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很多农村家庭重男轻女的观念,有些女孩子生下来以后多少会受到家里长辈的嫌弃,总觉得她们就是出来吃闲饭的,吃了二十多年还得嫁给别人,生的孩子还不随自己的姓,是个赔本买卖,更不要说这个孩子生下来就有听力上的残疾。所以易先生猜测这个孩子八成是因为这些原因被遗弃的,但是他也没有问院长,而院长想要告诉他的时候,他也阻止了,他说他不想知道,因为跟了他,就是他自己的孩子,孩子之前那段被遗弃的经历,已经在新生活开始的那天起,同样被永远的遗弃了。
于是易先生对院长说,这没什么,男孩女孩都一样,女孩还心疼家人一些。于是他高高兴兴的跟着院长办完手续,因为孩子离开福利院需要出具一个当下的体检报告单,算是福利院方面和领养者之间的一个交接清单了。于是双方约定一个礼拜后去福利院接孩子。
一个礼拜后,他如约开车去了福利院,他还记得,那天下了雨,原本花溪那条路就不太好走,所以他开得特别慢。到了福利院后,院方举办了一个小型的送别仪式,一边褒扬易先生的善举,一边给思思的新生活祝福。易先生告诉我,他还记得那天那群小朋友的笑声和鼓掌声,他们都是一群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不得不留在福利院的孩子,他们也在等着好心的家庭收养,因为他们的成长也需要成年人的呵护,可是当他们看到小同伴即将开始新生活,那种祝福的掌声却是发至内心的。易先生告诉我,当时他觉得自己不愿多待,因为他无法承受那些孩子期盼的眼神,就带着思思离开了。
易先生说,在离开福利院,沿着花溪街道朝着大路走的时候,走了差不多几公里的地方,突然儿童座椅上一脸天真的思思开始嚎啕大哭起来,于是他赶紧停车回头去安慰思思,说别哭,爸爸很快就带你回家,于是接着走,再走了没多远的地方,有个身穿灰白色衣服的女人突然横穿马路,吓得他踩了一脚老刹车。当他正想质问那个女人为什么横穿公路的时候,那个女人不见了。
易先生说,这还每完,再继续开了几百米,他又看到有个女人站在路边,也是灰白色衣服,没打伞,他没仔细看,就开过去了。再过了几百米,又是一个女人站在那里,一样的姿势,于是他才回神过来这不是刚刚横穿马路的那个女人吗?但是当他再次停车想要看个究竟的时候,那个女人又没站在那了。于是他觉得很纳闷,但是也没太在意,就一路开回了家。
我其实很想提醒他,幸好你忘记了,否则当时你要是肯架一个dv在你车里的话,我保准你会看到那个身穿灰白衣服全身湿透的女人在你车上。吓唬他的话我就不说了,听易先生的意思,最近录像看到的这个女人,其实就是自己当年把思思接出来时候路上遇到的那个女人。
我想我大概能猜测到当时易先生找到成阳师傅的时候,成阳师傅说的那番话的意思了。“有因有果,缺一不可”,这意思似乎是在说,思思其实是个果,而那个女人却是因,如此说来,思思必然是这个女人的亲生孩子,否则何来因果?而我估计成阳师傅当时的意思是,这个女人生前生下思思后,就因为某些原因遗弃了她,而到了死后才后悔,形成不肯离开的执念,所谓的因果,其实是她想要来赎罪了。
佛家人就是这样,好像因果成立一旦说得过去了,就把这摊子丢给我了。于是我问易先生,我估计这个女鬼,就是思思的生母。思思到福利院的原因虽然你当时没有问,但是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事情。我猜测这个女鬼缠着思思也并没有加害她,毕竟是自己的女儿,它应当是感觉到心中愧疚,所以想要来偿还罢了。
易先生没有说话,一个劲的喝水。我问他,要不这样吧,我替你跑一趟,我带着当初福利院给你的收养证明去找下福利院的领导,了解下思思的身世吧。
易先生依旧没有说话,只是默默起身回房,拿了一张收养证给我。然后说,不管如何,请你不要让福利院的人觉得我对思思不好,因为这样他们是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我把孩子送回去的。思思跟我在一起四年了,一直很乖巧,听力也在逐渐好转,她现在可是我的寄托啊。我告诉他,这个你放心吧,我知道怎么问的。
起身离开后,我开着易先生的车去了福利院,花溪那条路的确不好走,我在缓慢前进的途中,还得被迫闻闻那种烧焦的刺鼻的狗皮味道。我依旧无权发表什么看法,只是我知道,在佛家人看来,这些杀狗的家伙,下辈子也一定会变成狗被人杀了吃掉,不知道到时候他们还会不会觉得自己是道美味。
福利院的院长似乎是换人了,因为当我冒充领养人家属问他情况的时候,他还在以往的收留记案上,翻找了了很久才找到思思的资料。核对了领养日期后,他找来四年前当时就在福利院的一个女护工,那个女护工告诉了我,这个孩子的来历。不出所料的是,思思真的是被遗弃的,而被遗弃的理由吗,却让我大跌眼镜。
虽然我没戴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