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被带进一间审讯室,三名警察坐在一张特制的长条桌后面,桌上摊着纸和笔。清明坐在他们对面的那把椅子里。
抓清明的那一男一女两个警察就坐在清明对面桌子后,还有一个男警察在做笔录。三个警察脸上都是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
昨天,有人打电话报案,说在城东一块荒地里发现两颗人头;于是,我们赶到现场,果然,从那块荒地里挖出了两颗女人头;很快,那人又打电话举报,说那两颗人头是你埋在那里的;所以,我们才把你带来进行讯问;对这件事情,你要如实交代你的情况!那女警察简单而又严厉地向清明介绍了案情。
你们是听什么人说的?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我埋了那两颗女人头?这很明显是有人在诬陷!清明听了女警察的介绍,虽然知道她说的那两颗人头是绿蛇和蓝蛇的人头,但嘴上却极口否认。
现场有你的脚印,我们已经在今天早晨到你的宿舍取了你的鞋样,经过核实确定你到过现场;对这一点,你怎么解释?女警察语气肯定地说。
清明听了,心里怦怦真跳,没想到在他上午上课的时候,警察已经到宿舍取了他的鞋样。如此看来,清明要想否认到过现场,已经不能。既然他到过现场,就得给警察说明他现场的原因是什么?解释不清楚,那么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杀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