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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章:最纠结的事情

到底是“家天下”还是“共天下”真的不好一时间拿出决定。

所谓的家天下,自然就是国家为一个家族的所有物,在这个国家里该家族的族长有权决定所有事务,该国家上从高官下到老百姓,物从一颗沙砾到最值钱的东西,皆是该家族的族长所有。

共天下有好几套解释方案,有周天子的分封制,也有宋朝时期的与士大夫共同治理天下。周室分封到目前为止已经被证明并不可取,毕竟时间久了又会形成春秋战国那种局面。宋朝的与士大夫共天下,似乎是有点可取性,但是也不能完全照搬。

现代还有许许多多的政体,不过什么共和制、议会制之类的显然不太合适,现在要是出现总统、主席之类的才算是真正的搞笑,注定会比君王统治天下寿命更短。

吕哲对政治了解不是那么充分,他没有办法一时之间拿出一个好方案,不过倒是想出了一个比较模糊的理念。

什么样的制度并不都有唯一性,其实将每一套制度中好的东西摘出来,然后再整合一下,去除自相矛盾的东西,相应的加入一些东西,建立一套符合实际情况的制度出来并不是不可能。

国家拥有至高无上的统治者在华夏相当重要,若是没有一个至高无上的人物存在,各处割据的军阀混战是注定了的事情。有了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但是不能什么东西都由着这个统治者胡来,需要有能够使之节制的机构存在,同时该名统治者的“至高无上”也要有所限制。不能是那种生杀予夺凭其喜好的情况。

想要有制衡一般的制度,对于君王的限制就应该考虑详细,同时制衡机构的权利也必需要进行详细规划,不然绝对逃不开喧哗夺主,搞出篡位之类的事情,然后又要针对一场“位不正,名不顺”的事件展开混战。

君主立宪制?说实话。有可行性。不过那需要相当严格要求的社会环境,至少对于治下子民的教育应该全面铺开。治下人口的识字率至少要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且关于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相应思想也绝对要深入人心,不然最后皇帝成为摆设,各臣子演变成军阀的事情是绝对会生的。

什么样的制度都要有其相应的社会环境。不是历史上谁谁谁用了什么体制变成强国,不考虑本国的实际情况就照搬过来就能变强的。强国不可复制,这点哪怕是到了二十一世纪依然一再被证实着,不然美国佬本身执行的制度能使国家强大变成世界霸主,为什么美国佬的那一套体制到了其他国家不是一副乱糟糟的模样?

吕哲在想出一个实际可行的方案之前,一切只能是慢慢来了。

先要做的就是将“法律神圣”的概念一再强调,另外就是关于“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也不能破坏,同时“赏罚分明”也不能出现差错。

社会环境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塑造成功,这点在秦国的变法中已经详细的举证。比如为了确定法律神圣的概念,秦孝公的哥哥嬴渠梁就成了“祭品”。想要干点什么,特别是想要让社会从接受到认可。从认可到深入骨髓,速成之法根本就不存在。

说到法律,吕哲接着这一次朝会已经彻底了废除了关于砍手、断脚、削鼻等等致人残废的律条,改为相应的鞭刑和劳动改造,同时也修改了一些关于连坐的律法。

秦法酷烈这是连秦人自己都觉得的事情,可是也不能矫枉过正。做错了事情要遭受相应的惩罚是对好人的一种保护,要是犯错了得不到相应惩罚是在鼓励犯罪。

吕哲这一方为新生崛起的势力。保持社会的稳定性相当之重要,但是太过残酷的律法会让人心里产生恐慌。再则那多人愿意服从吕哲的统治除了能够获得庇护之外,是靠着大大小小的利益支撑着,经济上的好处享受到了,政治工程中关于法律的改善也不能缺少,那么去改善致人残疾的法律必定能够再收买一批人心。

叔孙通总算是念完了关于爵位和勋章相应的福利与义务,他面向吕哲行礼,得到同意后也就回到原位坐下。

是的,任何福利总是要有相应的义务,既是所谓的付出与收获。任何一件事情的收获从来都是需要付出,得到了什么特权也该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这是一种类似于“契约”的精神也是定律。

得到与付出,这点没有任何人有什么异议,这也是华夏文明一早就认可的事情,只是从来没有人说出“契约精神”这么个名词而已。

等待叔孙通念完,现场的几乎所有人都陷入一种兴奋当中。这是他们次确认吕哲有意对麾下封王,不是采取秦国正在执行的那一套。

秦国由极盛转为衰弱是为了什么,不就是剥夺了臣子向上的**吗?郡县制本身并没有什么,可是用法律的形式来确定一个人的努力变成了可以随意被皇帝剥夺,那就真的太令人失望了。

其实吧,君王从来都是可以剥夺臣子的成就,这点一直都存在着,可是秦国是想用法律形式来公开确定的第一个。正是始皇帝来做这“第一人”,才会让秦国由盛转衰。毕竟天下万物皆为皇帝所有,用法律形式来确定实在是太令人伤心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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