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后,王少杰有了结果:“你猜得没错,纸上有毒药,应该是浸泡过氰化物的溶液。信封内检查到少量毒物,是装纸片用的吧。”
司马成:“浸泡了毒药的纸片,好像并不是什么很神奇的手法……”
宣誉:“不过已经足够杀人了,虽然胡邵阳手上的伤口是怎么来的,但那毫无疑问被凶手利用。他已经不需要什么伪装,虽然是很浅显的手法,但是只要能够有效的杀人,又不会让自己被发现,那就已经足够了。”
尽管宣誉并不认为凶手会出现在酒店的监控之中,但是现场搜查完毕后,警方还是调取了酒店的监控。结果并没有出乎意料——除了胡邵阳以外,再没有人
接近过414号房间。当然,是在胡邵阳死之前。从监控中可以清楚的看到,胡邵阳进入414号房间后大约半小时的时间,一名清洁员路过房前时突然变得惊慌,吓得坐倒在地,片刻之后,才战战兢兢地推开房门……这就是胡邵阳的尸体被发现的经过了,与那名清洁员的供述并无二致。或许胡邵阳挣扎时打开了房门,不过终究是敌不过剧毒,没来得及走出来。
搜查又重新回到了载着胡邵阳离开……或者说载着胡邵阳来到龙堡酒店的那一辆车上。胡邵阳接触到毒药,最有可能的地方是——车里。不过在之前就已经查过,司马成锁定的那几辆出租车根本就没有胡邵阳的身影。因此,搜查的对象扩大到了私家车上,胡邵阳“消失”掉的那条街道的车流量也不在少数,算上私家车之后工作量大增。
李义:“好多啊,一个一个查过去不知道要花上多长时间。”
司马成:“不过凶手也是开始着急了吧,万一被拍下来就彻底完了,他这是在冒险。”
宣誉:“虽然这么说也没错,不过我们也未必就能够找到他,毕竟有不少车子很难从窗户的外面看到里面,说不定忙碌一阵子的结果依然是找不出。”
司马成:“要是这回还是找不到凶手的话,接下来怎么办?”
宣誉:“去找那五个大学生。”
司马成些许无奈:“结果只能这样了吗……凶手真的会在那五个人之中吗?”
“至少,我觉得在……”宣誉开始解释,“在一开始,孙晴晴死亡那件案子中,凶手选择的抛尸现场并不隐蔽,那就只有两种可能——凶手根本不担心尸体被发现,或者是凶手希望尸体被发现。不过现在大家都知道,是后者,因为刑江。也就是说尸体被发现是凶手计划中的一部分,若是尸体不被发现,也就没有后面嫁祸刑江那一步了。事实上凶手这个计划完成得非常好,一直到后来杜厚和张鹏的死,这个计划也不攻自破了。至于原因我们先不考虑,先来说说凶手这个计划的目的……”
“目的,不就是为了不被发现吗。”李义突然说。
“是的,不管凶手做了什么,他的目的无非就是想要掩盖自己犯罪的事实。那么问题就来了——凶手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方法呢,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司马成似乎想到了什么:“你的意思是……”
“据我们所知,凶手最初的计划是嫁祸刑江,然后把刑江杀死,只要刑江的尸体不被发现,那他自己就可以安枕无忧。其实最关键的就是要保证刑江的尸体不被发现,但事实上在杀死孙晴晴时不让孙晴晴的尸体被发现一样可以达到目的。既然凶手有信心藏好刑江的尸体,为什么他不直接藏好孙晴晴的尸体,同样是藏尸体,凶手却绕了一个大弯,选择了藏刑江的尸体,为什么?这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 ”
“如果藏的是孙晴晴的尸体,警方找的是犯人。如果藏的是刑江的尸体,警方找的是……也是犯人。”司马成尴尬的笑了笑,继续说:“但是有区别,前者还没有被确认身份,警方侦查的方向肯定是以确认犯人的身份为主。后者已经确认身份,警方找的是人。”
李义补充说:“显然前者被发现的危险更大一些,而后者的话……在成功的前提下,被发现的可能性就要小很多。”
宣誉点点头表示赞同:“这个想法也没错。”
然后又说:“但是这并不是主要原因,只要能够藏好,没有足够的证据的话警方是不会定为谋杀案的。即使是这样,凶手还是选择了让刑江来当这个替罪羊。你们也知道,在所有的杀人案中,熟人作案占了相当高的比例。当初我怀疑刑江是作为弃子被嫁祸的时候,我就在想孙晴晴的死会不会是熟人作案,凶手绕了一大圈嫁祸刑江的做法,恰恰就是为了把警方的视线从他这个‘熟人’身上引开,使得凶手一开始就处于安全的位置。作为同班同学,即便只是失踪,也是绝对会被调查的对象,有刑江顶罪之后,就完全不一样了。”
司马成说:“的确,如果凶手如果在那五个大学生之中,孙晴晴失踪时不可能作案的他们根本不会被怀疑。”
“后来在鑫华酒店的停车场那辆车,指控刑江的证据出现得太过简单,我就开始怀疑这一点。只不过当时根本没有什么证据,别说证明凶手在那五人之中了,就连证明刑江只是帮凶的证据都没有。”
李义:“说到这里,凶手最初的计划其实算得上是成功了吧,后来为了找到刑江还出动了大批警力。但是后来却又发生了杜厚和张鹏的事件,推翻了之前的结论,如果这么多事情都是那一个凶手做的,那就是前后矛盾了,好不容易完成的计划,为什么要推翻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