才能防止鬼不靠近,我告诉他,鬼这种东西,最害怕的就是电,而且达到一定电伏的电流,能够让鬼魂直接灰飞烟灭,永远不复存在,但是你总不能每天都缠根高压电线在身上吧。

说话间已经到了他说的那个巷子,这地方以前我来过,我是指当年找录像看的时候。附近有个以往的火电厂,不过后来好像是荒废了。那个巷子两侧的房屋都是80年代的老房子了,单元楼也是黑漆漆的,角落里结满了蜘蛛网,要说这样的地方,闹个鬼什么的就不奇怪了。

我带着孙先生在楼里挨家挨户的敲开门打听,虽然很多人对这件事都不愿多说什么,因为很忌讳,但是还是有人告诉了我们小丽之前的楼牌号,并且他还告诉我们,先前租房子给小丽的那个房东是他的老街坊了,但是由于发生了小丽横死家中的事情以后,事情就传开了,这个房子怎么都租不出去,自己也不敢回来住,于是就一直空着,如果你们要去看房间的话我可以把房东的电话告诉你们。

要到电话号码以后,我连连道谢,于是我就以租客的身份给房东打了电话,房东看我是个不明真相的群众,就以非常低廉的价格答应把房子租给我,于是就风尘仆仆的赶了过来。我也不算个好人,至少在欺骗房东的这件事上是,等到房东打开房门要我们进去看房子的时候,我才告诉她,我已经知道这里以前死过人,并且死得很惨,我故意吓她,我说要是你不告诉我这件事情的真相的话,我想她会来找你的。

房东是个40多岁的胖女人,手上脖子上都挂了佛珠一类的东西,这说明她其实再度打开这个门,是经过了很强大的心理建设的。我也不算是在威胁恐吓她,我告诉她,我就是个阴阳师,我能够给这个房子驱邪。她才肯把这个她本不愿提起的事情说了一遍。她说这个女孩是从3年前就一直租住在这里的,住了好几年,也没发生过什么事,这姑娘人还是很亲切很和善,也从来不会拖欠房租。后来发现她的尸体的时候,是在去年的夏天,天气热,有邻居闻到一股腐臭的味道,发现是从她家里传过来的,敲门也没人答应,就给房东打了电话,房东来开门一看,发现人已经死了,都开始腐烂了。吓得大家赶紧报警,警方勘察后得出结论,这是半个月前就已经死了的,死因是吸毒过量。于是很快就收拾了现场,把房东带回去做了笔录,也不知道有没有联系小丽的家人,反正事情就这么结束了。说到这里,房东太太唏嘘了一句,人倒是不错一个人,做这个的都没个好下场。于是我问她,这姑娘是做什么的,房东太太说,做小姐的。

我撇到孙先生皱了下眉头,她果然是个小姐。

龙溪镇是个流动人口很大的地方,在那几年,色情行业的带动下,很多误入歧途的女性从各地来到这里,希望在这里靠着出卖身体获得报酬,于是沦落为卖淫的小姐,当然其中也有不少是因为错信了坏朋友,或是被人诱骗到了这里,世间百态,还能活着就成了一种自我宽慰的理由。如果问这些小姐为什么要从事这个职业,她们大概大多会回答说是因为觉得打工的钱赚得太少,做小姐能够赚得多一点,多了的钱可以把自己打扮漂亮,也能适当的给自己家里寄回一部分去。也许还会说,女人的青春就是这么短短的几年或者10年,趁着年轻自己辛苦点,多挣点,将来也有点存款能够自己做点小生意什么的,找个老实人嫁了,日子也就接着往下过了。听上去好像有点道理,反正自己每天都要花那么些时间来晚上睡觉,干嘛不睡着赚钱呢。

我并不了解这群特殊人群的生活,所以除了道义上的不认同之外,我没有任何反驳和歧视她们的理由,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我更宁愿相信她们是迫于生活,只能这样活着,用自己的方式,来赢得属于她们的尊重。

我问房东太太,这个房间你们之后来打扫过吗?她说没有了,都不敢回来,警方收拾了尸体以后,就叫人清洗了一下地板,连那个小丽生前的东西都全部堆放在阳台上没敢丢掉,害怕被鬼缠上。我想这样也好,我们看看那些她的东西再说,于是我打发房东太太先回去,完事能住人了我会给她打电话的。等到房东走了以后,我和孙先生开始找阳台。这间屋子的阳台就在卧室的外面,而这里就只有一间卧室,换句话说,我们要去阳台,就必须经过小丽横死在床上的那个房间。

孙先生显然是有心里压力,不过为了自己的安危,他还是跟着我进了卧室,在快要走到阳台的时候,他突然惊恐地指着床边靠窗的一个小梳妆台颤抖地说:

“这…。这些不就是我送给她的礼物吗?”

我转头一看,梳妆台上已经沉淀了一层灰尘,但是却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一些化妆品和首饰盒,按孙先生的说法,这些东西都是孙先生送给她的,她处于某些原因没有使用,也不舍得丢弃,就把它放在自己的梳妆台上。

于是我开始安慰孙先生,别担心,这是正常的,这说明她跟在意你送给她的东西,而且你现在活得好好的,她要害你早就害你了。

我是真的这么认为的,我不知道是我的固执还是怎样,我从孙先生的表达中,我始终感觉小丽不是个要存心害人的恶鬼,甚至还是个身世可怜的人。于是在我自己的感情里,我更愿意相信我这次来是来带她离开,而非赶她离开。

我在阳台上找到一个旅行箱,此外阳台上也没别的东西,我把箱子拉进屋,然后开始检查衣柜床头柜等地方,最后在床头柜两层抽屉之间,找到一个小本子。大概是放进去的时候,因为抽拉的关系卡在了夹缝里。翻开一看,发现那是一本日记。

从这本日记里,记录了从2004年1月开始的日记,从第一篇日记来看,这应该是她记录的第一本,因为她在第一则日记中便写道,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